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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组织机构。虽在长期的实践中,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和新的经济形势相比较,仍然显得很不适应。如我们税务系统多年未是按照税种设立处、科、股,税政、征管“一锅煮”,职、责不明,对专管人员则要求“税利统管”、“各税统管”、集“征、管、查、支、帮、促”于一身.要求与实际脱离,工作难以深入及里。近来,有些地方虽成立征管部门,但与税政业务部门分工不明,办事相互依赖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