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与之相配套的人居环境建设、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也提上了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也逐渐从基础的美化、观赏、休憩、防护等普通工程演变为自然景观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大型工程。本文主要对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园林绿化;招投标;对策
中图分类号: K92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市场上,招投标已经成为工程项目的发包与承包所采用的一种高级的规范化交易方式。但是,在实际的招投标管理活动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不规范行为不仅影响了招标人利益和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而且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建立一套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的模式,一直是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研究中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招投标的概述
所谓招标是指招标人对工程、货物或服务项目,事先公布采购的条件和要求,以一定的方式邀请不特定或一定数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而招标人按照公开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定中标人的过程。
投标就是指投标人通过秘密方式对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报价进行销售的行为。主要是按照要投标单位所发布的文件里的标准,然后根据此标准估算出自己的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给招标人,并参加竞争以及取得中标的过程。
招投标所秉承的原则就是“诚实信用、公开、公平、公正”,该原则就是要求发挥招投标的作用,并在此基础上鼓励并发挥竞争的作用,促进公平竞争,防止不正当竞争,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问题
1、串通投标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违反相关程序和法律所发生的不正当竞争的统称。具体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通过抬高报价或压低报价,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及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投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在投标报价时相互揭露本投标人的报价,以避免相互竞争,共同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
2、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就是为了达到中标目的,人为地提高或降低工程某些单价,提高或降低的报价通常比较大,从而达到中标的目的。在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全然不变地按图施工一般不存在,所以有一定投标经验的施工单位在认真酝酿和分析业主单位的心理后,任意调整单价或故意在某些分项工程上大幅让利,明显地存在亏本报价现象。该现像业主明知不妥,也很难参照有关依据进行限处理,而工程最终结果对当地的招投标市场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对工程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3、标底泄露
报价是投标过程中的决定因素,报价超过一定范围就为废标处理,所以投标单位往往千方百计地打听标底,一方面可以使自己不废标,另一方面则可以使自己的报价尽量靠近。因业主单位或委托造价代理机构标底制作人都具备相应的业务判断能力,一般制作人都大致清楚标底的最可能位置,这就使投标单位对这部分进行打探。
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对策探讨
1、建立有效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激励约束机制
倡导实行准入清出制度,将资质和行为有效结合起来进行管理,必须严肃处理那些严重违规、不顾国家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企业,一旦发现毫不留情将其清理。首先,各地主管部门要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准则、技术规范、职业素质等硬性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代理企业市场行为的规范化操作。其次,有关主管部门应该不定期开展招标代理市场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一经发现招标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旦核实,从严从重处理。另外,实行严格的代理机构资格年检制度,制定年检标准,年检时将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情况作为是否具备代理资质的重要审核条件,一旦查实市场违规行为,坚决销其代理资格,使企业的违法成本远大于违法所得。集各方能力,架构公开透明的诚实诚信网络,制定诚信积累、诚信等级划分、失信惩罚等一系列诚信制度,最终形成以政府监管为主、社会监督为辅、企业严格自律的社会诚信惩戒机制。在政府监管方面,实行分类分级别监管。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诚信事件要详细记录,加强诚信等级划分等诚信监管制度的建设,将企业诚信级别的调整与市场监管动态信息相结合,及时调整企业诚信等级,实行有区别对待政策的分类监管。社会监督方面,在保证诚信信息全方位透明公开的前提下,多渠道邀约全社会参与诚信监督,第一时间披露企业的失信行为,使失信企业淹没在社会舆论的大潮中。在企业自律方面,推动招标代理企业建立和完善诚信风险防范机制以及保持诚信形象的企业自我管理机制,旨在推动招标代理市场的诚信化管理。
2、建立合理完善的投标资格审查办法
针对目前大中城市园林绿化招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议应用资格预审两步评审法。第一要认真核实投标报名单位的法律资格,确保各类法律文书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比如投标许可证、资质等级认定书、安全施工证书、收费许可证等等,并检查其与招标要求是否一致,如果属于被禁止投标资格之列一律不许投标。这项工作是资格审查的重中之重,是保证投标单位都具有投标资格的关键所在。第二就是对所有通过法律资格审核的投标报名企业进行综合测评,将企业的技术经验、施工技艺、人员构成、资金流转、在建项目、合同履约、施工获奖、企业等级和项目经验等各方面综合起来,可采取百分制测评法,即每个科目总分为100分,按照企业提交的资格文件反映的情况结合市场反映综合打分,最后得出总分,并按照高低分数排名。由于评审打分工作的繁琐性,在具体操作时,可以借助电脑进行。目前实体交易中心的信息管理系统就可以完成这项工作,招标单位将投标报名情况和资审要求输入电脑,充分使用系统中的已存资源,电脑自动搜索,并依据条件相符程度将合格投标单位按吻合程度排序,这样一来,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效率化程度大大提高,同时也有效剔除了人为操作的可能性,并且也可以立体了解到企业状况。
3、规范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项目的具体规定和要求,通常由5人以上的奇数个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并且成员总数的70%左右都必须是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通常是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专家组名单确定、中标结果公布前不能对外公布。首先,备选的评标专家应该拥有以下最基本的素质:了解相关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项目的实践经验,能够本着客观、公正、诚实、廉明的态度对待工作。同时,招标人选取评标专家包括备用评标专家的范围应当是政府主导创建的评标专家库,而不是招标代理机构自己创建的评标专家库。其次,实行评委回避更换制度,即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入选评标委员会,应该自动剔除;一旦发现入选,要立刻更换。最后,评委专家参与评标活动获取劳务报酬应该如何实行,建议通过中介——“专家库”的管理部门来运转。“专家库”的管理部门先行向招标人收取标准报酬,待专家们的工作完成后,通过“专家库”的管理部门向他们支付报酬,这样一来,招标人和评标专家无法直接接触,双方甚至连对方是谁都弄不明白,经济利益链条彻底从源头切断,从而保证评标专家不受外界干扰,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公平地行使其评审权力。
结束语
在当前我国城市园林工作中还出现种种问题,真正的招投标制度的实行还很漫长,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并不断加快制定法律法规,保证我国园林工程中的招投标能够合理规范,真正做到“诚实信用、公开、公平和公正”,从而以此推动我国城市园林行业的有效发展,并为打造宜居城市做出一定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肖珍泉,董婷.新计价模式下园林绿化工程投标报价策略[J].廣东建材,2007.
[2]李柳林.园林绿化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招投标方法的探讨[J].四川林业科技,2008.
[3]胡朝明.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J].山西建筑,2009.
关键词:园林绿化;招投标;对策
中图分类号: K92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市场上,招投标已经成为工程项目的发包与承包所采用的一种高级的规范化交易方式。但是,在实际的招投标管理活动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不规范行为不仅影响了招标人利益和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而且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建立一套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的模式,一直是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研究中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招投标的概述
所谓招标是指招标人对工程、货物或服务项目,事先公布采购的条件和要求,以一定的方式邀请不特定或一定数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而招标人按照公开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定中标人的过程。
投标就是指投标人通过秘密方式对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报价进行销售的行为。主要是按照要投标单位所发布的文件里的标准,然后根据此标准估算出自己的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给招标人,并参加竞争以及取得中标的过程。
招投标所秉承的原则就是“诚实信用、公开、公平、公正”,该原则就是要求发挥招投标的作用,并在此基础上鼓励并发挥竞争的作用,促进公平竞争,防止不正当竞争,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问题
1、串通投标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违反相关程序和法律所发生的不正当竞争的统称。具体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通过抬高报价或压低报价,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及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投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在投标报价时相互揭露本投标人的报价,以避免相互竞争,共同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
2、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就是为了达到中标目的,人为地提高或降低工程某些单价,提高或降低的报价通常比较大,从而达到中标的目的。在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全然不变地按图施工一般不存在,所以有一定投标经验的施工单位在认真酝酿和分析业主单位的心理后,任意调整单价或故意在某些分项工程上大幅让利,明显地存在亏本报价现象。该现像业主明知不妥,也很难参照有关依据进行限处理,而工程最终结果对当地的招投标市场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对工程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3、标底泄露
报价是投标过程中的决定因素,报价超过一定范围就为废标处理,所以投标单位往往千方百计地打听标底,一方面可以使自己不废标,另一方面则可以使自己的报价尽量靠近。因业主单位或委托造价代理机构标底制作人都具备相应的业务判断能力,一般制作人都大致清楚标底的最可能位置,这就使投标单位对这部分进行打探。
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对策探讨
1、建立有效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激励约束机制
倡导实行准入清出制度,将资质和行为有效结合起来进行管理,必须严肃处理那些严重违规、不顾国家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企业,一旦发现毫不留情将其清理。首先,各地主管部门要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准则、技术规范、职业素质等硬性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代理企业市场行为的规范化操作。其次,有关主管部门应该不定期开展招标代理市场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一经发现招标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旦核实,从严从重处理。另外,实行严格的代理机构资格年检制度,制定年检标准,年检时将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情况作为是否具备代理资质的重要审核条件,一旦查实市场违规行为,坚决销其代理资格,使企业的违法成本远大于违法所得。集各方能力,架构公开透明的诚实诚信网络,制定诚信积累、诚信等级划分、失信惩罚等一系列诚信制度,最终形成以政府监管为主、社会监督为辅、企业严格自律的社会诚信惩戒机制。在政府监管方面,实行分类分级别监管。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诚信事件要详细记录,加强诚信等级划分等诚信监管制度的建设,将企业诚信级别的调整与市场监管动态信息相结合,及时调整企业诚信等级,实行有区别对待政策的分类监管。社会监督方面,在保证诚信信息全方位透明公开的前提下,多渠道邀约全社会参与诚信监督,第一时间披露企业的失信行为,使失信企业淹没在社会舆论的大潮中。在企业自律方面,推动招标代理企业建立和完善诚信风险防范机制以及保持诚信形象的企业自我管理机制,旨在推动招标代理市场的诚信化管理。
2、建立合理完善的投标资格审查办法
针对目前大中城市园林绿化招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议应用资格预审两步评审法。第一要认真核实投标报名单位的法律资格,确保各类法律文书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比如投标许可证、资质等级认定书、安全施工证书、收费许可证等等,并检查其与招标要求是否一致,如果属于被禁止投标资格之列一律不许投标。这项工作是资格审查的重中之重,是保证投标单位都具有投标资格的关键所在。第二就是对所有通过法律资格审核的投标报名企业进行综合测评,将企业的技术经验、施工技艺、人员构成、资金流转、在建项目、合同履约、施工获奖、企业等级和项目经验等各方面综合起来,可采取百分制测评法,即每个科目总分为100分,按照企业提交的资格文件反映的情况结合市场反映综合打分,最后得出总分,并按照高低分数排名。由于评审打分工作的繁琐性,在具体操作时,可以借助电脑进行。目前实体交易中心的信息管理系统就可以完成这项工作,招标单位将投标报名情况和资审要求输入电脑,充分使用系统中的已存资源,电脑自动搜索,并依据条件相符程度将合格投标单位按吻合程度排序,这样一来,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效率化程度大大提高,同时也有效剔除了人为操作的可能性,并且也可以立体了解到企业状况。
3、规范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项目的具体规定和要求,通常由5人以上的奇数个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并且成员总数的70%左右都必须是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通常是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专家组名单确定、中标结果公布前不能对外公布。首先,备选的评标专家应该拥有以下最基本的素质:了解相关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项目的实践经验,能够本着客观、公正、诚实、廉明的态度对待工作。同时,招标人选取评标专家包括备用评标专家的范围应当是政府主导创建的评标专家库,而不是招标代理机构自己创建的评标专家库。其次,实行评委回避更换制度,即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入选评标委员会,应该自动剔除;一旦发现入选,要立刻更换。最后,评委专家参与评标活动获取劳务报酬应该如何实行,建议通过中介——“专家库”的管理部门来运转。“专家库”的管理部门先行向招标人收取标准报酬,待专家们的工作完成后,通过“专家库”的管理部门向他们支付报酬,这样一来,招标人和评标专家无法直接接触,双方甚至连对方是谁都弄不明白,经济利益链条彻底从源头切断,从而保证评标专家不受外界干扰,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公平地行使其评审权力。
结束语
在当前我国城市园林工作中还出现种种问题,真正的招投标制度的实行还很漫长,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并不断加快制定法律法规,保证我国园林工程中的招投标能够合理规范,真正做到“诚实信用、公开、公平和公正”,从而以此推动我国城市园林行业的有效发展,并为打造宜居城市做出一定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肖珍泉,董婷.新计价模式下园林绿化工程投标报价策略[J].廣东建材,2007.
[2]李柳林.园林绿化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招投标方法的探讨[J].四川林业科技,2008.
[3]胡朝明.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J].山西建筑,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