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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日前,广东省妇联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调研显示,在女童受侵害刑事案件中,性侵害最为突出,占案件总数的75%。另有资料显示,重庆市下属一县法院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就办理了14起强奸猥亵女童案,涉及17人;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检察院对过去5年所办理的62起强奸、猥亵儿童案件统计,针对女童的性侵案共21起,占34%,受害者多为5~12岁女孩;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4年间共判决未成年女童受性侵害案件47件……
社会各界一度曾十分关注留守女童的性安全,但上述数据提醒我们,有家长陪伴的女童,性安全状况也不容乐观。在现代文明之树上,为什么会滋长这种见不得阳光的丑恶之果?面对这一不堪承受之痛,家庭、学校、社会应采取怎样的对策来保护我们的孩子?本期,我们聚焦女童性安全这一沉重话题。
女童性安全状况堪忧
琪琪只有6岁,因为妈妈在珠三角的某个城市打工,她和外婆一起跟妈妈住进了工厂的宿舍。
一天,妈妈出差了,年幼的琪琪看玩具坏了,便拿着玩具来到妈妈的同事李连军的单人房间,请他修理玩具。令人难以置信的是,19岁的李连军居然对年仅6岁的琪琪实施了强暴。受到伤害的琪琪把事情告诉了外婆,可因为表述不清,“想都不敢往那方面想”的外婆对琪琪的话并没有太在意。几天后,琪琪的姨妈来看她,发现了异常。追问之下,琪琪讲述了被李连军性侵害的经过,姨妈非常重视,立即告诉了琪琪的妈妈并报了警。李连军被绳之以法。
今年11岁的婷婷家住大别山区,因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她自幼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2008年,在城里打工的父母怕耽搁女儿的教育,克服重重困难把婷婷接到了身边,在租住处附近的一所小学给她报了名。这样,婷婷像城里的孩子一样欢欢喜喜地背着书包入学了,放学后不僅能吃到妈妈做的饭菜,晚上也有爸爸妈妈陪在身边。那段日子,婷婷快乐极了。2010年年初,婷婷的妈妈怀上了小弟弟。8月份,因预产期临近,在城里无人照顾,妈妈回了老家,婷婷只好由爸爸照看。婷婷爸爸每天早出晚归,婷婷的午饭成了问题。后来打听到女儿所在的学校有教工食堂,爸爸就托人让婷婷在教工食堂搭伙吃午餐。这样,婷婷不用回家就可以吃到热腾腾的饭菜,吃完饭还能到教室看书写作业。勤奋好学的婷婷非常珍惜这样的机会。
没想到好景不长。一天,班主任汪某见婷婷一个人在教室,便以检查作业为由,把她叫到了自己的单身宿舍,趁检查作业之机对她动手动脚。当时只有9岁的婷婷不知道怎么回事,以为是老师喜欢她,像爸爸一样对她亲昵。后来,老师多次午休时把婷婷叫到单身宿舍,动作越来越大胆。婷婷有些害怕,本能地躲闪。汪某终于兽性大发,对她实施了强奸。为了堵住婷婷的嘴,老奸巨猾的汪某用手机给婷婷拍了裸照,威胁她要是说出去就让全班同学知道她的“丑事”。从农村进城的婷婷本来就胆小,看到自己的裸照,选择了沉默。
直到半年后,一个同学的家长告到了学校,婷婷才知道,除了她,还有3名同学遭到了汪某的蹂躏,她这才鼓足勇气把自己被侵犯的事告诉了爸爸。
与琪琪、婷婷不同,5岁的小美是在自己家里遭到性侵害的。小美的妈妈杜鹃是一名护士,离异,不久前经人介绍认识了做建材生意的董老板。董老板也是离异,儿子判给了前妻。相同的经历让两人很快走到了一起,小美也随妈妈搬进了董老板家,开始了新的生活。
杜鹃隔一天就要值一个夜班,她值班的时候小美就由后爸董某照顾。曾有闺蜜提醒杜鹃,尽量不要让女儿跟董某单独相处,以防万一。杜鹃却笑着说:“连这点信任都没有,我们还能过到一起吗?”见她这么说,闺蜜也不好多说什么了。不幸的是,后来发生的事还真被这位闺蜜说中了。
那天杜鹃像往常一样去值夜班,临走前把小美哄睡下,然后给董某打了电话,让他早点回家照看女儿。万没想到,当晚,喝了酒的董某竟兽性大发,对5岁的继女施暴。可怜的小美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被弄醒后大哭,以为自己做了噩梦。董老板立即恢复了一副慈父面孔,把小美搂在怀里轻轻安抚……有了第一次,接下来的第二次、第三次就不可避免。董某总是选择小美睡着的时候施暴。这种侵害一直持续了大半年,直到小美下身出现炎症,杜鹃才发现了丈夫的兽行。
像这样令人发指的女童遭遇性侵的案例,近年来在各地屡屡发生,我们从各大媒体的报道中可窥见一二。它如同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我们胸口,除了让我们愤怒和羞耻,更让我们深深地忧虑。
多方缺位酿恶果
据广东省发布的报告显示,过去三年,广东省被性侵害的2506名女童中,近半数在14岁以下;性侵害女童者65.74%是熟人,施暴者包括邻居、亲属、老师及父母的朋友、同事等;其中多数不满14周岁的受害幼女是在校学生;此外,女童遭侵害后的报案率低,还有不少加害人未得到惩处。这几个特征,无不彰显出儿童安全防范教育的缺失、性教育的缺失、家长监管的缺失和社会安保意识的缺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家长缺乏监护意识。从琪琪、小美遭受性侵害的过程中我们不难看出,很多家长对女童缺乏监护意识,当琪琪告诉外婆自己遭遇性侵害时,外婆竟然“想都不敢往那方面想”;小美的妈妈则对闺蜜的提醒充耳不闻,将年幼的女儿置于险境。生活中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据媒体报道,粤西某村一对十三四岁的小姐妹小英和小花,被外出打工的父母丢在老家,只有姨妈偶尔上门照看。自两年前一男子翻墙闯入她们家中,姐妹俩的噩梦便开始了。在那个罪恶的夜晚,她们在惊恐和绝望中惨遭蹂躏。面对歹徒的威胁,她们不敢告诉大人。接着,翻墙而入的歹徒从一个增加到两个、三个……先后闯入她们家中对她们实施强奸的多达6人,而这种惨绝人寰的状况竟然持续了两年!江南某市一位单亲妈妈在一家私企上班,每天早出晚归,根本抽不出时间去接上幼儿园的女儿。恰好邻居家的小男孩跟女儿在同一所幼儿园上学,她便委托邻居顺便帮她接女儿。有一天,这位单亲妈妈听女儿说下身瘙痒,便带女儿去医院检查,这才发现4岁的女儿已经遭受性侵害。经再三询问,这位单亲妈妈才从女儿含混不清的叙述中得知,施暴者竟是她委托接女儿的邻居。 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受害女童的家庭监护存在问题。有的家长缺乏监护意识,不尽监护职责,而有的家长无力监护,导致女童因缺失家庭庇护而受害。
二是对女童自我防范教育缺位。小云是川南某镇敬老院工作人员的亲戚,放学后经常到敬老院玩。天真无邪的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危险就在身边!在此养老的70多岁的老头孙某竟然把邪恶的目光锁定了她,以3块饼干为诱饵,让小云陪他睡觉。小云平时喊孙某“爷爷”,就像孙女一样信任他,哪里会料到老色狼已经为她布下了邪恶陷阱!就这样,小云被骗与孙某同床睡觉后被其奸淫。无独有偶,在粤东某山村,只有8岁的旋旋和阳阳被同村的张权良猥亵,诱饵居然是“可爱的小狗”。张权良知道小孩喜欢猫啊狗啊等小动物,对正在村里玩耍的旋旋和阳阳说:“我家有可爱的小狗。”两个小女孩便毫无戒心地跟他回了家。在张权良家中,两个孩子都遭到了张权良的猥亵。更加令人扼腕的是,此后,旋旋竟又被张权良哄骗到家中猥亵三次,诱饵居然还是“我家有可爱的小狗”。
类似案例不胜枚举,受害幼女年龄偏小,生理、心理發育不成熟,缺乏必要的警惕和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成为性侵害案件的受害人。而犯罪分子大多利用孩子年幼无知、好吃贪玩的特性,以给钱、给食物或给玩具为诱惑,或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对孩子实施性侵害。
三是性教育缺位。鄂西某山村一个叫玲子的小女孩被同村一个十几岁男孩猥亵两年竟浑然不觉。玲子因父母没时间照顾,日常生活由奶奶安排。从玲子家到镇上的学校,有十几里山路,奶奶不放心玲子每天一个人翻山越岭去上学,便委托在镇上一家工厂打工的18岁男孩柱子每天顺路带一程。有天放学时天色已晚,心怀歹意的柱子故意问玲子:“山里有大灰狼,你怕不怕?”只有7岁的玲子吓得一下子钻进了柱子怀里。柱子趁机用手在她身上摩挲。玲子不仅不知道柱子的险恶用心,还对这位大哥哥充满感激。几天后,同样在山路上,柱子叫玲子停下来歇一会儿,问:“你跟哥哥是不是好朋友?”玲子连连点头。柱子说:“那我们好朋友之间玩一个游戏好不好?”玲子连连拍手:“好啊好啊!”就这样,柱子骗玲子脱下裤子,对她进行猥亵。玲子不知是怎么回事,柱子亲了她一口,说:“哥哥这是喜欢你,等你长大了会娶你做老婆的。不过这是我们俩之间的秘密,你不要跟任何人讲啊!”就这样,随后的两年里,玲子被柱子隔三差五地猥亵,她不但乖乖顺从,还替他保密,直到被村民发现。
像玲子这样因对性知识一无所知而被侵害的小女孩不在少数,性无知也是女童遭受性侵的一大原因。在我国,因传统意识根深蒂固,家庭和学校对孩子都缺乏必要的性教育,导致不少孩子性知识匮乏,遇到性侵害时往往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甚至把性侵害当成游戏,更不知道性侵的危害与后果。
四是社会安保意识缺位。粤西南某村一小学分教点只有陈某一名教师,因当地相关部门对他疏于管理,自2006年至2009年,陈某先后强奸、猥亵多名9至13岁女童,一直未被学校和家长发现;深圳市某幼儿园保安员荣某多次利用其保安员身份,猥亵该幼儿园儿童;东莞市某拓展基地老师陈某以给学生做催眠试验为借口,对多名儿童进行猥亵。这些案例充分表明,一些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缺乏基本的安保意识和措施,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另外,因法制意识不强,在一些农村地区,不少人明知幼女被奸淫的事情却不管不报,实在无法隐瞒时往往选择“私了”,无形中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让孩子远离“大灰狼”
女童一旦受到性侵犯,就像含苞待放的花朵遭受摧残,会留下终生难以抹去的阴影。长期负责办案的老刑警王智勇,结合一些案例分析了性侵害对女童本人和家庭的危害。
一是生理伤害。女童遭受性侵害后,容易出现大出血、腹痛、早孕及生理上的其他严重损伤,甚至落下终身残疾。二是心灵创伤。受害女童在心灵方面的创伤往往无法愈合,导致性格怪异并形成人格障碍。三是家庭伤害。受害者的亲人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严重者可致家庭毁灭。
孩子是未来,是希望,是我们生命的另一种延续,我们理所当然地爱护他们,给他们提供最优越的生活条件和学习环境,恨不得竭尽所能给他们关爱。但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往往只注重爱护的一个方面——爱,却往往忽略另一个方面——护。如何保护孩子,让她们远离侵害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首先,应加强安全防范教育。教孩子怎么去防范伤害、自我保护,有足够的能力去适应这个阳光的背后仍隐藏着阴暗和罪恶的社会,应该是我们给孩子首要的教育内容。家长如何对女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万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培荣给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从认识自己的身体着手教育孩子,告诉孩子身上被背心、短裤覆盖的部位是不能让异性触碰的;二是告诉孩子尽量不要与成年男性单独在一起,不要在偏僻、阴暗、狭窄的道路行走;三是引导孩子多与父母沟通,有事要及时向父母反映和求助;四是遇到坏人时,应当岔开话题或离开对方,遇到不法侵害时要记住不法分子的相貌,一定要向老师、家长反映。
其次,应加强监护。广东省发布的《女童性侵害报告》显示,绝大多数受害女童的家庭监护都存在问题。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的统计得知,四分之三的女童性侵害的发生与家长监护不力有关。有关专家提议,让孩子与父母生活在一起,是让孩子安全健康成长最好的选择。外出打工的父母,千万不要忽视女儿的性安全,有条件的最好带在身边,实在无条件的一定要为女儿选择好安全的监护人,不要轻易把女儿托付给男性亲戚监护。同时要培养孩子分辨是非的能力,告诉孩子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还要告诉孩子如何应对突发事件。要经常与孩子沟通,时刻保持警觉,发现危险及时帮孩子排除。
再次,应加强性教育。在我国,大多数孩子缺少性教育是不争的事实。广州大学心理学系教授黄杰华提出,可以从幼儿园开始对女孩开展性教育,从幼儿园到高中,每个阶段对应不同的性知识教育与活动课。课程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段的成长需要分为四个教学阶段:幼儿园时期主要教授性别角色的分辨、自我认同及如何保护自己的身体;小学低年级阶段强化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高年级阶段传授性生理知识并让孩子了解青春期的生理变化;到了初中,主要让学生全面了解性生殖知识及性心理常识;而高中阶段,教学的重点将是人际交往,尤其是异性交往,以及社会对性的伦理道德要求,其中还将涉及避孕等常识。
最后,应加强舆论引导。在广东省组织的一次有律师、高校及性别研究组织和妇女儿童保护机构等多方人员参加的专家研讨会上,绝大部分专家认同,从预防角度,应加大对女童保护的宣传力度。可制作合适的教材和宣传品,在学校、社区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让女童懂得防范和自我保护;可在学校、社区安排女童结伴上学,在农村推行邻里间互助性看护等措施,确保女童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专家同时呼吁完善保护女童的相关立法和工作机制,如加大对高危环境的监控、推动对被害人赔偿的相关立法、设立对被害人的救济机构及专项救助基金等。专家表示,对女童的性犯罪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对女童的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从社会、家庭、学校、社区的角度,开展综合治理,努力建立预防未成年人受性侵害的预防体系。
此外,相关专家还对女童不幸遭遇性侵害时做出如下提醒:当危险降临时,要想办法脱身并躲到安全的地方,或者向他人求助;遭遇侵害后要注意保留与侵害相关的一切证据(多为物证,如施暴者留在受害人衣物和身体上的污物等);快速向派出所或110报案,并协助公安人员获取证据;切记不可与侵犯者私自了结,以免拖延时间,丧失证据,难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在受到侵害后若身体受伤,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妥善保管好病历、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结论、交费单据等,以提供要求民事赔偿的证据;可向妇联、民间妇女团体等求助以寻求情感支持和法律帮助;社会要保护其隐私,家长和学校要采取措施帮受害人消除心理压力,帮助她们走出阴影。 〔编辑:冯士军〕
日前,广东省妇联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调研显示,在女童受侵害刑事案件中,性侵害最为突出,占案件总数的75%。另有资料显示,重庆市下属一县法院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就办理了14起强奸猥亵女童案,涉及17人;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检察院对过去5年所办理的62起强奸、猥亵儿童案件统计,针对女童的性侵案共21起,占34%,受害者多为5~12岁女孩;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4年间共判决未成年女童受性侵害案件47件……
社会各界一度曾十分关注留守女童的性安全,但上述数据提醒我们,有家长陪伴的女童,性安全状况也不容乐观。在现代文明之树上,为什么会滋长这种见不得阳光的丑恶之果?面对这一不堪承受之痛,家庭、学校、社会应采取怎样的对策来保护我们的孩子?本期,我们聚焦女童性安全这一沉重话题。
女童性安全状况堪忧
琪琪只有6岁,因为妈妈在珠三角的某个城市打工,她和外婆一起跟妈妈住进了工厂的宿舍。
一天,妈妈出差了,年幼的琪琪看玩具坏了,便拿着玩具来到妈妈的同事李连军的单人房间,请他修理玩具。令人难以置信的是,19岁的李连军居然对年仅6岁的琪琪实施了强暴。受到伤害的琪琪把事情告诉了外婆,可因为表述不清,“想都不敢往那方面想”的外婆对琪琪的话并没有太在意。几天后,琪琪的姨妈来看她,发现了异常。追问之下,琪琪讲述了被李连军性侵害的经过,姨妈非常重视,立即告诉了琪琪的妈妈并报了警。李连军被绳之以法。
今年11岁的婷婷家住大别山区,因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她自幼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2008年,在城里打工的父母怕耽搁女儿的教育,克服重重困难把婷婷接到了身边,在租住处附近的一所小学给她报了名。这样,婷婷像城里的孩子一样欢欢喜喜地背着书包入学了,放学后不僅能吃到妈妈做的饭菜,晚上也有爸爸妈妈陪在身边。那段日子,婷婷快乐极了。2010年年初,婷婷的妈妈怀上了小弟弟。8月份,因预产期临近,在城里无人照顾,妈妈回了老家,婷婷只好由爸爸照看。婷婷爸爸每天早出晚归,婷婷的午饭成了问题。后来打听到女儿所在的学校有教工食堂,爸爸就托人让婷婷在教工食堂搭伙吃午餐。这样,婷婷不用回家就可以吃到热腾腾的饭菜,吃完饭还能到教室看书写作业。勤奋好学的婷婷非常珍惜这样的机会。
没想到好景不长。一天,班主任汪某见婷婷一个人在教室,便以检查作业为由,把她叫到了自己的单身宿舍,趁检查作业之机对她动手动脚。当时只有9岁的婷婷不知道怎么回事,以为是老师喜欢她,像爸爸一样对她亲昵。后来,老师多次午休时把婷婷叫到单身宿舍,动作越来越大胆。婷婷有些害怕,本能地躲闪。汪某终于兽性大发,对她实施了强奸。为了堵住婷婷的嘴,老奸巨猾的汪某用手机给婷婷拍了裸照,威胁她要是说出去就让全班同学知道她的“丑事”。从农村进城的婷婷本来就胆小,看到自己的裸照,选择了沉默。
直到半年后,一个同学的家长告到了学校,婷婷才知道,除了她,还有3名同学遭到了汪某的蹂躏,她这才鼓足勇气把自己被侵犯的事告诉了爸爸。
与琪琪、婷婷不同,5岁的小美是在自己家里遭到性侵害的。小美的妈妈杜鹃是一名护士,离异,不久前经人介绍认识了做建材生意的董老板。董老板也是离异,儿子判给了前妻。相同的经历让两人很快走到了一起,小美也随妈妈搬进了董老板家,开始了新的生活。
杜鹃隔一天就要值一个夜班,她值班的时候小美就由后爸董某照顾。曾有闺蜜提醒杜鹃,尽量不要让女儿跟董某单独相处,以防万一。杜鹃却笑着说:“连这点信任都没有,我们还能过到一起吗?”见她这么说,闺蜜也不好多说什么了。不幸的是,后来发生的事还真被这位闺蜜说中了。
那天杜鹃像往常一样去值夜班,临走前把小美哄睡下,然后给董某打了电话,让他早点回家照看女儿。万没想到,当晚,喝了酒的董某竟兽性大发,对5岁的继女施暴。可怜的小美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被弄醒后大哭,以为自己做了噩梦。董老板立即恢复了一副慈父面孔,把小美搂在怀里轻轻安抚……有了第一次,接下来的第二次、第三次就不可避免。董某总是选择小美睡着的时候施暴。这种侵害一直持续了大半年,直到小美下身出现炎症,杜鹃才发现了丈夫的兽行。
像这样令人发指的女童遭遇性侵的案例,近年来在各地屡屡发生,我们从各大媒体的报道中可窥见一二。它如同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我们胸口,除了让我们愤怒和羞耻,更让我们深深地忧虑。
多方缺位酿恶果
据广东省发布的报告显示,过去三年,广东省被性侵害的2506名女童中,近半数在14岁以下;性侵害女童者65.74%是熟人,施暴者包括邻居、亲属、老师及父母的朋友、同事等;其中多数不满14周岁的受害幼女是在校学生;此外,女童遭侵害后的报案率低,还有不少加害人未得到惩处。这几个特征,无不彰显出儿童安全防范教育的缺失、性教育的缺失、家长监管的缺失和社会安保意识的缺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家长缺乏监护意识。从琪琪、小美遭受性侵害的过程中我们不难看出,很多家长对女童缺乏监护意识,当琪琪告诉外婆自己遭遇性侵害时,外婆竟然“想都不敢往那方面想”;小美的妈妈则对闺蜜的提醒充耳不闻,将年幼的女儿置于险境。生活中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据媒体报道,粤西某村一对十三四岁的小姐妹小英和小花,被外出打工的父母丢在老家,只有姨妈偶尔上门照看。自两年前一男子翻墙闯入她们家中,姐妹俩的噩梦便开始了。在那个罪恶的夜晚,她们在惊恐和绝望中惨遭蹂躏。面对歹徒的威胁,她们不敢告诉大人。接着,翻墙而入的歹徒从一个增加到两个、三个……先后闯入她们家中对她们实施强奸的多达6人,而这种惨绝人寰的状况竟然持续了两年!江南某市一位单亲妈妈在一家私企上班,每天早出晚归,根本抽不出时间去接上幼儿园的女儿。恰好邻居家的小男孩跟女儿在同一所幼儿园上学,她便委托邻居顺便帮她接女儿。有一天,这位单亲妈妈听女儿说下身瘙痒,便带女儿去医院检查,这才发现4岁的女儿已经遭受性侵害。经再三询问,这位单亲妈妈才从女儿含混不清的叙述中得知,施暴者竟是她委托接女儿的邻居。 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受害女童的家庭监护存在问题。有的家长缺乏监护意识,不尽监护职责,而有的家长无力监护,导致女童因缺失家庭庇护而受害。
二是对女童自我防范教育缺位。小云是川南某镇敬老院工作人员的亲戚,放学后经常到敬老院玩。天真无邪的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危险就在身边!在此养老的70多岁的老头孙某竟然把邪恶的目光锁定了她,以3块饼干为诱饵,让小云陪他睡觉。小云平时喊孙某“爷爷”,就像孙女一样信任他,哪里会料到老色狼已经为她布下了邪恶陷阱!就这样,小云被骗与孙某同床睡觉后被其奸淫。无独有偶,在粤东某山村,只有8岁的旋旋和阳阳被同村的张权良猥亵,诱饵居然是“可爱的小狗”。张权良知道小孩喜欢猫啊狗啊等小动物,对正在村里玩耍的旋旋和阳阳说:“我家有可爱的小狗。”两个小女孩便毫无戒心地跟他回了家。在张权良家中,两个孩子都遭到了张权良的猥亵。更加令人扼腕的是,此后,旋旋竟又被张权良哄骗到家中猥亵三次,诱饵居然还是“我家有可爱的小狗”。
类似案例不胜枚举,受害幼女年龄偏小,生理、心理發育不成熟,缺乏必要的警惕和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成为性侵害案件的受害人。而犯罪分子大多利用孩子年幼无知、好吃贪玩的特性,以给钱、给食物或给玩具为诱惑,或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对孩子实施性侵害。
三是性教育缺位。鄂西某山村一个叫玲子的小女孩被同村一个十几岁男孩猥亵两年竟浑然不觉。玲子因父母没时间照顾,日常生活由奶奶安排。从玲子家到镇上的学校,有十几里山路,奶奶不放心玲子每天一个人翻山越岭去上学,便委托在镇上一家工厂打工的18岁男孩柱子每天顺路带一程。有天放学时天色已晚,心怀歹意的柱子故意问玲子:“山里有大灰狼,你怕不怕?”只有7岁的玲子吓得一下子钻进了柱子怀里。柱子趁机用手在她身上摩挲。玲子不仅不知道柱子的险恶用心,还对这位大哥哥充满感激。几天后,同样在山路上,柱子叫玲子停下来歇一会儿,问:“你跟哥哥是不是好朋友?”玲子连连点头。柱子说:“那我们好朋友之间玩一个游戏好不好?”玲子连连拍手:“好啊好啊!”就这样,柱子骗玲子脱下裤子,对她进行猥亵。玲子不知是怎么回事,柱子亲了她一口,说:“哥哥这是喜欢你,等你长大了会娶你做老婆的。不过这是我们俩之间的秘密,你不要跟任何人讲啊!”就这样,随后的两年里,玲子被柱子隔三差五地猥亵,她不但乖乖顺从,还替他保密,直到被村民发现。
像玲子这样因对性知识一无所知而被侵害的小女孩不在少数,性无知也是女童遭受性侵的一大原因。在我国,因传统意识根深蒂固,家庭和学校对孩子都缺乏必要的性教育,导致不少孩子性知识匮乏,遇到性侵害时往往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甚至把性侵害当成游戏,更不知道性侵的危害与后果。
四是社会安保意识缺位。粤西南某村一小学分教点只有陈某一名教师,因当地相关部门对他疏于管理,自2006年至2009年,陈某先后强奸、猥亵多名9至13岁女童,一直未被学校和家长发现;深圳市某幼儿园保安员荣某多次利用其保安员身份,猥亵该幼儿园儿童;东莞市某拓展基地老师陈某以给学生做催眠试验为借口,对多名儿童进行猥亵。这些案例充分表明,一些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缺乏基本的安保意识和措施,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另外,因法制意识不强,在一些农村地区,不少人明知幼女被奸淫的事情却不管不报,实在无法隐瞒时往往选择“私了”,无形中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让孩子远离“大灰狼”
女童一旦受到性侵犯,就像含苞待放的花朵遭受摧残,会留下终生难以抹去的阴影。长期负责办案的老刑警王智勇,结合一些案例分析了性侵害对女童本人和家庭的危害。
一是生理伤害。女童遭受性侵害后,容易出现大出血、腹痛、早孕及生理上的其他严重损伤,甚至落下终身残疾。二是心灵创伤。受害女童在心灵方面的创伤往往无法愈合,导致性格怪异并形成人格障碍。三是家庭伤害。受害者的亲人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严重者可致家庭毁灭。
孩子是未来,是希望,是我们生命的另一种延续,我们理所当然地爱护他们,给他们提供最优越的生活条件和学习环境,恨不得竭尽所能给他们关爱。但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往往只注重爱护的一个方面——爱,却往往忽略另一个方面——护。如何保护孩子,让她们远离侵害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首先,应加强安全防范教育。教孩子怎么去防范伤害、自我保护,有足够的能力去适应这个阳光的背后仍隐藏着阴暗和罪恶的社会,应该是我们给孩子首要的教育内容。家长如何对女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万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培荣给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从认识自己的身体着手教育孩子,告诉孩子身上被背心、短裤覆盖的部位是不能让异性触碰的;二是告诉孩子尽量不要与成年男性单独在一起,不要在偏僻、阴暗、狭窄的道路行走;三是引导孩子多与父母沟通,有事要及时向父母反映和求助;四是遇到坏人时,应当岔开话题或离开对方,遇到不法侵害时要记住不法分子的相貌,一定要向老师、家长反映。
其次,应加强监护。广东省发布的《女童性侵害报告》显示,绝大多数受害女童的家庭监护都存在问题。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的统计得知,四分之三的女童性侵害的发生与家长监护不力有关。有关专家提议,让孩子与父母生活在一起,是让孩子安全健康成长最好的选择。外出打工的父母,千万不要忽视女儿的性安全,有条件的最好带在身边,实在无条件的一定要为女儿选择好安全的监护人,不要轻易把女儿托付给男性亲戚监护。同时要培养孩子分辨是非的能力,告诉孩子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还要告诉孩子如何应对突发事件。要经常与孩子沟通,时刻保持警觉,发现危险及时帮孩子排除。
再次,应加强性教育。在我国,大多数孩子缺少性教育是不争的事实。广州大学心理学系教授黄杰华提出,可以从幼儿园开始对女孩开展性教育,从幼儿园到高中,每个阶段对应不同的性知识教育与活动课。课程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段的成长需要分为四个教学阶段:幼儿园时期主要教授性别角色的分辨、自我认同及如何保护自己的身体;小学低年级阶段强化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高年级阶段传授性生理知识并让孩子了解青春期的生理变化;到了初中,主要让学生全面了解性生殖知识及性心理常识;而高中阶段,教学的重点将是人际交往,尤其是异性交往,以及社会对性的伦理道德要求,其中还将涉及避孕等常识。
最后,应加强舆论引导。在广东省组织的一次有律师、高校及性别研究组织和妇女儿童保护机构等多方人员参加的专家研讨会上,绝大部分专家认同,从预防角度,应加大对女童保护的宣传力度。可制作合适的教材和宣传品,在学校、社区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让女童懂得防范和自我保护;可在学校、社区安排女童结伴上学,在农村推行邻里间互助性看护等措施,确保女童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专家同时呼吁完善保护女童的相关立法和工作机制,如加大对高危环境的监控、推动对被害人赔偿的相关立法、设立对被害人的救济机构及专项救助基金等。专家表示,对女童的性犯罪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对女童的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从社会、家庭、学校、社区的角度,开展综合治理,努力建立预防未成年人受性侵害的预防体系。
此外,相关专家还对女童不幸遭遇性侵害时做出如下提醒:当危险降临时,要想办法脱身并躲到安全的地方,或者向他人求助;遭遇侵害后要注意保留与侵害相关的一切证据(多为物证,如施暴者留在受害人衣物和身体上的污物等);快速向派出所或110报案,并协助公安人员获取证据;切记不可与侵犯者私自了结,以免拖延时间,丧失证据,难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在受到侵害后若身体受伤,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妥善保管好病历、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结论、交费单据等,以提供要求民事赔偿的证据;可向妇联、民间妇女团体等求助以寻求情感支持和法律帮助;社会要保护其隐私,家长和学校要采取措施帮受害人消除心理压力,帮助她们走出阴影。 〔编辑:冯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