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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8月26日,苏共中央全会通过了《根本改革经济管理的基本原则》(以下简称《基本原则》)。6月30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通过了《国营企业法》,决定予1988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两个纲领性文件的公布,标志着一年多以前戈尔巴乔夫提出要根本改革苏联经济管理体制,已从宣传和单项试验阶段开始进入全面的综合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