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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心学的内在论表现在,它是一种以心灵为本体,通过心有"同然"的预设,以"类"概念构成论证的逻辑前提,由此来达到"以一知万"的目标。它通过一种类比性的辨识和推论,用某种有限意义上的一致主义的方式,来确证忠孝仁义之类的道德原则的普适性。儒家心学的内在论的突出表现,是把事物的"理"看作是心灵所赋予的结果,这类似于现代哲学的"意义投射"的解释。"良知"本身以及"行"被用来作为认识的准则。不过以这种类比的方式来推论道德原则的普适性,导致论证上出现一些问题,包括如何从个别性的对象中推出一般性命题、如何从他人不可显现的内心情感活动中得知其具有"恻隐之心"。使用"内在论"等西方哲学的概念来诠释儒家心学在某种意义上,有助于我们了解它的哲学形态,从而有助于反驳"中国没有哲学"的论调。判定哲学的标准不应是其叙事方式,而应以思想与教化的功能来界定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