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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既有一定的区别,也是相互联系。目前,世界各国都在努力缩小或试图消除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但两者的差异不能立即消失,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不必要求某一方削足适履去适合对方,而应该各自遵循自身的规律,使二者科学、健康、协调地发展。
【关键词】财务会计税务会计
一、税务会计的定义以及与财务会计的区别和联系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同属于会计学科范畴,两者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与监督。在会计主体、记账基础、核算方法等方面有相同之处。
虽然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但是,税务会计毕竟是区别于财务会计的一门特殊专门会计,。因此,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又存在着一些差异。
(一)、核算的对象不同
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企业以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事项,其核算范围包括资金的投入、循环、周转、退出等过程,既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又要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以满足国家宏观管理及企业债权人、投资人和经营管理者的需要;而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因纳税而引起的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补退等经济活动的资金运动,其核算范围包括经营收入、成本费用)与资产计价、收益分配、财产与特定行为目的、纳税申报与税款解缴、税收减免和税收筹划等与纳税有关的经济活动,对纳税人与税收无关的业务不予核算。
(二)、核算的依据不同
财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按照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程序和方法组织会计核算和提供信息。而税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是税收法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额并向税务部门申报,其会计处理具有强制性、客观性和统一性,一般不会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也不允许在计算口径和方法上有悖于税法规则
(三)、会计要素不同
财务会计有六大要素,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财务会计反映的内容就是围绕着这六要素进行的;税务会计的要素有四项,即应税收入、扣除费用、纳税所得和应纳税额,这里的应税收入、扣除费用和财务会计中的收入、费用不一定相同.在确认的范围、时间、计量标准和方法上都可能发生差异。
(四)、核算的原则不同
财务会计实行稳健原则,一般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而不预计可能的收入。而税务会计一般不对未来损失和费用进行预计,只有在客观上有证据表明已发生的情况下方可确认。在计提坏账时,对税务局来说需要比较严谨,不能让企业随便提,否则无法保证国家的税收。但从企业角度看,企业应该遵循稳健性原则,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计提。一个管理好的与一个管理不好的银行同样的比例计提坏账是不能反映不同企业真实的财务情况的。但税法方面只能统一。管理得好的与不好的税赋负担应该一样。
(五)、核算的主体不同
财务会计是为某一特定的主体(会计实体)服务的,要对特定主体(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的经济过程和结果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税务会计的主体不是一个单一的主体。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会计,税务会计要以税法为导向,但它要以追求纳税人的最大税收利益为目标。
(六)、对会计人员知识结构的要求不同
税务会计人员的素质同所有会计人员一样,包括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两个方面,道德素质和审计人员的要求基本相同,但在业务素质方面,税务会计作为一门更专业、新兴的边缘学科,就要求从业者更精通有关税收的征纳、计量、核算和监督能力,系统了解和掌握税法的基本原理和现行规定,熟知会计准则和制度,严格按照税法处理经济业务,做到合理纳税。
二、与财务会计相比较税务会计的特殊性体现
(一)、法律性
税务会计的法律性源于税收所固有的强制性、无偿性的形式特征。税务会计 必须以现行税法为依据,接受税收法律法规的制约。税收法律法规作为税务活动的基本准则制约着征纳双方的分配关系。当会计准则、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与现行税法规定发生抵触时,税务会计必须以现行税法规定为准,进行调整。
(二)、广泛性
法定纳税人的广泛性,决定了税务会计适用范围的广泛性。不论什么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不管其隶属于哪个部门或行业,只要被确认为纳税人,在处理税务事宜时都必须依照税法规定,运用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这就使税务会计成为企业财务会计的重要分支,成为企事业单位涉税活动的一种核算手段。
(三)、统一性
税法的统一性、普遍适用性决定了税务会计的统一性特点。也就是说,同一种税对于适用的不同纳税人而言,其规定具有统一性、规范性。不区分纳税人的经济性质、组织形式、隶属关系以及生产经营形式和内容,在税法构成要素,诸如征税对象、税目、税率、征纳办法等方面,均适用统一的税法规定。
(四)、独立性
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分支,与其他专业会计相比较,税务会计具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在核算方法上,因为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与会计准则、财务会计制度所遵循的原则不同,规范的对象不同,二者有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税务会计核算方法的相对独立性;在核算内容上,税务会计只对纳税人在税务活动过程中所表现的有关经济业务这部分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核算和监督,由此反映了税务会计核算内容的相对独立性。
三、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联系
尽管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存在上述诸方 面的差异,但任何税务会计的处理结果均对 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因而税务会计的种种处理结果均应当与企业的财务会计相协调。这种互相协调关系构成了两者间联系的主要方面。从各国税务会计的实践看,大都先以企业的会计利润为基础,再按税法的要求进行调整。
总之,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既有一定的区别,也是相互联系的。目前,世界各国都在努力缩小或试图消除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但两者的差异不能立即消失,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不必要求某一方削足适履去适合对方,而应该各自遵循自身的规律,在理论上不断创新,在方法上不断完善,使二者科学、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云之:试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和联系【J】,管理观察,2009(31)
[2]论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四川会计》1996年06期
[3]李伟真: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异比较与协调【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10期
【关键词】财务会计税务会计
一、税务会计的定义以及与财务会计的区别和联系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同属于会计学科范畴,两者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与监督。在会计主体、记账基础、核算方法等方面有相同之处。
虽然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但是,税务会计毕竟是区别于财务会计的一门特殊专门会计,。因此,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又存在着一些差异。
(一)、核算的对象不同
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企业以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事项,其核算范围包括资金的投入、循环、周转、退出等过程,既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又要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以满足国家宏观管理及企业债权人、投资人和经营管理者的需要;而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因纳税而引起的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补退等经济活动的资金运动,其核算范围包括经营收入、成本费用)与资产计价、收益分配、财产与特定行为目的、纳税申报与税款解缴、税收减免和税收筹划等与纳税有关的经济活动,对纳税人与税收无关的业务不予核算。
(二)、核算的依据不同
财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按照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程序和方法组织会计核算和提供信息。而税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是税收法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额并向税务部门申报,其会计处理具有强制性、客观性和统一性,一般不会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也不允许在计算口径和方法上有悖于税法规则
(三)、会计要素不同
财务会计有六大要素,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财务会计反映的内容就是围绕着这六要素进行的;税务会计的要素有四项,即应税收入、扣除费用、纳税所得和应纳税额,这里的应税收入、扣除费用和财务会计中的收入、费用不一定相同.在确认的范围、时间、计量标准和方法上都可能发生差异。
(四)、核算的原则不同
财务会计实行稳健原则,一般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而不预计可能的收入。而税务会计一般不对未来损失和费用进行预计,只有在客观上有证据表明已发生的情况下方可确认。在计提坏账时,对税务局来说需要比较严谨,不能让企业随便提,否则无法保证国家的税收。但从企业角度看,企业应该遵循稳健性原则,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计提。一个管理好的与一个管理不好的银行同样的比例计提坏账是不能反映不同企业真实的财务情况的。但税法方面只能统一。管理得好的与不好的税赋负担应该一样。
(五)、核算的主体不同
财务会计是为某一特定的主体(会计实体)服务的,要对特定主体(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的经济过程和结果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税务会计的主体不是一个单一的主体。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会计,税务会计要以税法为导向,但它要以追求纳税人的最大税收利益为目标。
(六)、对会计人员知识结构的要求不同
税务会计人员的素质同所有会计人员一样,包括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两个方面,道德素质和审计人员的要求基本相同,但在业务素质方面,税务会计作为一门更专业、新兴的边缘学科,就要求从业者更精通有关税收的征纳、计量、核算和监督能力,系统了解和掌握税法的基本原理和现行规定,熟知会计准则和制度,严格按照税法处理经济业务,做到合理纳税。
二、与财务会计相比较税务会计的特殊性体现
(一)、法律性
税务会计的法律性源于税收所固有的强制性、无偿性的形式特征。税务会计 必须以现行税法为依据,接受税收法律法规的制约。税收法律法规作为税务活动的基本准则制约着征纳双方的分配关系。当会计准则、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与现行税法规定发生抵触时,税务会计必须以现行税法规定为准,进行调整。
(二)、广泛性
法定纳税人的广泛性,决定了税务会计适用范围的广泛性。不论什么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不管其隶属于哪个部门或行业,只要被确认为纳税人,在处理税务事宜时都必须依照税法规定,运用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这就使税务会计成为企业财务会计的重要分支,成为企事业单位涉税活动的一种核算手段。
(三)、统一性
税法的统一性、普遍适用性决定了税务会计的统一性特点。也就是说,同一种税对于适用的不同纳税人而言,其规定具有统一性、规范性。不区分纳税人的经济性质、组织形式、隶属关系以及生产经营形式和内容,在税法构成要素,诸如征税对象、税目、税率、征纳办法等方面,均适用统一的税法规定。
(四)、独立性
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分支,与其他专业会计相比较,税务会计具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在核算方法上,因为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与会计准则、财务会计制度所遵循的原则不同,规范的对象不同,二者有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税务会计核算方法的相对独立性;在核算内容上,税务会计只对纳税人在税务活动过程中所表现的有关经济业务这部分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核算和监督,由此反映了税务会计核算内容的相对独立性。
三、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联系
尽管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存在上述诸方 面的差异,但任何税务会计的处理结果均对 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因而税务会计的种种处理结果均应当与企业的财务会计相协调。这种互相协调关系构成了两者间联系的主要方面。从各国税务会计的实践看,大都先以企业的会计利润为基础,再按税法的要求进行调整。
总之,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既有一定的区别,也是相互联系的。目前,世界各国都在努力缩小或试图消除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但两者的差异不能立即消失,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不必要求某一方削足适履去适合对方,而应该各自遵循自身的规律,在理论上不断创新,在方法上不断完善,使二者科学、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云之:试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和联系【J】,管理观察,2009(31)
[2]论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四川会计》1996年06期
[3]李伟真: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异比较与协调【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