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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民国时期,女性自杀现象普遍,在众多的社会问题中尤为典型。在对女性自杀原因的分析中,人们往往所看到的一般是外因,而外因一般在内因的基础上发生作用,真正决定自杀的是内因。人的行为方式总是受到内在精神思想的控制,外因只能通过激发和影响人的精神思想产生作用。因此,从心理学的角度去解析女性自杀的原因是关键。然而女性自杀现象在当时很普遍,经济、教育程度的不同自杀原因也不同,本文主要以发达地区上海知识女性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东北未受教育女性为代表,以望较全面分析女性自杀的心理原因并对研究现今社会女性自杀问题产生启示和借鉴。
关键词 民国女 上海 东北地区 心理分析
作者简介:聂苏宁,西北师范大学。
中图分类号:D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5-196-03
民国时期,是传统中国向近代转变的过渡阶段,这一阶段的复杂与不稳定性衍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其中,以女性自杀现象为典型,由这一原因导致的自杀行为多表现在上海、广州等发展比较快的地区,主要以知识女性为主;而由于中国政治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社会转型也有速度与程度上的差异,所带来的社会影响也有不同,相对于发达地区,以东北地区为代表的发展速度慢,传统色彩浓厚的地区,因女性的社会地位低,仍有大量女性自杀的现象发生,主要以农村妇女等未受教育的女性为主。因此,民国时期女性自杀现象非常广泛而且地域分布极不均衡。但在对民国女性自杀的研究中,以往多是从一些外在因素以及男性视角分析,而很少从女性本身出发去研究女性自杀的原因,关于民国女性自杀的心理因素的研究十分罕见,而在现今社会,自杀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已经被列为人类十大死因之一。因而,笔者以女性为研究主体,运用心理学的研究方法,以上海、东北地区女性自杀事件作为切入点,探究女性自杀的心理因素,以望对研究减少现代女性自杀行为产生启示,研究不到之处,还请专家批评指正。
关于民国女性自杀,多是由于生活事件等引起内在的情感危机和障碍导致的自杀行为。大致表现为恋爱、婚姻家庭、社会环境三个方面。本文主要对这三个方面的女性自杀的典型事例进行心理分析,以图对现今社会各类自杀行为产生启发。
在对上述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之前,让我们先看一下当时上海、东北地区女性自杀的现状,通过直观的数据分析,使大家对当时女性自杀现象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表一:1928-1935年上海自杀者性别统计表
表二:1912-1921年东北地区自杀女性统计表
上表数据中,由于资料不全,仅仅以《盛京时报》刊载的数据进行统计,有些年份统计数据还存在偏差,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时期东北地区女性自杀现象十分严重。
一、恋爱自杀心理分析
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知识女性恋爱悲剧自杀的现象有很多,因为当时的中国正处于一个新旧过渡时期,人们对于恋爱的认识还很模糊,于是造成了众多的恋爱纠纷而自杀。其中当以在1928年在上海发生的一件轰动整个上海社会的马振华和王世昌事件为特例。
马振华,乳名三宝,31岁,爱文学,英文、国文都很好,还会画画,因其父挑女婿很严厉,到31岁还没有结婚,她平时的生活就是看文学书来打发时间。王世昌是一名军人,与马振华家只隔着一条很窄的巷子,二人日久生情,经常诗文往来。三个月后,两人发生性关系,可在这之后,王世昌怀疑马振华已经不是处女,竟退还情书,以表决绝,马振华后选择自杀。当马振华收到王世昌退还的情书时,她的表现是“当时她一句话也没有说,默默地返回了楼上”,可见她已经心灰意冷。1970年,在心理学领域中,有一个著名的《布罗曼报告》说:“‘非常容易流眼泪’被一组心理学家确认为非常女性的特征,其他女性特质还有‘非常感情用事’,‘对不重要的小事非常过敏’以及‘容易感到受伤害’”,恋爱中的女性心理是非常敏感而脆弱的,经常寻找情感寄托,易把对方当成是自己生命的全部,一旦这种情感的寄托丧失,女性就会失去归属感,产生轻生的念头。而马振华是一个典型的文学知识女性,完全生活在文学的空间里,更加具有“感情用事”的女性特质,她憧憬的爱情是美好的,所以发生性关系。而当时传统伦理观念并没有完全舍弃,拥有传统妇女的男性附属的归从感。而她在遭到王世昌的抛弃后,“上无以对老父”的羞愧感也说明了她内心的煎熬。社会学家durkheim认为:“自杀是人们对自己所处的社会以及与社会的联系遭到阻碍或隔离,失去了精神支柱,就会悲观失望,选择自杀,它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的行为”。而对马振华来说,王世昌就是她的社会支持,当她失去了这个支持后,她也就丧失了生的意志,选择了自杀。
二、婚姻家庭等生活事件自杀心理分析
1.在上海,随着近代社会的新陈代谢,西方先进思想的影响,女性受教育程度提高,职业女性的出现,使女性的社会角色以及思想转变,社会风气也为之一变,但由于当时社会还处于一个青黄不接的时代,这种现象也导致了新的家庭生活矛盾,造成了女性自杀的现象。
在当时的上海,出现了一种非婚状态,称为“姘居”,指一对男女并未结婚,但以性关系方式住在一起。这样的非婚状态给婚姻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通奸的行为也使正常婚姻夫妻双方产生矛盾,如1934年1月13日《申报》报道:张氏27岁,与本地人顾龙生(报关行上班)夫妻情感十分和好,近来顾别有所恋,不常回家,口角时生,昨晨九时许,又因细故发生口角,张氏气忿之余,产生厌世之念,于是吞服生烟自尽。这一事例表明当丈夫移情别恋后,觉得生无可恋而自杀,郑晓舜分析女性多种自杀现象认为:“心理脆弱的自杀者往往是承受不了任何打击和挫折,否则就会容易感到绝望,选择自杀”。面对丈夫移情别恋的事实接受不了。 另外,因自由恋爱之风大开,越来越多的女性反对包办婚姻,但家长不都是开明的,就会引起父母与子女的矛盾,当这种矛盾不可调和女性就会选择自杀的方式来对抗。如“绍兴女子卢阿娥,年19岁,略具容貌,数日前,其母在原籍将其许配给一年仅十四岁之小丈夫,曾作书告之,卢闻悉深为懊丧,田居沪已久,耳闻目睹,男女婚姻绝对自由,并不愿嫁此乡曲小孩,顿现抑郁之态,虽经雇主时加婉劝,无如爱玉耿耿于心,认为终身之幸福,已无希望,吞服鸦片,最终死去。”从这则材料中可以看出,该女子具有先进的思想意识,不想再服从旧习俗,但遭到其母反对,认为终身的幸福再没有希望,可以看出该女子已悲观绝望,丧失了生的希望。郑晓舜认为: “具有心理障碍的自杀者一直追求一种自己想象出来的东西,,使之成为自己的精神支柱和生活下去的力量,走入极端,慢慢演变成为心痛,一旦发现现实生活中并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就会产生悲观情绪选择自杀”。
2.相对而言,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比较缓慢,传统道德观念更为浓厚,家庭内部矛盾以及经济原因是导致她们自杀的主要原因。“(奉天)大北宽心胡同住户某姓之媳,因屡受其姑虐待,加以家道贫寒,伊夫又患心疾,日昨与夫反目,竟投井自尽,后经警长查知,急速捞出,尚有微气,惟未知能否存知耳”。这是由于家庭虐待而自杀,传统女性受三从四德等伦理道德观念的束缚,形成了一种接受压制的自我意识,然而自我意识却是产生自杀行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心理因素,这类人在与社会交往的过程中经常感到悲观、失望,自我否定和拒绝,心理承受能力很低,一旦遭到挫折和打击,就会选择自杀。然而对于东北传统家庭妇女来说,隐忍、卑屈、的性格致使她们具有自卑、轻视自己的特点,在她们的反抗受到家庭其他成员的打压后,不堪忍受,遂选择了自杀这种极端方式。
除此之外,经济的巨大压力也会导致自杀。根据前面叙述,我们知道,当时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低,而下层民众的生活更加贫苦。“(西丰)年景歉恶,哀鸿遍野,现届严冬,饥寒交迫,大有不能聊生之态。日昨东河沿有一贫户,男女四口,三日来未曾举火,沿门托钵无有怜者。母年 许,女仅二七,终日啜泣,觉无生理,遂双双缢于屋梁,见者无不悯恻。”针对这种情况,许燕春认为:“自杀是指自己对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事感到悲观失望,没有了支自己继续撑生活下去的东西,就会产生自杀行为。”因为当时人们没有了继续生活下去的支撑品,“觉无生理”,只能选择死亡解脱。
另外,在东北地区,因情而殉的女性也占很大一部分,“(奉天)大东关大慈庵东胡同住户刑向阳,向在东关大街开设杂货小铺,稍有积蓄,其妻彭氏美而贤,夫妇和谐,有如雨水。日前刑某忽患头痛症,未及两日立即暴亡。该氏痛夫心切,数日不食。于埋葬其夫之前夕,竟吞食铅粉两盒,随夫而逝。谓为烈妇,该妇当无愧色”。 东北地区长期受封建思想的束缚,“殉节”观念深入人心。弗洛伊德在解释自杀心理动力学时认为人的生命主要存在两种基本本能——生的积极的本能以及死的消极的本能,它们处在动态平衡中,相互抑制,一旦生的本能被死的消极力量所压倒,人们就会选择自杀的方式解脱自己。
三、社会环境自杀心理分析
民国时期,整个中国社会在学习西方的观念影响下,都发生了一些变化。就上海而言,随着近代工业的兴起和发展,近代女工出现,部分女性逐渐走出家庭,但工厂工作压力也很大。在1920-1930年的上海,妻子做工所得的收入是维持工人家庭生活支出不可缺少的部分,而且由于性别歧视,女性的工资比男性低,且集中在轻工企业简单工种,劳动坏境恶劣,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与此同时,中国一直实行的是父权家长制的家庭制度,在三十年代中期,又重新兴起了复古主义,人们又反过来主张妇女应该重新回归到家庭中去。而在当时的环境,她们接受了新的思想,希望走出家庭,当她们承受着内外部工作的压力时,美好的前景是支撑她们的力量。而此时却主张妇女重新回归家庭,这不是剥削了她们之前仅有的一点解放的希望吗?由于当时社会处于转型中,女性大多新旧意识并存,面对这种情况,她们会发生思想冲突和艰难选择,而那些不能适应这种环境的女性,则可能走上自杀的道路。另外埃米尔·迪尔凯姆用社会事实的因果关系来阐释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他认为一旦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发生某种障碍或脱离时,便会产生自杀的现象。当那些女性的希望被打破,而又缺乏社会舆论的支持时,面对前后夹击的困境,选择自杀是可以理解的。
相对上海而言,东北地区发展程度比较慢,男尊女卑的传统封建思想仍很顽强,在这种环境下,女性受到的压迫,遭受的苦难都是得不到社会力量的支持和保护的。当于姑婆、丈夫产生矛盾时,没有任何一方的力量会占到她一边,也没有反抗的能力,她们更多的还是以家庭为情感港湾,发生的事也主要集中在家庭内部,一旦家庭内部发生冲突,而缺乏社会庇佑的情况下,自杀则是她们唯一的出路。
四、结语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对民国女性自杀心理的描写,相对较发达的上海,社会更加开放,女性的受教育水平比较高,所以她们的思想更加超前,内心是更加叛逆的,恋爱同居、离婚、逃婚、姘居等情况在当时社会中屡见不鲜,但每一种新的事物出现的同时就会产生相应的后果和影响,在当时新旧杂糅的环境中,当她们叛逆的内心遭到环境的撞击,加上她们自身旧观念在头脑中的残留,便会产生自我矛盾、自我否定,面对情感支柱的丧失,社会舆论的抨击,逐渐丧失生活的目标和意义。如果她们完全是新女性,不会产生矛盾,便不会选择自杀,换句话说就是她们的思想不够新,内心充满着矛盾,导致了矛盾不可调和,选择自杀。而与上海相比,东北地区女性则是思想不够旧,东北地区在当时来说封建因素保留的还很多,很多都是农村妇女,多是由于家庭内部矛盾以及经济等原因自杀的,究其内部心理因素,女性没有为自己申辩的权利,内心是无比委屈的,加上生活的贫困,遭受委屈的同时承受着经济的重担,使她们生无可恋。究其根本在于她们的思想不够旧,如果够旧,就会认命,不会甚至没有要自杀的意识,因为她们不懂反抗,而东北地区虽然未受教育女性居多,但当时先进思想的风也已经吹到了这里,女性内心还是想要反抗的,只不过没有反抗的基础,不然在她们发生家庭矛盾后不会那么冲动的要自杀,而是像传统女性那样忍气吞声,家庭内部矛盾加上经济压力等因素导致了她们内心情感的变化,缺乏社会的保护,也失去了家庭这一港湾,选择自杀也就成为了她们唯一的出路。 现今社会,女性自杀率仍很高。通过上面对民国女性自杀的心理分析,我认为加强对女性自杀防范与干预的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倡男女平等,消除职业歧视和性别差异
由于社会性别认同的差异,很多企业在招聘时,一般都倾向于男性。而经济上的被动是女性社会地位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只有消除职业歧视,使女性获得经济独立地位,才能使女性自主自强,真正成为可以扛起半边天的新时代女性。
(二)加强对女性关注,切实维护妇女权益
现今,“家暴”是一个很敏感的词汇,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有的女性不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受到“家暴”之后无处申诉,选择自杀。加强对女性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健全保护女性的法律,使女性受到伤害时有一个可以诉求保护自己的地方,以致不会绝望走上自杀的道路。
(三)加强女性心理知识教育,提高女性心理承受能力
女性内心多脆弱、敏感,易缺乏安全感,在面对挫折困难时比较易于求助于他人,对他人产生依赖,所以一旦被依赖的人伤害了她们,她们就比较不能接受,产生一些比较极端的行为,这都是由于女性内心脆弱的缘故,所以应该注意加强女性心理知识教育,强大自己的内心,提高心理承受能力。
减少女性自杀行为,就要从根源上分析她们自杀的原因,通过以上对民国女性自杀的心理分析,我认为要想减少女性自杀的行为,除了社会要为女性开放、关注保护女性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加强女性自身的心理建设,使女性自立自强。以上提出的对女性自杀防范与干预的措施,以望减少女性自杀行为,使女性真正成为自立、自强、自信的新时代女性,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参考文献:
[1]侯艳兴.性别、权利与社会转型:1927—1937年上海女性自杀问题研究.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47页.
[2]李书源、杨晓军.民国初年东北地区自杀现象解读—以1912-1921年间《盛京时报》刊载的578例女性自杀案例为中心.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社会史研究.第49卷第五期.
[3]金雄白.马振华女士自杀记.社会新闻社.1928年3月.
[4]苏珊·布朗米勒.女性的情感.布罗曼报告.
[5]谷正艳.论中国近代产业女工(1872-1937).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6]通婚不自由,吞生烟毙命.申报.1930年7月8日.
[7]郑晓舜.对女性自杀的反思.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3,15(6).
[8]妇幼轻生.盛京时报.1912-03-07.
[9]许燕春.自杀心理分析及对策.科技经济市场.2006(6).
[10]母女对缢.盛京时报.1916-01-13.
[11]以身殉夫.盛京时报.1915-06-17.
关键词 民国女 上海 东北地区 心理分析
作者简介:聂苏宁,西北师范大学。
中图分类号:D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5-196-03
民国时期,是传统中国向近代转变的过渡阶段,这一阶段的复杂与不稳定性衍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其中,以女性自杀现象为典型,由这一原因导致的自杀行为多表现在上海、广州等发展比较快的地区,主要以知识女性为主;而由于中国政治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社会转型也有速度与程度上的差异,所带来的社会影响也有不同,相对于发达地区,以东北地区为代表的发展速度慢,传统色彩浓厚的地区,因女性的社会地位低,仍有大量女性自杀的现象发生,主要以农村妇女等未受教育的女性为主。因此,民国时期女性自杀现象非常广泛而且地域分布极不均衡。但在对民国女性自杀的研究中,以往多是从一些外在因素以及男性视角分析,而很少从女性本身出发去研究女性自杀的原因,关于民国女性自杀的心理因素的研究十分罕见,而在现今社会,自杀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已经被列为人类十大死因之一。因而,笔者以女性为研究主体,运用心理学的研究方法,以上海、东北地区女性自杀事件作为切入点,探究女性自杀的心理因素,以望对研究减少现代女性自杀行为产生启示,研究不到之处,还请专家批评指正。
关于民国女性自杀,多是由于生活事件等引起内在的情感危机和障碍导致的自杀行为。大致表现为恋爱、婚姻家庭、社会环境三个方面。本文主要对这三个方面的女性自杀的典型事例进行心理分析,以图对现今社会各类自杀行为产生启发。
在对上述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之前,让我们先看一下当时上海、东北地区女性自杀的现状,通过直观的数据分析,使大家对当时女性自杀现象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表一:1928-1935年上海自杀者性别统计表
表二:1912-1921年东北地区自杀女性统计表
上表数据中,由于资料不全,仅仅以《盛京时报》刊载的数据进行统计,有些年份统计数据还存在偏差,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时期东北地区女性自杀现象十分严重。
一、恋爱自杀心理分析
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知识女性恋爱悲剧自杀的现象有很多,因为当时的中国正处于一个新旧过渡时期,人们对于恋爱的认识还很模糊,于是造成了众多的恋爱纠纷而自杀。其中当以在1928年在上海发生的一件轰动整个上海社会的马振华和王世昌事件为特例。
马振华,乳名三宝,31岁,爱文学,英文、国文都很好,还会画画,因其父挑女婿很严厉,到31岁还没有结婚,她平时的生活就是看文学书来打发时间。王世昌是一名军人,与马振华家只隔着一条很窄的巷子,二人日久生情,经常诗文往来。三个月后,两人发生性关系,可在这之后,王世昌怀疑马振华已经不是处女,竟退还情书,以表决绝,马振华后选择自杀。当马振华收到王世昌退还的情书时,她的表现是“当时她一句话也没有说,默默地返回了楼上”,可见她已经心灰意冷。1970年,在心理学领域中,有一个著名的《布罗曼报告》说:“‘非常容易流眼泪’被一组心理学家确认为非常女性的特征,其他女性特质还有‘非常感情用事’,‘对不重要的小事非常过敏’以及‘容易感到受伤害’”,恋爱中的女性心理是非常敏感而脆弱的,经常寻找情感寄托,易把对方当成是自己生命的全部,一旦这种情感的寄托丧失,女性就会失去归属感,产生轻生的念头。而马振华是一个典型的文学知识女性,完全生活在文学的空间里,更加具有“感情用事”的女性特质,她憧憬的爱情是美好的,所以发生性关系。而当时传统伦理观念并没有完全舍弃,拥有传统妇女的男性附属的归从感。而她在遭到王世昌的抛弃后,“上无以对老父”的羞愧感也说明了她内心的煎熬。社会学家durkheim认为:“自杀是人们对自己所处的社会以及与社会的联系遭到阻碍或隔离,失去了精神支柱,就会悲观失望,选择自杀,它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的行为”。而对马振华来说,王世昌就是她的社会支持,当她失去了这个支持后,她也就丧失了生的意志,选择了自杀。
二、婚姻家庭等生活事件自杀心理分析
1.在上海,随着近代社会的新陈代谢,西方先进思想的影响,女性受教育程度提高,职业女性的出现,使女性的社会角色以及思想转变,社会风气也为之一变,但由于当时社会还处于一个青黄不接的时代,这种现象也导致了新的家庭生活矛盾,造成了女性自杀的现象。
在当时的上海,出现了一种非婚状态,称为“姘居”,指一对男女并未结婚,但以性关系方式住在一起。这样的非婚状态给婚姻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通奸的行为也使正常婚姻夫妻双方产生矛盾,如1934年1月13日《申报》报道:张氏27岁,与本地人顾龙生(报关行上班)夫妻情感十分和好,近来顾别有所恋,不常回家,口角时生,昨晨九时许,又因细故发生口角,张氏气忿之余,产生厌世之念,于是吞服生烟自尽。这一事例表明当丈夫移情别恋后,觉得生无可恋而自杀,郑晓舜分析女性多种自杀现象认为:“心理脆弱的自杀者往往是承受不了任何打击和挫折,否则就会容易感到绝望,选择自杀”。面对丈夫移情别恋的事实接受不了。 另外,因自由恋爱之风大开,越来越多的女性反对包办婚姻,但家长不都是开明的,就会引起父母与子女的矛盾,当这种矛盾不可调和女性就会选择自杀的方式来对抗。如“绍兴女子卢阿娥,年19岁,略具容貌,数日前,其母在原籍将其许配给一年仅十四岁之小丈夫,曾作书告之,卢闻悉深为懊丧,田居沪已久,耳闻目睹,男女婚姻绝对自由,并不愿嫁此乡曲小孩,顿现抑郁之态,虽经雇主时加婉劝,无如爱玉耿耿于心,认为终身之幸福,已无希望,吞服鸦片,最终死去。”从这则材料中可以看出,该女子具有先进的思想意识,不想再服从旧习俗,但遭到其母反对,认为终身的幸福再没有希望,可以看出该女子已悲观绝望,丧失了生的希望。郑晓舜认为: “具有心理障碍的自杀者一直追求一种自己想象出来的东西,,使之成为自己的精神支柱和生活下去的力量,走入极端,慢慢演变成为心痛,一旦发现现实生活中并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就会产生悲观情绪选择自杀”。
2.相对而言,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比较缓慢,传统道德观念更为浓厚,家庭内部矛盾以及经济原因是导致她们自杀的主要原因。“(奉天)大北宽心胡同住户某姓之媳,因屡受其姑虐待,加以家道贫寒,伊夫又患心疾,日昨与夫反目,竟投井自尽,后经警长查知,急速捞出,尚有微气,惟未知能否存知耳”。这是由于家庭虐待而自杀,传统女性受三从四德等伦理道德观念的束缚,形成了一种接受压制的自我意识,然而自我意识却是产生自杀行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心理因素,这类人在与社会交往的过程中经常感到悲观、失望,自我否定和拒绝,心理承受能力很低,一旦遭到挫折和打击,就会选择自杀。然而对于东北传统家庭妇女来说,隐忍、卑屈、的性格致使她们具有自卑、轻视自己的特点,在她们的反抗受到家庭其他成员的打压后,不堪忍受,遂选择了自杀这种极端方式。
除此之外,经济的巨大压力也会导致自杀。根据前面叙述,我们知道,当时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低,而下层民众的生活更加贫苦。“(西丰)年景歉恶,哀鸿遍野,现届严冬,饥寒交迫,大有不能聊生之态。日昨东河沿有一贫户,男女四口,三日来未曾举火,沿门托钵无有怜者。母年 许,女仅二七,终日啜泣,觉无生理,遂双双缢于屋梁,见者无不悯恻。”针对这种情况,许燕春认为:“自杀是指自己对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事感到悲观失望,没有了支自己继续撑生活下去的东西,就会产生自杀行为。”因为当时人们没有了继续生活下去的支撑品,“觉无生理”,只能选择死亡解脱。
另外,在东北地区,因情而殉的女性也占很大一部分,“(奉天)大东关大慈庵东胡同住户刑向阳,向在东关大街开设杂货小铺,稍有积蓄,其妻彭氏美而贤,夫妇和谐,有如雨水。日前刑某忽患头痛症,未及两日立即暴亡。该氏痛夫心切,数日不食。于埋葬其夫之前夕,竟吞食铅粉两盒,随夫而逝。谓为烈妇,该妇当无愧色”。 东北地区长期受封建思想的束缚,“殉节”观念深入人心。弗洛伊德在解释自杀心理动力学时认为人的生命主要存在两种基本本能——生的积极的本能以及死的消极的本能,它们处在动态平衡中,相互抑制,一旦生的本能被死的消极力量所压倒,人们就会选择自杀的方式解脱自己。
三、社会环境自杀心理分析
民国时期,整个中国社会在学习西方的观念影响下,都发生了一些变化。就上海而言,随着近代工业的兴起和发展,近代女工出现,部分女性逐渐走出家庭,但工厂工作压力也很大。在1920-1930年的上海,妻子做工所得的收入是维持工人家庭生活支出不可缺少的部分,而且由于性别歧视,女性的工资比男性低,且集中在轻工企业简单工种,劳动坏境恶劣,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与此同时,中国一直实行的是父权家长制的家庭制度,在三十年代中期,又重新兴起了复古主义,人们又反过来主张妇女应该重新回归到家庭中去。而在当时的环境,她们接受了新的思想,希望走出家庭,当她们承受着内外部工作的压力时,美好的前景是支撑她们的力量。而此时却主张妇女重新回归家庭,这不是剥削了她们之前仅有的一点解放的希望吗?由于当时社会处于转型中,女性大多新旧意识并存,面对这种情况,她们会发生思想冲突和艰难选择,而那些不能适应这种环境的女性,则可能走上自杀的道路。另外埃米尔·迪尔凯姆用社会事实的因果关系来阐释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他认为一旦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发生某种障碍或脱离时,便会产生自杀的现象。当那些女性的希望被打破,而又缺乏社会舆论的支持时,面对前后夹击的困境,选择自杀是可以理解的。
相对上海而言,东北地区发展程度比较慢,男尊女卑的传统封建思想仍很顽强,在这种环境下,女性受到的压迫,遭受的苦难都是得不到社会力量的支持和保护的。当于姑婆、丈夫产生矛盾时,没有任何一方的力量会占到她一边,也没有反抗的能力,她们更多的还是以家庭为情感港湾,发生的事也主要集中在家庭内部,一旦家庭内部发生冲突,而缺乏社会庇佑的情况下,自杀则是她们唯一的出路。
四、结语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对民国女性自杀心理的描写,相对较发达的上海,社会更加开放,女性的受教育水平比较高,所以她们的思想更加超前,内心是更加叛逆的,恋爱同居、离婚、逃婚、姘居等情况在当时社会中屡见不鲜,但每一种新的事物出现的同时就会产生相应的后果和影响,在当时新旧杂糅的环境中,当她们叛逆的内心遭到环境的撞击,加上她们自身旧观念在头脑中的残留,便会产生自我矛盾、自我否定,面对情感支柱的丧失,社会舆论的抨击,逐渐丧失生活的目标和意义。如果她们完全是新女性,不会产生矛盾,便不会选择自杀,换句话说就是她们的思想不够新,内心充满着矛盾,导致了矛盾不可调和,选择自杀。而与上海相比,东北地区女性则是思想不够旧,东北地区在当时来说封建因素保留的还很多,很多都是农村妇女,多是由于家庭内部矛盾以及经济等原因自杀的,究其内部心理因素,女性没有为自己申辩的权利,内心是无比委屈的,加上生活的贫困,遭受委屈的同时承受着经济的重担,使她们生无可恋。究其根本在于她们的思想不够旧,如果够旧,就会认命,不会甚至没有要自杀的意识,因为她们不懂反抗,而东北地区虽然未受教育女性居多,但当时先进思想的风也已经吹到了这里,女性内心还是想要反抗的,只不过没有反抗的基础,不然在她们发生家庭矛盾后不会那么冲动的要自杀,而是像传统女性那样忍气吞声,家庭内部矛盾加上经济压力等因素导致了她们内心情感的变化,缺乏社会的保护,也失去了家庭这一港湾,选择自杀也就成为了她们唯一的出路。 现今社会,女性自杀率仍很高。通过上面对民国女性自杀的心理分析,我认为加强对女性自杀防范与干预的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倡男女平等,消除职业歧视和性别差异
由于社会性别认同的差异,很多企业在招聘时,一般都倾向于男性。而经济上的被动是女性社会地位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只有消除职业歧视,使女性获得经济独立地位,才能使女性自主自强,真正成为可以扛起半边天的新时代女性。
(二)加强对女性关注,切实维护妇女权益
现今,“家暴”是一个很敏感的词汇,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有的女性不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受到“家暴”之后无处申诉,选择自杀。加强对女性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健全保护女性的法律,使女性受到伤害时有一个可以诉求保护自己的地方,以致不会绝望走上自杀的道路。
(三)加强女性心理知识教育,提高女性心理承受能力
女性内心多脆弱、敏感,易缺乏安全感,在面对挫折困难时比较易于求助于他人,对他人产生依赖,所以一旦被依赖的人伤害了她们,她们就比较不能接受,产生一些比较极端的行为,这都是由于女性内心脆弱的缘故,所以应该注意加强女性心理知识教育,强大自己的内心,提高心理承受能力。
减少女性自杀行为,就要从根源上分析她们自杀的原因,通过以上对民国女性自杀的心理分析,我认为要想减少女性自杀的行为,除了社会要为女性开放、关注保护女性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加强女性自身的心理建设,使女性自立自强。以上提出的对女性自杀防范与干预的措施,以望减少女性自杀行为,使女性真正成为自立、自强、自信的新时代女性,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参考文献:
[1]侯艳兴.性别、权利与社会转型:1927—1937年上海女性自杀问题研究.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47页.
[2]李书源、杨晓军.民国初年东北地区自杀现象解读—以1912-1921年间《盛京时报》刊载的578例女性自杀案例为中心.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社会史研究.第49卷第五期.
[3]金雄白.马振华女士自杀记.社会新闻社.1928年3月.
[4]苏珊·布朗米勒.女性的情感.布罗曼报告.
[5]谷正艳.论中国近代产业女工(1872-1937).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6]通婚不自由,吞生烟毙命.申报.1930年7月8日.
[7]郑晓舜.对女性自杀的反思.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3,15(6).
[8]妇幼轻生.盛京时报.1912-03-07.
[9]许燕春.自杀心理分析及对策.科技经济市场.2006(6).
[10]母女对缢.盛京时报.1916-01-13.
[11]以身殉夫.盛京时报.191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