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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自2011年全面启动督学责任区制度以来,做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实践,初步建立并完善了教育督导工作机制,促进了督学责任区工作的有效落实。一是围绕督学责任区建设优化教育督导队伍。陇西县聘请了分管教育副县长、教育局局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担任总督学,各乡(镇)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县政府兼职督学、县评专职督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