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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才的国际竞争力与该国在国际旅游发展中的市场份额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密切相关。本文以人才国际竞争力理论为基础,从人才本体、人才环境、人才创富和人才创新四个方面分析我国导游人才的国际竞争力现状,探讨《旅游法》颁布对我国导游人才国际竞争能力的影响和引导作用,认为新法目的在于抑制我国旅行社低价竞争态势,引导建立以质量和人才为主要内容的竞争体系,这将重构适合导游竞争发展的良性人才生态环境,推动我国导游人才竞争力的培育,促进我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