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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斯本条约》签署以来,欧盟新近达成的FTA呈现出“西学”美国NAFTA文本的倾向,并以FTA为媒介,将本区域的投资、人权、环境等价值“东渐”至发展中国家。欧盟在投资文本选择上的“西学东渐”策略源于其追求法律稳定性、重塑投资保护和公益管制平衡的内在需要,也有与美国保持竞存、与其进行TTIP谈判、共同参与全球贸易治理的外在需要,为中国对外谈判FTA/BIT时如何构建“中国理性”提供了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