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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证券欺诈行为已成为制约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现行纠纷解决机制却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制度改良的探讨不在少数,但当前一些解决方案并未触及问题的实质。通过对造成当前司法困境的原因进行深层剖析,足以说明将仲裁机制引入该类纠纷处理之中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机制引入将面临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藉此对我国相关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贡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