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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和实施“人与生物圈(MAB)”计划40周年。人与生物圈计划强调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结合,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相结合,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决策者及社会公众相结合,多学科、多角度系统地研究人与环境的关系,为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建立生物圈保护区,充分发挥保护(保护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和自然景观)、发展(促进经济与人类可持续发展)、支持(开展研究、监测、宣传和培训)功能,是实现人与生物圈计划目标的重要措施。
多年来,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在建立生物圈保护区、推广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和保护思想、加强保护区交流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委员会的认真组织和有效推进下,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在我国得到蓬勃发展,截止到2010年,中国已有28个自然保护区被纳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形成了有142个成员的中国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更为重要的是,生物圈保护区的一些理念,如分区管理、社区参与、利益公平分享、国际合作、促进当地发展等,已成为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的重要原则。
截止2010年底,我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共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2588个,总面积149万平方公里,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初步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类型较为齐全、功能比较健全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保护了90%的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群、60%的高等植物群落和重要的自然历史遗迹,为保护生物战略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能源、资源、交通、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日益增多,一些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影响了保护区的功能和价值;保护区管护设施建设滞后,日常的保护、管理和运行维护费用尚未完全落实。
针对当前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加强自然保护区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并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12月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强化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严格限制自然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项目管理,限期清理违法违规探矿和采矿活动,规范自然保护区土地和海域使用,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自然保护区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促进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战略行动计划》。2010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明确了今后20年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和战略任务,提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确定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优先领域、优先行动和优先项目。
为提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水平,环境保护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已对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72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管理评估。评估工作肯定了每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取得的成绩,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评估情況向国务院作了报告,评估意见向有关地方和自然保护区作了反馈,有利于促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一步提高管理效果。
为防止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环境保护部建立了项目会审制度,严格生态准入,否决了一些对自然保护区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完善了很多项目的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对于一些未按规定落实保护措施、完成恢复治理任务的地区和建设单位,实施了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项目“限批”措施,暂停审批其新的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初步建立了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体系,及时了解自然保护区内的人类活动情况、开发建设情况和资源变化情况,为实地核查提供指导。
“十一五”以来,环境保护部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累计投入5.5亿元,加强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提升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科研、监测和宣教能力,带动了地方不断增加对自然保护区的资金支持,促进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规范管理,提高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成效。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将以认真落实国办通知精神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立法工作,完善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标准和规范,推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深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任务,强化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管,做好基础调查和评价工作,完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加强国际合作和人员培训。
希望环境保护部与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的合作交流不断加强,为促进中国自然保护区事业发展,探索自然生态保护新道路,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共同努力。
多年来,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在建立生物圈保护区、推广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和保护思想、加强保护区交流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委员会的认真组织和有效推进下,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在我国得到蓬勃发展,截止到2010年,中国已有28个自然保护区被纳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形成了有142个成员的中国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更为重要的是,生物圈保护区的一些理念,如分区管理、社区参与、利益公平分享、国际合作、促进当地发展等,已成为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的重要原则。
截止2010年底,我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共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2588个,总面积149万平方公里,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初步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类型较为齐全、功能比较健全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保护了90%的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群、60%的高等植物群落和重要的自然历史遗迹,为保护生物战略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能源、资源、交通、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日益增多,一些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影响了保护区的功能和价值;保护区管护设施建设滞后,日常的保护、管理和运行维护费用尚未完全落实。
针对当前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加强自然保护区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并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12月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强化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严格限制自然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项目管理,限期清理违法违规探矿和采矿活动,规范自然保护区土地和海域使用,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自然保护区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促进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战略行动计划》。2010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明确了今后20年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和战略任务,提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确定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优先领域、优先行动和优先项目。
为提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水平,环境保护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已对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72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管理评估。评估工作肯定了每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取得的成绩,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评估情況向国务院作了报告,评估意见向有关地方和自然保护区作了反馈,有利于促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一步提高管理效果。
为防止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环境保护部建立了项目会审制度,严格生态准入,否决了一些对自然保护区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完善了很多项目的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对于一些未按规定落实保护措施、完成恢复治理任务的地区和建设单位,实施了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项目“限批”措施,暂停审批其新的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初步建立了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体系,及时了解自然保护区内的人类活动情况、开发建设情况和资源变化情况,为实地核查提供指导。
“十一五”以来,环境保护部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累计投入5.5亿元,加强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提升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科研、监测和宣教能力,带动了地方不断增加对自然保护区的资金支持,促进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规范管理,提高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成效。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将以认真落实国办通知精神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立法工作,完善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标准和规范,推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深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任务,强化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管,做好基础调查和评价工作,完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加强国际合作和人员培训。
希望环境保护部与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的合作交流不断加强,为促进中国自然保护区事业发展,探索自然生态保护新道路,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