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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函[2015]28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望谟至安龙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5]1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望谟至安龙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望谟西、岩架、册亨、丫他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