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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2019年4月10日开始施行的《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应当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国家卫健委组织专家编写的《释义》一书中将此条款释义为“投诉发生时,更需要尽快修补和重新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更需要坚定地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切实体会投诉中患者的焦虑心情,想其所想,急其所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用有温度的投诉接待处理工作让患者重拾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服务的信任和信心.”笔者认为投诉接待、处理中,对患者换位思考,帮助其解决问题是必须的,但同时也要兼顾“合法、公正”处理原则,对医方当事人情绪及利益等进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