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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面看,省际客运违规经营中的潜规则现象仅仅只是经营业主攫取了高额利润,但其背后却隐藏了诸多问题和后果,特别是派生出来的违规经营中的新型反稽查职业,既给行业管理增加了难度,又给市场监管和执法人员带来了压力和挑战。
省际客运中的违规经营是社会变革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它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产生而产生,伴随着经营方式的转变而转变。最早以客车司机偷偷带客捞外快而游离于市场边缘为典型现象,而现今已日渐“白热化”,以拉客、组客等形式公然出现于客运站点,为逃避执法人员的检查,甚至还将反侦查手段运用于集体违规经营中。
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某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反侦查手段中,“侦查员”往往骑摩托车守在道口运政检查站附近或跟踪稽查车,用通信技术给客车车主发送稽查人员“出动”和稽查“位置”的信息,客车车主接受信息后,即采取绕道、驳客等手段逃避检查,即使执法人员能查到第一辆,而此后再查则查不到违规踪迹。这些职业人员每月每车收取300-500元,个人每月收入数千元,甚至有高达5000元以上固定收入的“线人”。这些反稽查的对抗行为,造成了运政执法检查和执法取证的困难局面。
据调查,每天出上海的有经营资质的省际客车几乎都存在违规经营,有的车不进站,私自组客,攫取高额利润;有的站外带客,获取大额利益;有的长途买短途票,逃避“规费”(即通路运输管理费,包括公路建设基金);有的串线经营,争抢客源;有的钻区域管辖空子,出道口前采用“驳客”等办法逃避道口运政执法人员的检查。总的违规经营面达90%以上。为什么违规经营成为一种省际客运潜规则呢?
1.省际客运管理模式提供了空间
目前,上海省际客运采用设站管理,即由站公司和车站公司共同管理,站公司以利益为主,往往以承包方式转给个人经营,以收取承包费为主。从经营管理上讲,站公司和车公司实际对经营车主失去了管理,失去了控制。正是这种管理上的漏洞客观上给省际客运违规经营潜规则现象滋生了空间。要铲除违规经营中的这种潜规则现象,实行公车公营的捆绑式结算不失为有效的办法。
2.省际客运规费征收方式提供了条件
目前上海规费征收是采用售票征收的办法,省际客运规费征收与售出的车票数成正比,售出的票数越多,票额越高,征收到的规费就越多,而经营业主的实际利润就越低;反之,售出的票数越少,票额越低,客车出站时的实载率越低,征收到的规费就越少,而经营业主通过站外拉客后的实际利润就越高。这种规费征收的“自由弹性空间”,给省际客运违规经营的潜规则现象提供了条件。
这里可以借鉴外省市的成功经验。如浙江省长途客运运输管理费采用定额征收的办法,即按每辆客车座位总数的60~70%的票数百分比计算固定值,不管每天的客座率是否超出60~70%,均以固定值征收,较好地避免了站外带客的高额利润,减少了因经营者钻空子而造成的运管费流失,同时避免了站内站外价格悬殊的现象。
3.市境出口监管布局提供了方便
目前上海市境出口设置了9个交通运政检查站,负责对出入市境的客、货运输经营车辆的检查监督。随着高速公路的发展,出入上海的口子越来越多,由于目前尚未在高速公路出口设置交通运政检查站,经营业主可以肆无忌惮地从高速公路出口、出市境,逃避执法人员的检查。
所以,单纯的地面设站监管已不适应长途客运道路运输市场的变化,应逐步变为地面、高速公路同时设立监管,形成强有力的监管力度,逐步堵塞经营者逃避检查的漏洞。
对实载率高的线路,高级客车出站后,尽可能就近直接上高速公路,以杜绝途中带客的漏洞;对实载率低线路的客车,适当增加郊区的配载点,从管理上减少经营者途中带客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