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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河南自由贸易区自建立以来,出台了多项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的措施和政策,有效地支持了自由贸易区的顺利发展,但是仍然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金融服务不力、贸易便利化不足、外资吸引力度不够、国际商务人员流动管理措施不健全等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
关键词:河南自由贸易区;投资贸易便利化;推进;对策
2016年8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辽宁、河南、浙江、湖北、四川、陕西、重庆7个自贸区,将开放布局由沿海推进到了内陆,河南成为这一战略部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内陆开放高地,河南自由贸易区承担了国家对外开放内陆部分进行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其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充满机遇与挑战。
一、河南自由贸易区建设机遇与挑战共存
作为第三批次获准成立的自贸区之一,河南自贸区同前两批自贸区相比,无论从地理位置、经济开放程度、社会管理,还是面临的国内国际形势等各个方面都有着显著不同。河南自贸区的建设,可以借鉴前两批自贸区宝贵的经验,抓住少走弯路加快发展,也需要面对自身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挑战。
河南自贸区面临着国际国内的局势变化。国际方面: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全球各国经济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其重要表现为生产减弱、需求不力,失业增多等。在此背景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一些发达经济体开始实施贸易保护的政策和措施,经济全球化面临困境,国际贸易投资规则面临变革。国内方面:2016年“一带一路”建设开始推进,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了包括天然气管道、铁路高铁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电子商务、金融、教育等多方面的合作;全面深化改革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深层次尖锐问题;近年来,河南建设了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原城市群建设以及自由贸易区等国家重大规划,地位不断提升[1]。
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国际形势下,快速推进河南自贸区建设和发展,建成高水平的自贸区,对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激发经济增长活力,达成国家战略目标有着重大意义。因此,加快河南自贸区建设,打造新时代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不断进行制度创新,解决深层次矛盾,积累更多的可以在大范围甚至全国范围内推广的自贸区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成为河南自贸区成立之后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自2017年正式挂牌运行开始,河南自贸区借鉴其他自贸区经验,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办法,推进了自贸区的建设、运营和发展。
二、河南自由贸易区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制度创新
自建立之初,郑州、开封、洛阳三个片区就从多个方面展开了积极探索和创新,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推进河南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和营运,在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方面主要有以下政策和措施。
(一)投资管理措施。自贸区借鉴其他自贸区经验采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对于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与变更,实行事后备案制。同时,推出了一系列便民便利措施,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方面:
(1)“三十五证合一”。对涉及15个部门的业务流程数据化、共享化、快速化。在所有的证照中,保留证照32项,其中国家层面证照23项,省内证照9项。
(2)“政银合作直通车”服务模式。该项措施将工商登记注册服务窗口延伸到银行,由银行网点代办企业商事登记业务,推行“企业开户一站通”业务。
(3)“一址多照”新模式。自贸区开封片区通过制度创新,根据当地的情况,为创业者降低租金的原因,允许多家企业以一家托管机构的住所(经营场所)作为住所进行登记。
(4)外企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这项措施,是针对负面清单制度实施之后,外商投资由审批改为备案,为了使备案更为通畅而引入的。备案由原来不仅需要到商务部门进行涉外备案,还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企业注册,改为把两者“一口办理”的新型备案登记方式,实现了“一个打通,两个单一”。
(5)“四极”目标。即极简审批、极速效率、极优服务、极严约束。
(6)降低企业注册门槛。取消申请人在开办公司或变更企业住所登记时,需要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的规定,在暂时承诺后,申请人就可以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取得公司注册手续。
(7)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与“信用通”管理服务。以往企业设立和投资之后,是否能够运营还需要办理特定行业和领域的许可证,才能正式从事经营活动,该政策使这些相关领域的企业在对21项行政许可承诺之后就可以开始经营,随后实施监管,达到了“准入即准营”的效果。
(8)容缺审批机制。在可实行容缺审批的事项清单中的企业,如果主要申请材料齐全、基本审批条件具备,因非关键申报材料或手续不齐备或有瑕疵,如果申请单位承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补齐,相关部门可以先给予受理的制度规定。
(9)清理保护和垄断行为。市场监管局出台措施要求自贸区对其区域内的地方保护、行政限制、市场壁垒等行为,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贸易便利化措施。主要体现在海关通关、查验、税收征管机制、自贸区与进出境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流转监管制度等方面,除了借鉴其他自贸区做法外,自贸区根据自身需要进行自主创新。
(1)“单一窗口”制度。2018年11月7日,郑州、洛阳、开封三个片区进出口通关环节除保密等特殊需要,原有需企业现场提供的46种監管证件全部实现联网核查,企业可以网上海关申报、办理通关。其中的86种监管证件精简为46种。三片区海关还全部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实现了多部门监管单证的网上传输和审核。
(2)降低关税,减少税级。2018年11月1日起,我国降低1585个税目的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从9.8%降至7.5%,平均税率由10.5%降至7.8%,平均降幅约26%。 (3)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物流体系。河南自贸区成立前以及成立后,现代化的立体交通体系和物流体系已经初具规模。
(4)口岸建设。河南自贸区郑州片区口岸成为我国首班进口粮食专列的抵达地。通过海铁联运方式,改变了以往中西部地区粮食进口只能依靠沿海口岸进口的方式,而改为内陆口岸进口方式。
(5)创新国际贸易陆运提单。在交通体系和物流体系完善的基础上,一些多式联运提单业务也做出突破,由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创新了多式联运提单质押开立国际信用证和汇出汇款业务,即“一单制”。
(6)外籍高层次人才引进。自贸区重点引进区内重点产业和领域的高端外国人才和智力。主要围绕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高端装备制造等区内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引进领军人才。
(三)金融服务。
(1)为自贸区内小微创新企业融资提供支持政策。尽量减少银行对区域内企业在贷款方面的停、压、抽、断的做法;发行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强化企业金融债券;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减少融资的各种附加费用。
(2)为自贸区内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在自贸区为企业提供注册开户等便利化金融服务,无需预约、无需开户费,并提供境内外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
三、河南自贸区投资贸易便利化面临的问题
尽管采取了多项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的措施,但是自贸区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外资吸引力度差。
河南自贸区位于内陆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的局限,在吸引外资方面存在着障碍。作为一个农业大省,人们长期缺乏经商观念,尤其是与国外的经济联系更少。目前,落户河南的世界500强的企业仅127家,并且大部分不是企业总部。自贸试验区入住外资企业242家,实际利用外资7.85亿美元。[2]这一数值同其他自贸区比较有着很大的差距,自贸区投资便利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
作为内陆自贸区,河南自贸区同国际贸易规则相衔接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其他相关法律体系还相对滞后。比如在知识产权方面,还缺乏确权、维权、仲裁等保护措施;自贸区内部关税制度滞后,偷税漏税行为多发;缺乏良好的内部法律环境,自贸区企业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出现。
(三)贸易便利化措施有待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是自贸区发展好坏的重要标志。河南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水平同上海等沿海沿边的自贸区相比,虽然实施了很多贸易便利化的措施和改革创新,但是在口岸效率、海关环境、商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提升。
(四)金融服务发展滞后。随着河南自贸区的发展,企业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但是金融服务行业在信贷、跨境支付方面发展滞后,金融供给不足。入住自贸区的大多数都是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即高端金融机构较少,因此在业务发展的创新方面力度受到限制。金融服务自由化严重不足。
(五)商务人员流动的管理还处在较低水平。国际人员的流动是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河南自贸区的政策措施大多集中在进口货物的入境效率方面,但是在商务人员的入境、居留、管理方面还未形成完善的管理措施。
四、促进河南自贸区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对策
投资贸易便利化的推进通过消减各种贸易障碍,加快效率,增强了国际贸易的流动性,降低了国际贸易的交易成本,促进了自贸区内部营商环境的改善,可以更好地促进外商投资、人员流动和贸易的增长,大大增加了自贸区的收益和经济增长。因此,河南自贸区仍然需要下大力气继续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制度改革和创新,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和深化:
(一)继续加快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硬件设施建设
河南自贸区硬件设施建设是在高标准的要求下建成的,但是仍需要继续加强建设,包括链接河南自贸区与国际市场与内地市场的中欧中亚铁路和内地高铁高速公路网络体系;航空网建设,继续拓展与世界各地的航空线网络。包括政务电子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跨境商品展示中心与集散中心建设。为自贸区投资贸易便利化提供更好的硬件设施。
(二)建立与国际贸易规则相衔接的法律法规体系,构建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
河南自贸区作为新的内陆开放区,在对外交流方面有着先天不足,无论是地方行政法规、还是居民传统商业习惯等无法与国际贸易规则相适应,需要进行加快探索,借鉴别的自贸区经验,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包括知识产权保护、仲裁等纠纷解决机制、财产保护等,为投资贸易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贸易便利化的制度改革与创新
河南自贸区在借鉴了别的自贸区和国家推广的宝贵经验后,在贸易便利化方面已经出台了很多便利化措施,但是在口岸效率、公共设施效率、金融服务效率等方面还存在着提升的巨大空间。需要进一步地深化改革和创新。
(四)探索人员流动的入境、居留、工作的管理制度
作为国际商务活动的主体,人员流动是促进国际贸易与投资的重要因素,但是作为内陆省份和自贸区,河南以往同国际人员交流很少,对于自贸区建立后如何管理国际商务人员的入境、活动、工作、居留以及高端人才的待遇并没有完善的办法,严重影响了国际商务科研教育群体的生活工作。
(五)提供便捷的金融跨境服务,进行金融创新
金融服务是影响国际贸易投资效率与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国银行作为一个长期从事跨境金融服务的银行在河南自贸区起到了金融服务的领头兵作用,但是其提供的金融服务还仅仅是最基本的跨境结算等服务,需要进一步创新服务,拓展金融功能;同时还需要加快第三方支付的范围和效率;引进会计、评估、信贷服务等与金融相关的服务和信息机构。
参考文献:
[1]张绍乐.河南自贸区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及对策建议[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8(3):61-71
[2]贺志泉.127家世界500强企业在豫投资 河南自贸试验区服务中心今日揭牌[N].大河网,2018-10-17
关键词:河南自由贸易区;投资贸易便利化;推进;对策
2016年8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辽宁、河南、浙江、湖北、四川、陕西、重庆7个自贸区,将开放布局由沿海推进到了内陆,河南成为这一战略部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内陆开放高地,河南自由贸易区承担了国家对外开放内陆部分进行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其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充满机遇与挑战。
一、河南自由贸易区建设机遇与挑战共存
作为第三批次获准成立的自贸区之一,河南自贸区同前两批自贸区相比,无论从地理位置、经济开放程度、社会管理,还是面临的国内国际形势等各个方面都有着显著不同。河南自贸区的建设,可以借鉴前两批自贸区宝贵的经验,抓住少走弯路加快发展,也需要面对自身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挑战。
河南自贸区面临着国际国内的局势变化。国际方面: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全球各国经济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其重要表现为生产减弱、需求不力,失业增多等。在此背景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一些发达经济体开始实施贸易保护的政策和措施,经济全球化面临困境,国际贸易投资规则面临变革。国内方面:2016年“一带一路”建设开始推进,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了包括天然气管道、铁路高铁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电子商务、金融、教育等多方面的合作;全面深化改革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深层次尖锐问题;近年来,河南建设了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原城市群建设以及自由贸易区等国家重大规划,地位不断提升[1]。
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国际形势下,快速推进河南自贸区建设和发展,建成高水平的自贸区,对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激发经济增长活力,达成国家战略目标有着重大意义。因此,加快河南自贸区建设,打造新时代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不断进行制度创新,解决深层次矛盾,积累更多的可以在大范围甚至全国范围内推广的自贸区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成为河南自贸区成立之后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自2017年正式挂牌运行开始,河南自贸区借鉴其他自贸区经验,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办法,推进了自贸区的建设、运营和发展。
二、河南自由贸易区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制度创新
自建立之初,郑州、开封、洛阳三个片区就从多个方面展开了积极探索和创新,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推进河南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和营运,在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方面主要有以下政策和措施。
(一)投资管理措施。自贸区借鉴其他自贸区经验采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对于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与变更,实行事后备案制。同时,推出了一系列便民便利措施,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方面:
(1)“三十五证合一”。对涉及15个部门的业务流程数据化、共享化、快速化。在所有的证照中,保留证照32项,其中国家层面证照23项,省内证照9项。
(2)“政银合作直通车”服务模式。该项措施将工商登记注册服务窗口延伸到银行,由银行网点代办企业商事登记业务,推行“企业开户一站通”业务。
(3)“一址多照”新模式。自贸区开封片区通过制度创新,根据当地的情况,为创业者降低租金的原因,允许多家企业以一家托管机构的住所(经营场所)作为住所进行登记。
(4)外企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这项措施,是针对负面清单制度实施之后,外商投资由审批改为备案,为了使备案更为通畅而引入的。备案由原来不仅需要到商务部门进行涉外备案,还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企业注册,改为把两者“一口办理”的新型备案登记方式,实现了“一个打通,两个单一”。
(5)“四极”目标。即极简审批、极速效率、极优服务、极严约束。
(6)降低企业注册门槛。取消申请人在开办公司或变更企业住所登记时,需要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的规定,在暂时承诺后,申请人就可以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取得公司注册手续。
(7)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与“信用通”管理服务。以往企业设立和投资之后,是否能够运营还需要办理特定行业和领域的许可证,才能正式从事经营活动,该政策使这些相关领域的企业在对21项行政许可承诺之后就可以开始经营,随后实施监管,达到了“准入即准营”的效果。
(8)容缺审批机制。在可实行容缺审批的事项清单中的企业,如果主要申请材料齐全、基本审批条件具备,因非关键申报材料或手续不齐备或有瑕疵,如果申请单位承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补齐,相关部门可以先给予受理的制度规定。
(9)清理保护和垄断行为。市场监管局出台措施要求自贸区对其区域内的地方保护、行政限制、市场壁垒等行为,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贸易便利化措施。主要体现在海关通关、查验、税收征管机制、自贸区与进出境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流转监管制度等方面,除了借鉴其他自贸区做法外,自贸区根据自身需要进行自主创新。
(1)“单一窗口”制度。2018年11月7日,郑州、洛阳、开封三个片区进出口通关环节除保密等特殊需要,原有需企业现场提供的46种監管证件全部实现联网核查,企业可以网上海关申报、办理通关。其中的86种监管证件精简为46种。三片区海关还全部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实现了多部门监管单证的网上传输和审核。
(2)降低关税,减少税级。2018年11月1日起,我国降低1585个税目的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从9.8%降至7.5%,平均税率由10.5%降至7.8%,平均降幅约26%。 (3)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物流体系。河南自贸区成立前以及成立后,现代化的立体交通体系和物流体系已经初具规模。
(4)口岸建设。河南自贸区郑州片区口岸成为我国首班进口粮食专列的抵达地。通过海铁联运方式,改变了以往中西部地区粮食进口只能依靠沿海口岸进口的方式,而改为内陆口岸进口方式。
(5)创新国际贸易陆运提单。在交通体系和物流体系完善的基础上,一些多式联运提单业务也做出突破,由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创新了多式联运提单质押开立国际信用证和汇出汇款业务,即“一单制”。
(6)外籍高层次人才引进。自贸区重点引进区内重点产业和领域的高端外国人才和智力。主要围绕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高端装备制造等区内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引进领军人才。
(三)金融服务。
(1)为自贸区内小微创新企业融资提供支持政策。尽量减少银行对区域内企业在贷款方面的停、压、抽、断的做法;发行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强化企业金融债券;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减少融资的各种附加费用。
(2)为自贸区内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在自贸区为企业提供注册开户等便利化金融服务,无需预约、无需开户费,并提供境内外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
三、河南自贸区投资贸易便利化面临的问题
尽管采取了多项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的措施,但是自贸区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外资吸引力度差。
河南自贸区位于内陆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的局限,在吸引外资方面存在着障碍。作为一个农业大省,人们长期缺乏经商观念,尤其是与国外的经济联系更少。目前,落户河南的世界500强的企业仅127家,并且大部分不是企业总部。自贸试验区入住外资企业242家,实际利用外资7.85亿美元。[2]这一数值同其他自贸区比较有着很大的差距,自贸区投资便利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
作为内陆自贸区,河南自贸区同国际贸易规则相衔接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其他相关法律体系还相对滞后。比如在知识产权方面,还缺乏确权、维权、仲裁等保护措施;自贸区内部关税制度滞后,偷税漏税行为多发;缺乏良好的内部法律环境,自贸区企业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出现。
(三)贸易便利化措施有待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是自贸区发展好坏的重要标志。河南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水平同上海等沿海沿边的自贸区相比,虽然实施了很多贸易便利化的措施和改革创新,但是在口岸效率、海关环境、商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提升。
(四)金融服务发展滞后。随着河南自贸区的发展,企业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但是金融服务行业在信贷、跨境支付方面发展滞后,金融供给不足。入住自贸区的大多数都是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即高端金融机构较少,因此在业务发展的创新方面力度受到限制。金融服务自由化严重不足。
(五)商务人员流动的管理还处在较低水平。国际人员的流动是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河南自贸区的政策措施大多集中在进口货物的入境效率方面,但是在商务人员的入境、居留、管理方面还未形成完善的管理措施。
四、促进河南自贸区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对策
投资贸易便利化的推进通过消减各种贸易障碍,加快效率,增强了国际贸易的流动性,降低了国际贸易的交易成本,促进了自贸区内部营商环境的改善,可以更好地促进外商投资、人员流动和贸易的增长,大大增加了自贸区的收益和经济增长。因此,河南自贸区仍然需要下大力气继续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制度改革和创新,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和深化:
(一)继续加快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硬件设施建设
河南自贸区硬件设施建设是在高标准的要求下建成的,但是仍需要继续加强建设,包括链接河南自贸区与国际市场与内地市场的中欧中亚铁路和内地高铁高速公路网络体系;航空网建设,继续拓展与世界各地的航空线网络。包括政务电子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跨境商品展示中心与集散中心建设。为自贸区投资贸易便利化提供更好的硬件设施。
(二)建立与国际贸易规则相衔接的法律法规体系,构建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
河南自贸区作为新的内陆开放区,在对外交流方面有着先天不足,无论是地方行政法规、还是居民传统商业习惯等无法与国际贸易规则相适应,需要进行加快探索,借鉴别的自贸区经验,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包括知识产权保护、仲裁等纠纷解决机制、财产保护等,为投资贸易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贸易便利化的制度改革与创新
河南自贸区在借鉴了别的自贸区和国家推广的宝贵经验后,在贸易便利化方面已经出台了很多便利化措施,但是在口岸效率、公共设施效率、金融服务效率等方面还存在着提升的巨大空间。需要进一步地深化改革和创新。
(四)探索人员流动的入境、居留、工作的管理制度
作为国际商务活动的主体,人员流动是促进国际贸易与投资的重要因素,但是作为内陆省份和自贸区,河南以往同国际人员交流很少,对于自贸区建立后如何管理国际商务人员的入境、活动、工作、居留以及高端人才的待遇并没有完善的办法,严重影响了国际商务科研教育群体的生活工作。
(五)提供便捷的金融跨境服务,进行金融创新
金融服务是影响国际贸易投资效率与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国银行作为一个长期从事跨境金融服务的银行在河南自贸区起到了金融服务的领头兵作用,但是其提供的金融服务还仅仅是最基本的跨境结算等服务,需要进一步创新服务,拓展金融功能;同时还需要加快第三方支付的范围和效率;引进会计、评估、信贷服务等与金融相关的服务和信息机构。
参考文献:
[1]张绍乐.河南自贸区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及对策建议[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8(3):61-71
[2]贺志泉.127家世界500强企业在豫投资 河南自贸试验区服务中心今日揭牌[N].大河网,2018-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