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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不久举行的2012年度南京市重点行业“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活动中,南京多家银行公开承认与第三方催债公司合作向市民追债,一度引起舆论哗然。然而这并非是银行第一次与追债公司联手向客户催款,早在四五年前就有此类事件见诸报端,已是银行行业“不能说的秘密”, “实际上,‘催收外包’在银行业里也并不鲜见。”某大型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部员工曾向媒体透露,“由于催收个人信用卡的欠款,单据分散、涉及金额通常不大但数量众多,而国内大部分银行没有建立专门的追债部门,因此,很可能被一些银行采取外包手段处理。”但此次的公开无疑是试图将此行为“正常化”。
从“文催”到“武催”的升级
即便有最严格的审核程序,银行也难以一一识别谁未来会成为拖欠房贷、信用卡欠款的“老赖”。在开始出现坏账之后,如果银行将“老赖”诉诸法律,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费用,而执行结果难以得到保证。此时,一些银行更愿意借助“职业”追债人的力量,他们虽然身份模糊,但收效却是立竿见影。
一家银行卡中心内部人士曝出催讨“潜规则”——头几个月内,银行信用卡中心会定期给客户打电话催收欠款,第一次打电话俗称“一催”,如果客户不还,将在一段时间内再次给客户打电话,俗称“二催”,按此操作,还有“三催”。如果多次催收,客户仍不还款,银行就会将催款业务打包给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采取发律师函等方式向客户催收欠款,这个过程业内俗称为“文催”。如果“文催”也没有效果,银行就会将催收业务打包给社会上的专业追债公司。事实上早在1995年,有关部门曾联合发文“叫停”以单位性质注册追债公司,2000年多部门发文取缔一切性质的追债公司。然而,现实中却存在各类打着“财务公司”等名号开展追债业务的“灰色公司”通常,这些追债公司往往挂着“财务公司”“咨询公司”等名头,追债的职能一般不会被写入经营范围内。
“武催”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首先是向客户打追款电话,在电话中对客户进行要挟恐吓的情形时有发生。其次,是上门追债,会出现追债公司工作人员坐在欠款人家里不走,甚至在欠款人家里或工作单位吵吵闹闹。再者,就可能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威胁。
外包的难言之隐
据银监会11月1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788亿元,较去年年底的4279亿元增长509亿元;三季度末不良贷款率为0.95%,而一、二季度均为0.94%。此外,除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略有下降外,股份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外资行在今年前三个季度内不良贷款率均保持上升,而包括大型商业银行在内的所有类别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均保持上升。
如此大的欠款率对银行造成很大的压力。通过诉讼追回操作性不强,一方面一些欠款达不到法律规定的诉讼金额,即使能起诉,成本高、效率低。还必须由银行提供债务人的住址信息及资产状况,调查成本巨大;正常诉讼程序,至少达几个月;如果欠款人不签收诉状,还要公告送达,更费时间。问题还在于,打胜的官司可能只是纸上权利,若是债务人通过转移财产“躲债”,到了执行环节,还得去找欠款人。与其如此,不如直接找“讨债公司”。正是由于“打官司拖不起、官司赢了白赢”才迫使银行采取外包催收,似乎在法律框架内为银行“高效催收”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一般给代理讨债的律师的费用是标的额的1%左右,但银行给“讨债公司”的返点是30%以上,有些在银行已经被认定为“损失”级别的债款,如果追债公司能够追回,甚至可以拿到追得款项50%的提成。一般银行移交给讨债公司的,往往是律师难以诉讼成功的那种没有财产线索的案子;这些案子大多来自于无担保、无抵押、低资信的客户,当初银行出于月底或者年底的“冲业绩”等目的,不择手段向本无开卡资格的客户“放宽”了要求。自然出了问题,也要不择手段地去讨债。
走钢丝的影子公司
银监会2009年曾下发过相关通知,规定被委托的催收外包机构,须有严格的审核批准制度,并签订管理完善、职责清晰的催收外包合同。且“不得单纯按欠款回收金额提成的方式支付佣金”。
然而,银行与催收机构毕竟是利益共同体,很难保证手段规范。催款单已经用上了诸如“已派人到此”“后果自负”等强势用语。还有上门催款者“赖着不走”,甚至深夜上门催款。南京银行行长夏平也曾对媒体坦承“还没有学会如何对第三方公司进行有效管理”。
也有律师认为“追债公司常用的跟踪、心理战之类的所谓追债技巧,本质上就是一种软暴力,在打擦边球”。曾亲历过银行所派讨债公司的贺先生认为后者很懂“施压”:资产管理公司打电话的频率要比银行高,隔一两天就有电话打来;口气也愈来愈强硬,甚至还有威胁人身安全的电话。后来催债公司还曾在信箱中放过一张详细记录了他的父母、妻子、孩子在哪里,从事什么工作,每天的作息时间等信息的单子。对此,贺先生至今仍心有余悸,“万一有个闪失,就不是三五万元可以解决的事情了。”
游走于灰色地带的民间追债公司,长期以来留给人们“地下”“暴力”等负面形象,让这些追债公司在开展业务时显得面目可疑。主要的宣传形式就是四处张贴“狗皮膏药式”的小广告、在网上发广告帖,或者在出租车或者“黑三轮”的车尾贴广告。近些年随着民间借贷生意的兴旺和国人信用卡热的兴起,对追债公司的需求也随之旺盛,因此他们也希望能尽快获得“合法身份”。
早在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曾专门举办过信用管理培训项目“商账追收师”的岗位培训,但两届后就被叫停,“商账追收师”也至今未成为国家所认可的职业。
“目前看来,由于追债涉及诸多的法律因素,解禁似乎不太可能。”兰州理工大学社会学教授段兴利说,现在市场上的各类追债公司很多,而大多都是剑走偏锋的。可是,市场上有需求,在法律没有解禁前,很难去规范他们。
从“文催”到“武催”的升级
即便有最严格的审核程序,银行也难以一一识别谁未来会成为拖欠房贷、信用卡欠款的“老赖”。在开始出现坏账之后,如果银行将“老赖”诉诸法律,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费用,而执行结果难以得到保证。此时,一些银行更愿意借助“职业”追债人的力量,他们虽然身份模糊,但收效却是立竿见影。
一家银行卡中心内部人士曝出催讨“潜规则”——头几个月内,银行信用卡中心会定期给客户打电话催收欠款,第一次打电话俗称“一催”,如果客户不还,将在一段时间内再次给客户打电话,俗称“二催”,按此操作,还有“三催”。如果多次催收,客户仍不还款,银行就会将催款业务打包给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采取发律师函等方式向客户催收欠款,这个过程业内俗称为“文催”。如果“文催”也没有效果,银行就会将催收业务打包给社会上的专业追债公司。事实上早在1995年,有关部门曾联合发文“叫停”以单位性质注册追债公司,2000年多部门发文取缔一切性质的追债公司。然而,现实中却存在各类打着“财务公司”等名号开展追债业务的“灰色公司”通常,这些追债公司往往挂着“财务公司”“咨询公司”等名头,追债的职能一般不会被写入经营范围内。
“武催”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首先是向客户打追款电话,在电话中对客户进行要挟恐吓的情形时有发生。其次,是上门追债,会出现追债公司工作人员坐在欠款人家里不走,甚至在欠款人家里或工作单位吵吵闹闹。再者,就可能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威胁。
外包的难言之隐
据银监会11月1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788亿元,较去年年底的4279亿元增长509亿元;三季度末不良贷款率为0.95%,而一、二季度均为0.94%。此外,除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略有下降外,股份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外资行在今年前三个季度内不良贷款率均保持上升,而包括大型商业银行在内的所有类别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均保持上升。
如此大的欠款率对银行造成很大的压力。通过诉讼追回操作性不强,一方面一些欠款达不到法律规定的诉讼金额,即使能起诉,成本高、效率低。还必须由银行提供债务人的住址信息及资产状况,调查成本巨大;正常诉讼程序,至少达几个月;如果欠款人不签收诉状,还要公告送达,更费时间。问题还在于,打胜的官司可能只是纸上权利,若是债务人通过转移财产“躲债”,到了执行环节,还得去找欠款人。与其如此,不如直接找“讨债公司”。正是由于“打官司拖不起、官司赢了白赢”才迫使银行采取外包催收,似乎在法律框架内为银行“高效催收”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一般给代理讨债的律师的费用是标的额的1%左右,但银行给“讨债公司”的返点是30%以上,有些在银行已经被认定为“损失”级别的债款,如果追债公司能够追回,甚至可以拿到追得款项50%的提成。一般银行移交给讨债公司的,往往是律师难以诉讼成功的那种没有财产线索的案子;这些案子大多来自于无担保、无抵押、低资信的客户,当初银行出于月底或者年底的“冲业绩”等目的,不择手段向本无开卡资格的客户“放宽”了要求。自然出了问题,也要不择手段地去讨债。
走钢丝的影子公司
银监会2009年曾下发过相关通知,规定被委托的催收外包机构,须有严格的审核批准制度,并签订管理完善、职责清晰的催收外包合同。且“不得单纯按欠款回收金额提成的方式支付佣金”。
然而,银行与催收机构毕竟是利益共同体,很难保证手段规范。催款单已经用上了诸如“已派人到此”“后果自负”等强势用语。还有上门催款者“赖着不走”,甚至深夜上门催款。南京银行行长夏平也曾对媒体坦承“还没有学会如何对第三方公司进行有效管理”。
也有律师认为“追债公司常用的跟踪、心理战之类的所谓追债技巧,本质上就是一种软暴力,在打擦边球”。曾亲历过银行所派讨债公司的贺先生认为后者很懂“施压”:资产管理公司打电话的频率要比银行高,隔一两天就有电话打来;口气也愈来愈强硬,甚至还有威胁人身安全的电话。后来催债公司还曾在信箱中放过一张详细记录了他的父母、妻子、孩子在哪里,从事什么工作,每天的作息时间等信息的单子。对此,贺先生至今仍心有余悸,“万一有个闪失,就不是三五万元可以解决的事情了。”
游走于灰色地带的民间追债公司,长期以来留给人们“地下”“暴力”等负面形象,让这些追债公司在开展业务时显得面目可疑。主要的宣传形式就是四处张贴“狗皮膏药式”的小广告、在网上发广告帖,或者在出租车或者“黑三轮”的车尾贴广告。近些年随着民间借贷生意的兴旺和国人信用卡热的兴起,对追债公司的需求也随之旺盛,因此他们也希望能尽快获得“合法身份”。
早在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曾专门举办过信用管理培训项目“商账追收师”的岗位培训,但两届后就被叫停,“商账追收师”也至今未成为国家所认可的职业。
“目前看来,由于追债涉及诸多的法律因素,解禁似乎不太可能。”兰州理工大学社会学教授段兴利说,现在市场上的各类追债公司很多,而大多都是剑走偏锋的。可是,市场上有需求,在法律没有解禁前,很难去规范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