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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晚清时期,中国面临“五千年未有之变局”,其中最显著的变化发生在对外关系领域,延续了两千年的“朝贡体制”瓦解,被发端于西方的现代国际关系取而代之。期间,清廷在对外关系领域表现出了种种不适应,但也在困境中历练出不少外交人才。
关键词:朝贡体系;外交;现代化;转型
中图分类号:J0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115(2014)03-220-2自秦汉以降,中原王朝在处理对外关系和民族问题时,往往以“朝贡体系”为基本原则。这里所说的朝贡体系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思想文化层面的,是以古代中国文明特有的“天下观”为思想渊源,以儒家宗法伦理观为理论依据构建的一种理想的世界社会秩序;其二是制度层面,它是一种已经运作了一千多年的以中原王朝为宗主、以属国和藩部为臣属,以“厚往薄来”为基本原则的主要适用于古代东亚地区的国际秩序。
朝贡体系的雏形可以追溯到先秦。朝贡中的“朝”,原指的是诸侯觐见天子,“贡”则指的是诸侯向天子贡献的物品。《左传·宣公三年》载:“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周礼·夏官司马》记载:“怀方氏掌来远方之民,致方贡,致远物。”这里所提到的“怀方氏”应该是当时设立专门接待远人的官职。到西周时,“五服”的观念开始形成。“五服”是一个以王畿为中心,按照宗法血缘式的远近亲疏关系,由内向外推展的同心圆式的等次结构。其中甸、侯、宾三服大体相当于王畿与诸侯的封国,这个区域就是“华夏”的范畴,而要、荒二服,则是“蛮夷戎狄”的范围。后来,“五服”的观念被儒家所接受和继承,形成了儒家以天子为核心、以伦理等级为基本模型的天下秩序观。这种观念在先秦的儒家经典,如《尚书》《礼记》和《荀子》中都有所体现。
秦汉时期,尤其是从汉武帝时期开始,随着中原王朝与周边民族与国家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交流的不断扩展和深化,一个庞大的、以中原王朝为中心的朝贡体系开始确立。朝贡关系也就因此被视为中原王朝同周边民族和国家之间的主要关系形式。这种关系虽然会随着中原王朝自身的兴衰而呈现出一种强弱不等的周期性波动,但总的来说,从秦汉直到明清,朝贡体系一直是古代东亚地区国际秩序的主导形态。
在制度层面上,中原王朝作为宗主,它的主要交往对象包括藩部、属国与一般交往者(国家、政权或部族)三个层次。前两者与中原王朝的关系较为密切,有“奉正朔、求册封、定名分”的政治关系,后者则主要以经济文化联系为主。然而,即使是在与存在密切关系的藩部与属国的交往过程中,中原王朝通常也并不直接干预其内部事务。比如,晚清时期,总理衙门在处理日朝之间的交涉纠纷中就曾明白指出:“朝鲜久隶中国,而政令则归其自理。其为中国所属,天下皆知,即其为自主之国,亦天下皆知。”[1]由此可见,在朝贡体系中,“为中国所属”和属国本身“为自主之国”是并行不悖的,两者之间并不是类似中央与地方的直接隶属关系,而是一种基于儒家伦理道德思想的“父子君臣”关系:藩属通过向中原王朝的朝贡来表明臣服、友好和敬意,而中原王朝则通过册封、赏赐等手段确立自身的宗主地位。这种建立在“大义名分”基础上的关系对朝贡体系中的各方都有着重大的意义。中原王朝的统治者要通过“万邦来朝”的形式来彰显自身“德化来远”,以此证明自身统治的合法性。而通过向中原王朝称臣纳贡,藩部与属国会从中原王朝的“厚往薄来”中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学习到先进的中原文化,获得中原王朝的安全保护。此后,通过接受册封和朝贡,藩部与属国的统治阶层也得以建立起自身对内和对外的政治合法性。对于朝贡国来说,“与中国朝廷交往可提高它们的声望。” [2]而日本学者则更加直言不讳:作为后进国而出现的日本,正是因为曾作为朝贡国进入了朝贡体系,才“在中华帝国的保护伞下实现了自立。” [3]由此可见,正是这种持续的相互需要,才使得朝贡体系能够维系千年之久。
17世纪中叶之后,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向全世界进行殖民扩张的过程中,古老的中华文明与西方近代文明在远东地区正面相遇。面对这个来自遥远西方的陌生对手,此时作为朝贡体系中的宗主国的清王朝采取了双重策略:一方面,在局部和个案上,接受了现代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准则和做法,如雅克萨之战和《尼布楚条约》的签订;另一方面,则在主观上继续坚持传统的朝贡体系,把西方殖民者意欲打开中国市场的外交行为,理解为荒远极西的夷狄由于受到大清帝国的“德化”的感召,而进行的“向化输诚”,试图将西方国家也纳入到这个体系中来,如三次以未携带贡物为由而被拒绝召见俄罗斯使臣[4],再如对马嘎尔尼使团访华的处理等等,都是具体表现。
然而,两次鸦片战争的失败不仅粉碎了清王朝“天朝上国”的迷梦,让大清帝国原本已经衰弱不堪的国力雪上加霜,并迫使清王朝不得不接受由西方列强制定的现代国际关系的“游戏规则”。更为重要的是,朝贡体系作为一个整体遭遇到了来自外部的现代性“冲击”,而作为对于这种“冲击”的反应,原本处于朝贡体系同心圆外环的东亚国家,或者沦为列强的殖民地、断绝了与清王朝的朝贡关系,或者“脱亚入欧”跻身列强行列,最终以中日《马关条约》签订为标志,宣告蔓延千年的朝贡体系彻底瓦解,中国对外关系被迫进一步走向现代化。
在从传统的朝贡体制向现代外交转向的过程中,中国的外交现代化面临着三大挑战:首先是文明秩序的转变,在传统的朝贡体制中,中国居于核心地位,占据文明的制高点,拥有“天朝上国”的自信心,而在向现代外交转型的过程中,却必须接受自身在地理上属于远东国家,经济上是不发达的落后国家,处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边缘地位,在文化上被归于尚处在落后与不开化阶段的事实。其次是交往规则的转变,传统的朝贡体制中,宗主与藩属的交往规则是基于儒家伦理的纲常道德和“夷夏观”,而在向现代外交转型的过程中,则要接受源自西方的国际法和现代国际关系准则。最后是交往内容的转变,在传统的朝贡体制中,中国与藩属进行交往的主要内容是“奉正朔、求册封、定名分”,而经济、文化交往只是附属于其上的,而在向现代外交转型的过程中,中国与外国交往的内容极大地丰富起来,涵盖了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宗教等几乎所有社会生活领域,表现出空前的多元性与复杂性。 客观地说,在这个国际关系转型的过程中,中国始终处于消极和被动的地位。具体表现为,当时统治中国的清政府在处理对外关系问题上几乎处处受制于人,不断落入对手预设的陷阱,而当恶果出现的时候,又往往束手无策,或是疲于应付,到最后只能选择逆来顺受,苟且偷安。当然,任何一个国家的外交都是以自身国力为后盾的,当时的中国,国力衰弱,积重难返,在列强环伺的国际环境中,确实缺乏强硬和主动的底气。但也应该看到,当时的中国在从传统的“办理夷务”向现代外交转变的过程中明显存在着几方面的不适应:
第一,观念的不适应。朝贡体系绵延两千余年,几乎构成了当时中国人对世界全部的认识。而清朝奉行了百余年的“闭关锁国”政策,更是让绝大多数中国人闭目塞听,昧于世界大势。更为严重的是,自嘉道之后,清朝统治阶层的腐朽昏聩变本加厉,一方面仍旧沉浸在“天朝上国”的残梦之中,常常抱有“以夷制夷”的天真想法,另一方面对国际法和现代国际关系的“游戏规则”知之甚少,结果每遇事变手足无措,临机决断犹豫不决,吃亏上当后又从不吸取教训。这些都充分表明,当时主宰中国命运的清政府缺乏作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政府的基本素质,不具备现代化的国际观,因而也不可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外交。
第二,组织机构的不适应。鸦片战争之前,清朝主管外交事务的主要机构是礼部和理藩院,而在通商口岸则主要由当地的地方官处理涉外事务。两次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处理日益增多的涉外事务,后又将礼部和理藩院的外交职能划入总理衙门。此后,清政府又将“三口通商大臣”和“五口通商大臣”改为由地方督抚兼任的北洋大臣与南洋大臣。而随着对外关系的发展,清政府也开始效法西方国家,设立驻外使馆,派驻公使。尽管在原则上总理衙门应该是清政府主管对外关系的最高部门,但实际上却不具备成为近代外交机构的充分资格,无权向海外使馆直接发布训令,其处理外交事务的权力与地方督抚、海外使馆几乎平行。这种多头管理、令出多门的局面必然导致决策与执行效率低下,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国际局势。
第三,人才队伍的不适应。清政府主管涉外事务的官员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满洲亲贵,另一类是汉族官僚。满洲亲贵中除恭亲王奕等少数较有见识者外,大都是饱食终日、不学无术之辈。而汉族官僚中虽然不乏郭嵩焘、黄遵宪等有识之士,但更多的则是思想保守的传统文人士大夫,他们有着根深蒂固的保守思想,对“洋人”成见颇深,对西方的社会制度和文化教育无直接经验,对西方的生活方式感到反感。如1877年出使英国的副使刘锡鸿,在白金汉宫看见维多利亚女王接见的欧洲妇女所穿的服装时,显然感到窘迫。他记载云:“凡妇女皆肉袒,不以男子拥挤为嫌……无男女,但识面皆与握手。”显然这种场面对于把“男女大防”视为基本道德的晚清官僚士大夫来说,是难以接受的。[5]而且无论是满洲亲贵还是汉族官僚,大都存在一个严重的缺陷,也就是既没有受过正规的外语训练,也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国际法知识。不懂外语让他们在处理涉外事务无法及时准确地掌握情报,无法及时做出正确判断,而缺乏国际法知识则意味着他们难以根据国际惯例来明辨是非,纵然有心维护中国的权益,也无从下手,最后难免受制于人。
在以上三点中,又以人才队伍的不适应最为突出,因为观念的更新、机构的调整,归根结底都要靠适当的人选来推动。换言之,只有依靠现代化的外交人才,中国对外关系的现代化才有可能实现。1868年,清廷委派美国前驻华公使蒲安臣率团出使各国,让一个外国人担任中国近代第一个正式外交使团首领,突显了当时清廷在外交人才上的极度匮乏。此后,以黄遵宪、郭嵩焘、伍廷芳、梁成等人,作为晚清中国外交官的代表开始走上历史舞台,在艰难曲折中,不断推动近代中国外交的转型,在“弱国无外交”的大环境中,依靠自身的智慧和力量,竭尽所能维护中国的合法权益,并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极力游说、推动国内的改革,对中国社会的近代化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五二六[M].北京:中华书局,1977.
[2][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
[3][日]信夫清三郎著,周启乾译.日本政治史(第1卷)[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8.
[4]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
[5]颜清湟.出国华工与清朝官员:晚清时期中国对海外华人的保护(1851—1911)[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0.
作者简介:
刘健,天津人,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文化管理系讲师,研究方向:史学理论、中国近现代史。
关键词:朝贡体系;外交;现代化;转型
中图分类号:J0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115(2014)03-220-2自秦汉以降,中原王朝在处理对外关系和民族问题时,往往以“朝贡体系”为基本原则。这里所说的朝贡体系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思想文化层面的,是以古代中国文明特有的“天下观”为思想渊源,以儒家宗法伦理观为理论依据构建的一种理想的世界社会秩序;其二是制度层面,它是一种已经运作了一千多年的以中原王朝为宗主、以属国和藩部为臣属,以“厚往薄来”为基本原则的主要适用于古代东亚地区的国际秩序。
朝贡体系的雏形可以追溯到先秦。朝贡中的“朝”,原指的是诸侯觐见天子,“贡”则指的是诸侯向天子贡献的物品。《左传·宣公三年》载:“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周礼·夏官司马》记载:“怀方氏掌来远方之民,致方贡,致远物。”这里所提到的“怀方氏”应该是当时设立专门接待远人的官职。到西周时,“五服”的观念开始形成。“五服”是一个以王畿为中心,按照宗法血缘式的远近亲疏关系,由内向外推展的同心圆式的等次结构。其中甸、侯、宾三服大体相当于王畿与诸侯的封国,这个区域就是“华夏”的范畴,而要、荒二服,则是“蛮夷戎狄”的范围。后来,“五服”的观念被儒家所接受和继承,形成了儒家以天子为核心、以伦理等级为基本模型的天下秩序观。这种观念在先秦的儒家经典,如《尚书》《礼记》和《荀子》中都有所体现。
秦汉时期,尤其是从汉武帝时期开始,随着中原王朝与周边民族与国家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交流的不断扩展和深化,一个庞大的、以中原王朝为中心的朝贡体系开始确立。朝贡关系也就因此被视为中原王朝同周边民族和国家之间的主要关系形式。这种关系虽然会随着中原王朝自身的兴衰而呈现出一种强弱不等的周期性波动,但总的来说,从秦汉直到明清,朝贡体系一直是古代东亚地区国际秩序的主导形态。
在制度层面上,中原王朝作为宗主,它的主要交往对象包括藩部、属国与一般交往者(国家、政权或部族)三个层次。前两者与中原王朝的关系较为密切,有“奉正朔、求册封、定名分”的政治关系,后者则主要以经济文化联系为主。然而,即使是在与存在密切关系的藩部与属国的交往过程中,中原王朝通常也并不直接干预其内部事务。比如,晚清时期,总理衙门在处理日朝之间的交涉纠纷中就曾明白指出:“朝鲜久隶中国,而政令则归其自理。其为中国所属,天下皆知,即其为自主之国,亦天下皆知。”[1]由此可见,在朝贡体系中,“为中国所属”和属国本身“为自主之国”是并行不悖的,两者之间并不是类似中央与地方的直接隶属关系,而是一种基于儒家伦理道德思想的“父子君臣”关系:藩属通过向中原王朝的朝贡来表明臣服、友好和敬意,而中原王朝则通过册封、赏赐等手段确立自身的宗主地位。这种建立在“大义名分”基础上的关系对朝贡体系中的各方都有着重大的意义。中原王朝的统治者要通过“万邦来朝”的形式来彰显自身“德化来远”,以此证明自身统治的合法性。而通过向中原王朝称臣纳贡,藩部与属国会从中原王朝的“厚往薄来”中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学习到先进的中原文化,获得中原王朝的安全保护。此后,通过接受册封和朝贡,藩部与属国的统治阶层也得以建立起自身对内和对外的政治合法性。对于朝贡国来说,“与中国朝廷交往可提高它们的声望。” [2]而日本学者则更加直言不讳:作为后进国而出现的日本,正是因为曾作为朝贡国进入了朝贡体系,才“在中华帝国的保护伞下实现了自立。” [3]由此可见,正是这种持续的相互需要,才使得朝贡体系能够维系千年之久。
17世纪中叶之后,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向全世界进行殖民扩张的过程中,古老的中华文明与西方近代文明在远东地区正面相遇。面对这个来自遥远西方的陌生对手,此时作为朝贡体系中的宗主国的清王朝采取了双重策略:一方面,在局部和个案上,接受了现代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准则和做法,如雅克萨之战和《尼布楚条约》的签订;另一方面,则在主观上继续坚持传统的朝贡体系,把西方殖民者意欲打开中国市场的外交行为,理解为荒远极西的夷狄由于受到大清帝国的“德化”的感召,而进行的“向化输诚”,试图将西方国家也纳入到这个体系中来,如三次以未携带贡物为由而被拒绝召见俄罗斯使臣[4],再如对马嘎尔尼使团访华的处理等等,都是具体表现。
然而,两次鸦片战争的失败不仅粉碎了清王朝“天朝上国”的迷梦,让大清帝国原本已经衰弱不堪的国力雪上加霜,并迫使清王朝不得不接受由西方列强制定的现代国际关系的“游戏规则”。更为重要的是,朝贡体系作为一个整体遭遇到了来自外部的现代性“冲击”,而作为对于这种“冲击”的反应,原本处于朝贡体系同心圆外环的东亚国家,或者沦为列强的殖民地、断绝了与清王朝的朝贡关系,或者“脱亚入欧”跻身列强行列,最终以中日《马关条约》签订为标志,宣告蔓延千年的朝贡体系彻底瓦解,中国对外关系被迫进一步走向现代化。
在从传统的朝贡体制向现代外交转向的过程中,中国的外交现代化面临着三大挑战:首先是文明秩序的转变,在传统的朝贡体制中,中国居于核心地位,占据文明的制高点,拥有“天朝上国”的自信心,而在向现代外交转型的过程中,却必须接受自身在地理上属于远东国家,经济上是不发达的落后国家,处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边缘地位,在文化上被归于尚处在落后与不开化阶段的事实。其次是交往规则的转变,传统的朝贡体制中,宗主与藩属的交往规则是基于儒家伦理的纲常道德和“夷夏观”,而在向现代外交转型的过程中,则要接受源自西方的国际法和现代国际关系准则。最后是交往内容的转变,在传统的朝贡体制中,中国与藩属进行交往的主要内容是“奉正朔、求册封、定名分”,而经济、文化交往只是附属于其上的,而在向现代外交转型的过程中,中国与外国交往的内容极大地丰富起来,涵盖了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宗教等几乎所有社会生活领域,表现出空前的多元性与复杂性。 客观地说,在这个国际关系转型的过程中,中国始终处于消极和被动的地位。具体表现为,当时统治中国的清政府在处理对外关系问题上几乎处处受制于人,不断落入对手预设的陷阱,而当恶果出现的时候,又往往束手无策,或是疲于应付,到最后只能选择逆来顺受,苟且偷安。当然,任何一个国家的外交都是以自身国力为后盾的,当时的中国,国力衰弱,积重难返,在列强环伺的国际环境中,确实缺乏强硬和主动的底气。但也应该看到,当时的中国在从传统的“办理夷务”向现代外交转变的过程中明显存在着几方面的不适应:
第一,观念的不适应。朝贡体系绵延两千余年,几乎构成了当时中国人对世界全部的认识。而清朝奉行了百余年的“闭关锁国”政策,更是让绝大多数中国人闭目塞听,昧于世界大势。更为严重的是,自嘉道之后,清朝统治阶层的腐朽昏聩变本加厉,一方面仍旧沉浸在“天朝上国”的残梦之中,常常抱有“以夷制夷”的天真想法,另一方面对国际法和现代国际关系的“游戏规则”知之甚少,结果每遇事变手足无措,临机决断犹豫不决,吃亏上当后又从不吸取教训。这些都充分表明,当时主宰中国命运的清政府缺乏作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政府的基本素质,不具备现代化的国际观,因而也不可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外交。
第二,组织机构的不适应。鸦片战争之前,清朝主管外交事务的主要机构是礼部和理藩院,而在通商口岸则主要由当地的地方官处理涉外事务。两次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处理日益增多的涉外事务,后又将礼部和理藩院的外交职能划入总理衙门。此后,清政府又将“三口通商大臣”和“五口通商大臣”改为由地方督抚兼任的北洋大臣与南洋大臣。而随着对外关系的发展,清政府也开始效法西方国家,设立驻外使馆,派驻公使。尽管在原则上总理衙门应该是清政府主管对外关系的最高部门,但实际上却不具备成为近代外交机构的充分资格,无权向海外使馆直接发布训令,其处理外交事务的权力与地方督抚、海外使馆几乎平行。这种多头管理、令出多门的局面必然导致决策与执行效率低下,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国际局势。
第三,人才队伍的不适应。清政府主管涉外事务的官员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满洲亲贵,另一类是汉族官僚。满洲亲贵中除恭亲王奕等少数较有见识者外,大都是饱食终日、不学无术之辈。而汉族官僚中虽然不乏郭嵩焘、黄遵宪等有识之士,但更多的则是思想保守的传统文人士大夫,他们有着根深蒂固的保守思想,对“洋人”成见颇深,对西方的社会制度和文化教育无直接经验,对西方的生活方式感到反感。如1877年出使英国的副使刘锡鸿,在白金汉宫看见维多利亚女王接见的欧洲妇女所穿的服装时,显然感到窘迫。他记载云:“凡妇女皆肉袒,不以男子拥挤为嫌……无男女,但识面皆与握手。”显然这种场面对于把“男女大防”视为基本道德的晚清官僚士大夫来说,是难以接受的。[5]而且无论是满洲亲贵还是汉族官僚,大都存在一个严重的缺陷,也就是既没有受过正规的外语训练,也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国际法知识。不懂外语让他们在处理涉外事务无法及时准确地掌握情报,无法及时做出正确判断,而缺乏国际法知识则意味着他们难以根据国际惯例来明辨是非,纵然有心维护中国的权益,也无从下手,最后难免受制于人。
在以上三点中,又以人才队伍的不适应最为突出,因为观念的更新、机构的调整,归根结底都要靠适当的人选来推动。换言之,只有依靠现代化的外交人才,中国对外关系的现代化才有可能实现。1868年,清廷委派美国前驻华公使蒲安臣率团出使各国,让一个外国人担任中国近代第一个正式外交使团首领,突显了当时清廷在外交人才上的极度匮乏。此后,以黄遵宪、郭嵩焘、伍廷芳、梁成等人,作为晚清中国外交官的代表开始走上历史舞台,在艰难曲折中,不断推动近代中国外交的转型,在“弱国无外交”的大环境中,依靠自身的智慧和力量,竭尽所能维护中国的合法权益,并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极力游说、推动国内的改革,对中国社会的近代化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五二六[M].北京:中华书局,1977.
[2][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
[3][日]信夫清三郎著,周启乾译.日本政治史(第1卷)[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8.
[4]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
[5]颜清湟.出国华工与清朝官员:晚清时期中国对海外华人的保护(1851—1911)[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0.
作者简介:
刘健,天津人,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文化管理系讲师,研究方向:史学理论、中国近现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