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肩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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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干警作出重要指示: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重要使命,所以,检察工作应突出体现“人民性”;检察机关应给力平安中国,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发挥更重要作用当;应围绕法治精神,强化检察职能,回应人民祈盼,让人民群众能够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平安法治。
  关键词 平安 法治 公平 正义
  作者简介:司徒泽,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政工办。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6-169-02
  全面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是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提。所以,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重要使命,检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新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力参与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大力提升执法能力,大力增强执法公信力。所以,检察机关应在新形势下构建新的工作思路:
  一、检察工作应突出体现“人民性”
  人民性是指以广大的劳动者为基础包括社会各界别共同构建而成的社会价值取向和利益追求。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本质属性,是由党和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内在要求。我们党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执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一直以来都是我党的价值追求。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利益至上是我国民主政治的核心价值。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保障着人民行使民主的权利,反映着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诉求,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检察机关要不负人民重托,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属性与人民性的统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新要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禁毒禁赌治爆缉枪扫黄打非和打击电信诈骗等各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对象是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检察机关要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的犯罪,严惩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坚决打击涉农害农的犯罪案件,对于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严重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犯罪要予以严惩,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劳动权益和农业生产安全。重视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的司法保护,打击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和私隐的保护,打击非法买卖、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和私隐的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尊严。
  2.检察机关应当将执法为民的宗旨始终贯穿于全部的检察工作之中。检察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落实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并主动将落实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以及向人大代表反馈,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反映的社情民意,要通过人大代表深入了解厂矿企业民情、了解村镇社区基层民意。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强化阳光检务,推动检察工作更加“为民、便民、利民”。检察机关要建立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建立检务公开大厅,推行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建立“检察开放日”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参与案件监督审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新闻媒体代表和企业界代表座谈,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增强社会各界人士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监督。
  检察机关应当将检察工作植根于人民,让检察发展动力来源于人民,使检察事业成果与人民共享,让人民群众在检察工作中感受司法制度的公信力和亲和力。
  二、给力平安中国,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发挥更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发展和人民内部中深层次的矛盾交织涌现,刑事犯罪呈现高发态势,网络等新型犯罪不断翻新,这些问题都对国家安全、社会安定构成诸多不利因素,为此,检察机关应当为国家稳定,社会安宁发挥应有的作用,全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大力推动平安中国建设。
  1.检察机关应着力参与社会管理,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推动社会管理工作创新要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惩治的力度,防止社会管理公权特别是基层政权的失当与失衡。检察机关要树立服务全局的理念,更新法律监督观念,要将检察法律监督向基层政权组织延伸,将检察法律服务向基層行政管理机关和基层社会组织延伸。所以,检察机关应当向街、镇一级基层政权组织派出检察室,但直至今年全国人大会议之前,全国检察机关仅向街、镇一级基层政权组织派出检察室2405个①,这显然与检察机关应当担负的职责与服务不甚相称。检察机关应当延伸触角,将检力下沉,向街、镇一级基层政权组织派出更多的检察室,确保基层政权安稳、基层社会安定、基层群众安全。   2.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多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警钟一直不绝于耳,从改革开放之初的潮州庵阜“假奶粉事件”开始,震惊全国的广州“毒酒案”、苏丹红事件、孔雀石绿事件、三鹿奶粉事件乃至近年的“地沟油”事件等等无不掀动着国民的心,甚至引起一片恐慌。檢察机关要从社会大局出发,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加强对社区特殊群体的管理教育工作。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工作,不断拓宽社会管理渠道。对社区特殊群体的帮教管理,既是检察机关开展刑罚执行监督措施之一,又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工作内容,对于保障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公正廉明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要加强对相对不捕、相对不诉等人员的帮教考察监督工作,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要建立对特殊群体的信息数据收集和管理,防止其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三、围绕法治精神,强化检察职能,回应人民祈盼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新旧矛盾交织一起,深层次社会矛盾易发。检察机关应当强化职能,以法治中国为己任,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要求。
  1.加大对公共领域特别是基层组织职务犯罪的防控力度。国家的公共安全,首先表现出的是公共领域特别是社会管理领域的安全。人民群众对公共领域安全的关注度极高。检察机关要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加强对公共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惩治,推动社会管理公权的有序运行,维护社会管理公权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要严肃查处社会管理领域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出现的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犯罪行为,为社会领域提供一个良好的管理环境,确保政府管理部门及其公职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检察机关要延伸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对基层政权特别是农村基层组织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要以近年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广州市白云区红星村“6.2”李三成、黄少英(副村长)等36人特大涉黑团伙案为鉴,积极预防黑恶势力对农村基层组织的渗透与侵蚀,防止基层组织蜕变。检察机关要化解社会矛盾,将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街镇甚至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中。
  2.严厉打击涉及民生福祉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最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从化市黄建堂等44人涉黑团伙案”再一次为我们敲响警钟,该团伙涉黑、涉毒、放数、抢做工程等,他们盘踞一方,为害百姓,破坏民生。我们应当高度重视黑恶势力对公共安全所造成的危害。检察机关要始终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要依法打击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益的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犯罪,努力使受到侵害的权利主体依法得到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得到制裁和惩罚,让人民群众能够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平安与法治。
  注释:
  ①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在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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