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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践教学场所作为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的硬件基础,对于实训乃至整个教学环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思想认识、资金投入以及管理上的原因,目前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的建设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我们应提高对实践教学场所建设的认识,加大投入,科管理,使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走上规范化的道路,提高学生的公安类专业技能。
关键词: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建设
中图分类号:G71
基金项目:2012年度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警务实战能力提升为导向的公安院校实习教学改革研究”[2012JGB310]阶段性成果。
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作为职业技能训练的硬件基础,对于公安专业的实习、实训乃至整个教学环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公安院校是各级公安机关各实战部门人才输出的中心,是培养各类公安工作人才的基地。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安院校,培养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格、法律政策熟悉、业务技能精良、能熟练规范地依照法律法规执法办案的能力的公安专门性人才。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结合我国公安院校的教育特色和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对治安业务人才的需求标准,依据第20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本着坚持“大公安、厚基础、精专业、重实战”的教学宗旨,加强了对学生职业技能水平的训练。建立了模拟派出所、安全防范技术实践教学场所等专业实践教学场所,由专业课教师精心组织策划及公安机关各实战部门领导担任业务指导,组织公安类专业学生依照所学专业课知识及掌握的技术技能的熟知程度进行模拟训练,对我校公安类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有了全面提升。目前,由于认识和投入等各方面的原因,公安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场所环节还相当薄弱,加强实践教学场所建设是目前公安类专业课程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目前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实践教学场所的建设与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
一是对实践教学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全国各地的公安院校中,这种现象较为普遍。有的片面的认为:学校要以教学为中心,只要搞好教学就行,没必要过分强调实践教学场所的建设。这种认识不同程度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实践教学场所的投入与建设,影响了实践教学的开展。二是对实践教学的科学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尽管各公安院校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强化了实践教学场所建设与管理、但是在实践教学场所建设规划、教育资源配置、项目开发政策、规格定位、实践教学改革等方面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状况,这就导致师生对实践教学知识的主动接受程度和认知能力的降低,产生被动传授与接受的现象,更谈不上将所讲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在这样的情况下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很难得以实现。
2.实践教学场所缺乏整体规划,不能满足专业需求
目前公安院校的实践教学场所存在着“重投入轻规划”的现象,实践教学场所的建设前期缺乏科学的论证,建设过程中没有按照职业技能训练大纲进行统一规划,所设立的实践教学场所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一是实践教学场所设置不均衡。公安类专业需要掌握的职业技能包括对人、地、物、事的管理,现在所设立的模拟派出所和安全技术防范实践教学场所主要是针对于人、地、事的管理,对于物的管理这一重要的治安管理职业技能没有相对应的实践教学场所,对危险物品、毒品等物品治安管理的教學没有专门的实践教学场所就很难让学生对它们有直观、深入的了解。二是现有的实践教学场所内容单一,兼容性差。一方面公安类专业所设立实践教学场所都是按照课程设置依附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场所的功能缺乏综合性,内容单一,应用面窄。另一方面,各个实践教学场所之间缺乏兼容性,不能做到功能互补,更不能适应实际工作中对民警综合能力提高的需要。例如现在各地基层派出所都在推广和建设信息化警务,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运用和技术防控设备已经普及,而目前我校的模拟派出所还完全是纸质作业,防控模拟训练也仅限于物防和人防,缺乏技防的环节;而安全技术防范实践教学场所则完全是针对技术防范技术应用的训练。这两者不能很好的整合和交流造成学生职业技能上的脱节,难以发挥实践教学的整体优势。同时,也容易造成建设资金投入的重复。
3.实践教学场所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实验条件差,设备简陋
由于认识、资金等方面的原因,不少公安院校的实践教学场所都存在着规模偏小,条件差,装备层次低,实验内容单一,学生在实践教学场所学到的实验技能和操作技能较少,这就阻碍了实践教学的正常进行,也妨碍了对学生实验能力的系统性、科学性训练。目前在各地的公安基层尤其是较发达城市的公安派出所,信息化办公、办案以及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治安防控已经成为现代基层民警应当具备的基本技能,而模拟派出所实验条件和设备还不能满足学生进行相应的职业技能训练的需要。
4.实践教学场所的管理不完善,使用效益低
一是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管理体制都不够合理。大部分公安院校没有完全按照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关于实验室和实践场所的要求设置实践教学和实践教学场所建设,实践教学场所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与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二是尚未设置没有专门的实践教学场所管理人员,均由专业教师兼职进行管理和维护,管理不到位。由于部门人员编制等原因,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实践教学场所管理人员。实践教学场所由系的内勤兼顾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开展实训课时由专业教师按需要进行使用和维护。实践教学场所的管理本身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管理人员必须要同时掌握设备的管理、维护技能和相关的公安类专业知识,而且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管理。兼职管理模式不但加大了专业教师的工作量,而且让教师在时间和技术上常常抓袖见肘,管理水平难以得到提升。
二、加强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建设的途径
1.提高对实践教学场所建设的认识,强化实践教学场所在公安类专业教学、科研过程中的地位 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专业教师,都要提高对实践教学场所建设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实践教学不是理论教学的附属,是人才培养的重要手段,是学生获取知识、激发其内在潜能的有效途径。要充分体现出整个教学体系中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这两条不同但又平等的教学途径,改变实践教学的附属地位,使实践教学成为一个既与理论教学相结合,又相对独立的教学环节,提高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在公安类专业教学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2.加大实践教学场所经费投入,合理分配实践教学场所资金
一是加大专项的经费投入。实践教学场所投入的多少,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实践教学场所建设水平的高低,应该加大对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经费的投入,鼓励利用与公安机关实际部门共建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二是科学合理地分配实验资金,保证优先投资重点实践教学场所的重点项目,提高投资效益。2008年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治安勤务实训基地获广西教育厅10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在利用这笔资金时要注意做好总体规划,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项职业技能训练所需,建立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实践教学场所。三是提高各实践教学场所的兼容性,充分做到资源共享,提高设备的利用率,避免重复投入,节约资金。
3.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场所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实践教学的科学管理
公安院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实验、实践教学场所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深化改革,完善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建设机制,制定出一套完整、科学、协调的管理体系,理顺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与学校其他部门、各实践教学场所的关系,明确职责,以保证实践教学场所管理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地运行。一是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场所的利用率和使用效果。在建立健全实践教学大纲(或实践教学计划)、实训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等有关实践教学文件的基础上,建立实践教学巡视制度,定期开展实践教学质量的检查评比活动,科学合理地制定和按照实验大纲的要求,对实践教学效果进行考核测评,注重培养学生的操作能力,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实践教学规范化的进程。二是建立健全实践教学场所管理制度,保证实践教学场所能够安全、高效地使用。一方面健全《实践教学场所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方法》、《实践教学场所安全制度》、《实践教学场所设备损坏赔偿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实践教学场所设备能够安全稳定运行,降低故障率;另一方面,建立主管领导定期检查和指导制度,监督实践教学场所的运作情况。
4.加大实践教学场所管理队伍的建设
实践教学场所管理队伍建设是实践教学场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践教学场所发展的关键。随着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的规范化,仅靠专业教师兼职去管理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应在专业教师辅助管理的基础上,设置1至2名专职实践教学场所管理人员。实践教学场所管理人员除了符合学历、专业等基本要求外,还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培训:一是实践教学场所管理知识的培训,包括实践教学场所规范化管理的相关规定、实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与维护、实践教学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等等。二是公安类专业技能知识的培训,包括各项公安类专业技能训练和考核的方案、要求、程序和实施办法等。切实提高实践教学场所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保证实践教学场所各种潜能的充分发挥,顺利完成各项实践教学任务。
参考文献:
[1]覃峰.浅谈加入WTO后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場所建设与发展(M),《WTO与公安行政管理方略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
[2]李俊杰.高校实践教学场所建设的实践探索(M),《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05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建设
中图分类号:G71
基金项目:2012年度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警务实战能力提升为导向的公安院校实习教学改革研究”[2012JGB310]阶段性成果。
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作为职业技能训练的硬件基础,对于公安专业的实习、实训乃至整个教学环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公安院校是各级公安机关各实战部门人才输出的中心,是培养各类公安工作人才的基地。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安院校,培养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格、法律政策熟悉、业务技能精良、能熟练规范地依照法律法规执法办案的能力的公安专门性人才。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结合我国公安院校的教育特色和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对治安业务人才的需求标准,依据第20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本着坚持“大公安、厚基础、精专业、重实战”的教学宗旨,加强了对学生职业技能水平的训练。建立了模拟派出所、安全防范技术实践教学场所等专业实践教学场所,由专业课教师精心组织策划及公安机关各实战部门领导担任业务指导,组织公安类专业学生依照所学专业课知识及掌握的技术技能的熟知程度进行模拟训练,对我校公安类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有了全面提升。目前,由于认识和投入等各方面的原因,公安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场所环节还相当薄弱,加强实践教学场所建设是目前公安类专业课程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目前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实践教学场所的建设与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
一是对实践教学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全国各地的公安院校中,这种现象较为普遍。有的片面的认为:学校要以教学为中心,只要搞好教学就行,没必要过分强调实践教学场所的建设。这种认识不同程度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实践教学场所的投入与建设,影响了实践教学的开展。二是对实践教学的科学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尽管各公安院校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强化了实践教学场所建设与管理、但是在实践教学场所建设规划、教育资源配置、项目开发政策、规格定位、实践教学改革等方面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状况,这就导致师生对实践教学知识的主动接受程度和认知能力的降低,产生被动传授与接受的现象,更谈不上将所讲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在这样的情况下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很难得以实现。
2.实践教学场所缺乏整体规划,不能满足专业需求
目前公安院校的实践教学场所存在着“重投入轻规划”的现象,实践教学场所的建设前期缺乏科学的论证,建设过程中没有按照职业技能训练大纲进行统一规划,所设立的实践教学场所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一是实践教学场所设置不均衡。公安类专业需要掌握的职业技能包括对人、地、物、事的管理,现在所设立的模拟派出所和安全技术防范实践教学场所主要是针对于人、地、事的管理,对于物的管理这一重要的治安管理职业技能没有相对应的实践教学场所,对危险物品、毒品等物品治安管理的教學没有专门的实践教学场所就很难让学生对它们有直观、深入的了解。二是现有的实践教学场所内容单一,兼容性差。一方面公安类专业所设立实践教学场所都是按照课程设置依附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场所的功能缺乏综合性,内容单一,应用面窄。另一方面,各个实践教学场所之间缺乏兼容性,不能做到功能互补,更不能适应实际工作中对民警综合能力提高的需要。例如现在各地基层派出所都在推广和建设信息化警务,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运用和技术防控设备已经普及,而目前我校的模拟派出所还完全是纸质作业,防控模拟训练也仅限于物防和人防,缺乏技防的环节;而安全技术防范实践教学场所则完全是针对技术防范技术应用的训练。这两者不能很好的整合和交流造成学生职业技能上的脱节,难以发挥实践教学的整体优势。同时,也容易造成建设资金投入的重复。
3.实践教学场所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实验条件差,设备简陋
由于认识、资金等方面的原因,不少公安院校的实践教学场所都存在着规模偏小,条件差,装备层次低,实验内容单一,学生在实践教学场所学到的实验技能和操作技能较少,这就阻碍了实践教学的正常进行,也妨碍了对学生实验能力的系统性、科学性训练。目前在各地的公安基层尤其是较发达城市的公安派出所,信息化办公、办案以及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治安防控已经成为现代基层民警应当具备的基本技能,而模拟派出所实验条件和设备还不能满足学生进行相应的职业技能训练的需要。
4.实践教学场所的管理不完善,使用效益低
一是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管理体制都不够合理。大部分公安院校没有完全按照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关于实验室和实践场所的要求设置实践教学和实践教学场所建设,实践教学场所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与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二是尚未设置没有专门的实践教学场所管理人员,均由专业教师兼职进行管理和维护,管理不到位。由于部门人员编制等原因,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实践教学场所管理人员。实践教学场所由系的内勤兼顾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开展实训课时由专业教师按需要进行使用和维护。实践教学场所的管理本身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管理人员必须要同时掌握设备的管理、维护技能和相关的公安类专业知识,而且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管理。兼职管理模式不但加大了专业教师的工作量,而且让教师在时间和技术上常常抓袖见肘,管理水平难以得到提升。
二、加强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建设的途径
1.提高对实践教学场所建设的认识,强化实践教学场所在公安类专业教学、科研过程中的地位 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专业教师,都要提高对实践教学场所建设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实践教学不是理论教学的附属,是人才培养的重要手段,是学生获取知识、激发其内在潜能的有效途径。要充分体现出整个教学体系中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这两条不同但又平等的教学途径,改变实践教学的附属地位,使实践教学成为一个既与理论教学相结合,又相对独立的教学环节,提高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在公安类专业教学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2.加大实践教学场所经费投入,合理分配实践教学场所资金
一是加大专项的经费投入。实践教学场所投入的多少,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实践教学场所建设水平的高低,应该加大对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经费的投入,鼓励利用与公安机关实际部门共建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二是科学合理地分配实验资金,保证优先投资重点实践教学场所的重点项目,提高投资效益。2008年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治安勤务实训基地获广西教育厅10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在利用这笔资金时要注意做好总体规划,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项职业技能训练所需,建立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实践教学场所。三是提高各实践教学场所的兼容性,充分做到资源共享,提高设备的利用率,避免重复投入,节约资金。
3.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场所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实践教学的科学管理
公安院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实验、实践教学场所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深化改革,完善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建设机制,制定出一套完整、科学、协调的管理体系,理顺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与学校其他部门、各实践教学场所的关系,明确职责,以保证实践教学场所管理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地运行。一是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场所的利用率和使用效果。在建立健全实践教学大纲(或实践教学计划)、实训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等有关实践教学文件的基础上,建立实践教学巡视制度,定期开展实践教学质量的检查评比活动,科学合理地制定和按照实验大纲的要求,对实践教学效果进行考核测评,注重培养学生的操作能力,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实践教学规范化的进程。二是建立健全实践教学场所管理制度,保证实践教学场所能够安全、高效地使用。一方面健全《实践教学场所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方法》、《实践教学场所安全制度》、《实践教学场所设备损坏赔偿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实践教学场所设备能够安全稳定运行,降低故障率;另一方面,建立主管领导定期检查和指导制度,监督实践教学场所的运作情况。
4.加大实践教学场所管理队伍的建设
实践教学场所管理队伍建设是实践教学场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践教学场所发展的关键。随着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场所的规范化,仅靠专业教师兼职去管理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应在专业教师辅助管理的基础上,设置1至2名专职实践教学场所管理人员。实践教学场所管理人员除了符合学历、专业等基本要求外,还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培训:一是实践教学场所管理知识的培训,包括实践教学场所规范化管理的相关规定、实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与维护、实践教学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等等。二是公安类专业技能知识的培训,包括各项公安类专业技能训练和考核的方案、要求、程序和实施办法等。切实提高实践教学场所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保证实践教学场所各种潜能的充分发挥,顺利完成各项实践教学任务。
参考文献:
[1]覃峰.浅谈加入WTO后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場所建设与发展(M),《WTO与公安行政管理方略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
[2]李俊杰.高校实践教学场所建设的实践探索(M),《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