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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农村调查的准备和发动
1961年初,为克服“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的困难局面,毛泽东发出了“请同志们回去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搞一个实事求是年的号召。同年3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制定并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六十条”)和《关于认真进行调查工作问题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的一封信》,要求县级以上党委的领导人,首先是第一书记,即刻起要把深入基层进行系统的典型调查当作当前的首要任务,并且这种亲身进行的有系统的蹲点每年一定要有几次。
在毛泽东的建议和中共中央的统一安排下,邓小平、彭真率领由中央办公厅工作人员和中共北京市委部分领导干部组成的调查组于1961年4月初至5月中旬,在北京郊区的顺义、怀柔两县展开了调查。
与此同时,北京市委积极响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号召,从1961年3月开始直至年底,在配合中央各调查组开展调查的同时,也成立了多个调查组,以农业为主,分别围绕农业、工业、商业、手工业、教育等方面展开了调查研究。北京市各县(区)委也在与中央、华北局或北京市委的调查组展开联合调查的同时,各自成立调查组在辖区内进行了调查研究,从而形成了中央调查组、北京市委调查组和各县(区)委调查组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协同联动的生动局面。其中,围绕农村人民公社的若干政策问题在各县(区)基层社、队进行的农村调查,准备最早,规模最大,成果也最丰富。
1961年3月16日,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刘仁对全市的农村调查工作的规模、方法、主要调查题目和组织安排做出了指示,并着重强调“调查时要放开思想考虑”。3月21日,北京市委转发了华北局办公厅3月18日下发的《当前农村工作几个调查研究题目》的通知。通知提出了6个需要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的题目,包括食堂问题、供给制与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公社化时期与高级社时期的政策、制度比较、三包一奖的执行情况、粮食三定等,并指出了调查研究总的精神和主要方法。根据中央、华北局的指示精神,北京市委于3月27日至4月5日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六十条”,会上刘仁对调查研究工作进行了部署。会后,郊区各县分别召开了五级干部会议,由县委第一书记组织工作组到各人民公社进行系统调查研究。同时,在北京市委领导下,各县(区)委和参加农村整社的市局、大专院校的领导干部也分别开展了各项调查。
1961年,北京市委为进行农村调查而成立的调查组,可分成协助邓小平、彭真进行调查的调查组以及北京市委和各县(区)委派出的调查组两类。协助邓小平、彭真进行调查的北京市委各调查组,在邓小平、彭真的指导下开展调查活动,并将调查所得及时向邓小平、彭真汇报。相比之下,北京市委和各县(区)委派出的调查组,调查地点更加广泛、调查内容更加全面、调查方式也更加多样。两类调查组虽各有侧重,但都为中共中央和北京市委全面深入地了解京郊农村的实际情况,进而对各项相关农业政策进行进一步调整提供了依据。
协助邓小平、彭真的北京市委各调查组的调查活动
为了协助邓小平、彭真的京郊农村调查,北京市委组织了南苑公社调查组、顺义调查组和怀柔调查组。
这三个调查组中,南苑公社调查组由刘仁(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市长)、项子明(北京市委办公厅主任)、佘涤清(北京市委组织部部长)、崔月犁(北京市委卫生体育部部长)、刘涌(北京市委政法部部长),以及大专院校的教师、机关干部共63人组成。调查组选择以南苑公社为调查点,于1961年春到达南苑公社的大红门、时村、东罗园、石榴庄、果园5个大队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调查组对各大队的食堂改革试点情况以及社员对供给制和耕畜、农具所有制问题的意见,以及改变供给制后的测算方案进行了调查、分析,并对南苑公社大红门大队核算单位划小、实行评工记分和缩小供给范围后的一些变化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将所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先后整理出10份调查材料并及时提交给邓小平、彭真,供其参考。
协助邓小平在顺义县进行调查研究的北京市委顺义调查组的主要成员包括张大中(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常浦(北京市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長)、廖沫沙(北京市委统战部部长)等人。调查组在开展调查时又分成张大中、廖沫沙牵头的北小营调查组和常浦等牵头的上辇调查组。从4月5日到5月10日,调查组在顺义县以木林公社的上辇、北小营和仇家店三个生产大队为重点,就粮食分配、三包一奖、供给制、牲畜和农具的所有制、母猪保护、手工业、干部作风等展开了调查,形成了《关于人民公社几个政策问题的调查报告(初稿)》,并附有10份调查材料。
协助彭真在怀柔县进行调查研究的北京市委怀柔调查组的主要成员包括赵鹏飞(北京市副市长)、李琪(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范瑾(北京市委常委、北京日报社社长)等人。在开展调查时,又分成赵鹏飞等人组成的一渡河调查组,李琪等人组成的驸马庄调查组和范瑾等人组成的怀柔县梭草村调查组。3月31日,调查组到达怀柔,以一渡河、梭草、北房3个一类队和二类队驸马庄为调查点,就社队规模、粮食征购、三包一奖等问题展开了调查研究。怀柔县委派出40多名干部参加了这次调查活动。
这三个调查组作为邓小平、彭真在京郊农村进行调查研究的助手,将调查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反馈给邓小平、彭真,为其了解京郊农村的真实情况,形成向中央提出的决策建议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北京市委和各县(区)委的调查活动
除派出协助邓小平、彭真进行调查的调查组之外,北京市委、北京市委部分部委和几乎全部县(区)委也都在1961年各自成立了调查组,深入北京基层社、队展开了实地调查,并取得了丰硕的调查成果。北京市委和各县(区)委通过农村调查研究取得的第一手材料,为中央和北京市对农业政策进行进一步调整提供了重要参考。 北京市委的农村调查
1960年底至1961年3月,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王观澜要求成立的中央调查组,会同北京市委农村工作部派出的调查组,历时两个多月,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问、现场调查等方法,着重调查了大兴县红星人民公社农业机械化的情况以及机械化后增产增收的情况。3月初至5月中旬,北京市委农村工作部与北京市委房山工委共同派出工作人员组成红星公社调查小组,对大兴县红星人民公社天恩大队董家场生产小队建华一队的评工记分、劳动定额管理、工资分配等问题展开了调查,并向北京市委农村工作部负责人赵凡、常浦提交了10份调查材料。
3月至8月,北京市委派出海淀区调查组、卢沟桥公社调查组、门头沟调查组,围绕农村人民公社的各项政策和体制问题,与调查地点所在县(区)党委成立的调查组联合展开了调查。其中,北京市委、海淀区委调查组在3月至5月对海淀农村展开了典型调查。调查组分别在四季青公社玉泉、彰化等大队和清河公社清河大队朱房二队等调查点,就工资与供给比例、社队体制和供给制等问题进行了调查。3月底至5月初,卢沟桥公社调查组深入丰台区卢沟桥公社,主要就社员对食堂和供给制的态度进行了调查。调查组由李琪和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北京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王汉斌负责,由北京市委办公厅、宣传部、大学部整社工作检查组和丰台区委抽调的干部组成。调查活动从3月15日开始,李琪、王汉斌、王景铭(丰台区委第一书记)、吕子敬(丰台区委书记处书记)等人先后召集公社党委成员、大队干部、部分中队及小队干部分别座谈。同时成立4个小组到岳各庄、靛厂、大井、郑常庄4个中队进行典型调查。与此同时,北京市委门头沟调查组和门头沟区委调查组在门头沟区门头沟公社的南辛房大队,就社队规模、基本核算单位、食堂等问题进行了调查。
北京市委宣传部在3月派出了坨里大队调查组,在房山县良乡公社坨里大队,就供给制、食堂、三包一奖和社队体制进行了调查,并整理出关于坨里大队的7份调查报告。
5月初,北京市委整社工作组在昌平县南口公社南口大队、怀柔县梭草生产队、丰台区南苑公社大红门大队、丰台区卢沟桥公社岳各庄大队和怀柔县城关公社范各庄大队,就供给制、三包一奖、评工记分等问题进行了调查。
北京市委农村工作部与北京市委房山工委,共同派出红星公社调查小组,在7月至8月进一步对红星人民公社农业机械化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内容涉及作业区责任制、先进经验总结、机车效率不高的原因分析等。
11月底至12月中旬,北京市委办公厅派出调查组,以通县西集公社杜柳棵村为调查点,围绕着粮食征购问题展开了调查。
部分县(区)委的农村调查
从4月开始,包括宣武区、崇文区、朝阳区、怀柔县在内的部分县(区)委,在配合中央、北京市委调查组开展调查的同时,也各自开展了调查活动。
4月初至5月初,朝阳区委派出朝阳公社调查组,同北京市委派出的北京市委小红门整社工作组、北京市委来广营调查组一起,深入朝阳区朝阳公社的丘家庄、楼梓庄南两个小队以及南磨房大队等调查点,围绕食堂、分配制度、评工记分等问题进行了调查。4月底至5月初,通县县委成立调查组,以大兴庄和后寨府两个大队為调查点,围绕评工记分、剩余劳动力的利用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在协助中央、北京市委调查组开展调查的同时,怀柔县委也在5月初至6月中旬,以下辛庄大队为调查点,围绕食堂、政社合一和社队规模等问题展开了调查。
此外,由北京市委和部分郊区县的县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9月至12月对农村人民公社在农业政策调整后的实际情况展开了调查。9月至11月,由北京市委、北京市委顺义工委、顺义县委派出的调查组,分别在木林公社和龙弯屯公社的调查点,就粮食征购、口粮分配、三包一奖等内容进行了调查。12月,北京市委和密云县委、通县县委调查了北京市郊区的一些连年增产的生产大队,包括密云县的石城公社莲花瓣大队和河南寨公社下屯大队,以及通县的北寺庄公社翟里大队和高各庄大队,总结了这些大队在由穷变富、合理密植、贯彻“农业八字宪法”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并向中央、华北局报送了4份调查材料。
1961年北京市委开展农村调查的主要方式
各调查组到达调查点后,大都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鼓励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解除顾虑,引导他们说真话。在充分了解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得出意见、建议,再向群众进行解释、宣传。
刘仁率领的南苑公社调查组,在南苑公社进行调查研究时,解决当地公共食堂问题的过程便是1961年北京市委有效开展农村调查的典型。到达南苑公社后,调查组在南苑公社大红门大队主持召开调查组和全体基层干部会议,在会上提出要大家调查什么是群众生活上最迫切的要求以及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得到的一致反映是群众对公共食堂意见最大。随后,刘仁“突然袭击”了两个公共食堂并走访了几户社员。经过了解摸底,对群众关于公共食堂的真实想法大体掌握后,刘仁便主持召开了一次由调查组成员和公社、生产队领导干部参加的会议,学习毛泽东批示的胡乔木关于公共食堂的调查报告,又对照南苑公社的具体情况,研究了解决公共食堂问题的方法、步骤。随后在大红门大队所属的4个小队进行试点的过程中,刘仁责成社队干部在4个小队全体社员群众大会上做动员,着重讲清“吃食堂是革命的,不吃食堂也是革命的”。经过动员,社员进行了广泛而认真的讨论,不到10天,大红门大队所属4个小队的社员全都退出了公共食堂。于是,又在全公社开展公共食堂的大讨论。经过两个星期,全公社130个生产队,近万户社员,全部退出了公共食堂。
此外,还有的调查组通过典型调查、个别访问的方式来获得对实际情况和群众想法的真实了解。如卢沟桥公社调查组在丰台区卢沟桥公社开展调查时,同时成立4个小组到岳各庄、靛厂、大井、郑常庄4个中队,在每个中队分别找一个生产较好和较差的小队做典型调查。在岳各庄和郑常庄的几个生产队内,调查组采取了个别访问的方式,分别访问了愿意吃食堂和不愿意吃食堂的社员,并调查了社员对供给制的态度,并对办食堂前后妇女出勤率和所得工分以及全队用煤量进行了比较分析。 1961年北京市委农村调查的主要成果
通过这次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北京市委基本掌握了北京农业生产和农村社队的真实情况。北京市委汇总各个调查组的典型调查报告,于1961年5月和1962年1月先后向中共中央、华北局报送了9个专题报告,并附有32份典型材料,为中共中央的农业决策提供了有重要价值的第一手材料,也为北京市农村政策的调整、党群关系的改善提供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下决心废除三七开的全面供给制。北京市委提出,根据京郊各县的情况,三七开的供给办法害处很多,包括:供给和工资比例实际上行不通;不能完全解决五保户和困难户的问题;不一定对贫雇农、下中农有好处;会增加干部工作上很多困难等。而只对五保户和困难户实行供给的办法,则供给部分至多要10%,这样90%以上的收入都可以按劳分配,并且可以较好解决五保户和困难户的生活问题。因此,北京市委认为必须下决心废除三七开的带有平均主义性质的全面供给制,改为只对五保户的生活和困难户的补助部分实行供给制。
“必须在经济上采取一些根本性的措施。”调查表明,社员对社队土地耕种的积极性多半不如经营自留地的积极性高。而如果要改变这种状况,“只靠政治教育是不够的,必须在经济上采取一些根本性的措施”,这就包括在超产粮征购和余粮分配上贯彻执行公私兼顾,即国家、集体、社员兼顾,执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多卖肥料多奖、少卖肥料少奖的原则。根据典型调查、专题讨论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北京市委认为生产队在包产指标内的余粮应实行“购九留一”的办法,即国家征购90%,生产队留10%。完成包产指标以外的超产粮,原则上实行“购四留六”(社员称之为“活包”)的办法,即对超产粮,无论市、县都只限于在40%以内进行征购,不许层层加码,其余60%留给大队、生产队、社员个人。为了鼓励包产指标高、劳动好的队,征购超产粮的时候,可以按包产的高低,采用不同的征购比例。根据几个地方的试点材料,实行此办法后农民所分得的粮食和获得奖励的粮食数量相当可观,农民对社队土地的耕種、经营积极性也大为提高,对集体财产和集体利益也更加关心了。
坚决实行三包一奖、评工记分。关于三包一奖和评工记分,京郊各县(区)许多调查材料表明,几年间,凡是生产连年增长的单位,一般都在不同程度上坚持执行了三包一奖、评工记分的制度,且社员的劳动积极性都很高。据此,北京市委认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首先是必须坚决废除卯子工、死分死记和死分活评”,并且应坚决实行三包一奖、评工记分。而为了搞好评工记分,应首先搞好定额管理,并在具体施行中根据各社队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办法。
耕畜和农具的所有权应下放到生产队。根据典型调查,北京市委发现,耕畜和中型农具归生产大队所有的情况下,几年来京郊农村的大耕畜一直在减少,反映出耕畜农具所有制上存在着问题。为此,各调查组征求了干部、社员意见,多数主张把耕畜和农具的所有权下放到生产队。北京市委认为,应根据各生产队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下放方式,把耕畜和农具的所有权下放到生产队。具体下放办法则由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干部与群众商定。
大力发展农村手工业和恢复供销社。北京市委根据调查得出,几年来京郊各地农村手工业和家庭副业“不仅没有发展,有些又减少了”。在分析了造成农村手工业和家庭副业减少的原因后,北京市委提出一方面应恢复供销社,把农村商品流通搞活;另一方面应大力恢复和发展农村手工业和家庭副业,以活跃农村经济。
真正贯彻自愿原则决定食堂去留。北京市委通过调查认识到,过去许多食堂多半是在几天内一哄而起建立的,没有经过群众充分酝酿,群众吃食堂虽然也有自愿的,但多数人吃食堂是很勉强的。因此,北京市委主张应真正贯彻自愿原则,“既不要勉强群众吃食堂、办食堂,也不要勉强群众不吃食堂、不办食堂”。吃不吃食堂是社员自己的事情,应该完全让社员自主选择,一点也不能勉强。
1961年初,为克服“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的困难局面,毛泽东发出了“请同志们回去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搞一个实事求是年的号召。同年3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制定并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六十条”)和《关于认真进行调查工作问题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的一封信》,要求县级以上党委的领导人,首先是第一书记,即刻起要把深入基层进行系统的典型调查当作当前的首要任务,并且这种亲身进行的有系统的蹲点每年一定要有几次。
在毛泽东的建议和中共中央的统一安排下,邓小平、彭真率领由中央办公厅工作人员和中共北京市委部分领导干部组成的调查组于1961年4月初至5月中旬,在北京郊区的顺义、怀柔两县展开了调查。
与此同时,北京市委积极响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号召,从1961年3月开始直至年底,在配合中央各调查组开展调查的同时,也成立了多个调查组,以农业为主,分别围绕农业、工业、商业、手工业、教育等方面展开了调查研究。北京市各县(区)委也在与中央、华北局或北京市委的调查组展开联合调查的同时,各自成立调查组在辖区内进行了调查研究,从而形成了中央调查组、北京市委调查组和各县(区)委调查组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协同联动的生动局面。其中,围绕农村人民公社的若干政策问题在各县(区)基层社、队进行的农村调查,准备最早,规模最大,成果也最丰富。
1961年3月16日,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刘仁对全市的农村调查工作的规模、方法、主要调查题目和组织安排做出了指示,并着重强调“调查时要放开思想考虑”。3月21日,北京市委转发了华北局办公厅3月18日下发的《当前农村工作几个调查研究题目》的通知。通知提出了6个需要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的题目,包括食堂问题、供给制与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公社化时期与高级社时期的政策、制度比较、三包一奖的执行情况、粮食三定等,并指出了调查研究总的精神和主要方法。根据中央、华北局的指示精神,北京市委于3月27日至4月5日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六十条”,会上刘仁对调查研究工作进行了部署。会后,郊区各县分别召开了五级干部会议,由县委第一书记组织工作组到各人民公社进行系统调查研究。同时,在北京市委领导下,各县(区)委和参加农村整社的市局、大专院校的领导干部也分别开展了各项调查。
1961年,北京市委为进行农村调查而成立的调查组,可分成协助邓小平、彭真进行调查的调查组以及北京市委和各县(区)委派出的调查组两类。协助邓小平、彭真进行调查的北京市委各调查组,在邓小平、彭真的指导下开展调查活动,并将调查所得及时向邓小平、彭真汇报。相比之下,北京市委和各县(区)委派出的调查组,调查地点更加广泛、调查内容更加全面、调查方式也更加多样。两类调查组虽各有侧重,但都为中共中央和北京市委全面深入地了解京郊农村的实际情况,进而对各项相关农业政策进行进一步调整提供了依据。
协助邓小平、彭真的北京市委各调查组的调查活动
为了协助邓小平、彭真的京郊农村调查,北京市委组织了南苑公社调查组、顺义调查组和怀柔调查组。
这三个调查组中,南苑公社调查组由刘仁(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市长)、项子明(北京市委办公厅主任)、佘涤清(北京市委组织部部长)、崔月犁(北京市委卫生体育部部长)、刘涌(北京市委政法部部长),以及大专院校的教师、机关干部共63人组成。调查组选择以南苑公社为调查点,于1961年春到达南苑公社的大红门、时村、东罗园、石榴庄、果园5个大队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调查组对各大队的食堂改革试点情况以及社员对供给制和耕畜、农具所有制问题的意见,以及改变供给制后的测算方案进行了调查、分析,并对南苑公社大红门大队核算单位划小、实行评工记分和缩小供给范围后的一些变化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将所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先后整理出10份调查材料并及时提交给邓小平、彭真,供其参考。
协助邓小平在顺义县进行调查研究的北京市委顺义调查组的主要成员包括张大中(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常浦(北京市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長)、廖沫沙(北京市委统战部部长)等人。调查组在开展调查时又分成张大中、廖沫沙牵头的北小营调查组和常浦等牵头的上辇调查组。从4月5日到5月10日,调查组在顺义县以木林公社的上辇、北小营和仇家店三个生产大队为重点,就粮食分配、三包一奖、供给制、牲畜和农具的所有制、母猪保护、手工业、干部作风等展开了调查,形成了《关于人民公社几个政策问题的调查报告(初稿)》,并附有10份调查材料。
协助彭真在怀柔县进行调查研究的北京市委怀柔调查组的主要成员包括赵鹏飞(北京市副市长)、李琪(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范瑾(北京市委常委、北京日报社社长)等人。在开展调查时,又分成赵鹏飞等人组成的一渡河调查组,李琪等人组成的驸马庄调查组和范瑾等人组成的怀柔县梭草村调查组。3月31日,调查组到达怀柔,以一渡河、梭草、北房3个一类队和二类队驸马庄为调查点,就社队规模、粮食征购、三包一奖等问题展开了调查研究。怀柔县委派出40多名干部参加了这次调查活动。
这三个调查组作为邓小平、彭真在京郊农村进行调查研究的助手,将调查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反馈给邓小平、彭真,为其了解京郊农村的真实情况,形成向中央提出的决策建议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北京市委和各县(区)委的调查活动
除派出协助邓小平、彭真进行调查的调查组之外,北京市委、北京市委部分部委和几乎全部县(区)委也都在1961年各自成立了调查组,深入北京基层社、队展开了实地调查,并取得了丰硕的调查成果。北京市委和各县(区)委通过农村调查研究取得的第一手材料,为中央和北京市对农业政策进行进一步调整提供了重要参考。 北京市委的农村调查
1960年底至1961年3月,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王观澜要求成立的中央调查组,会同北京市委农村工作部派出的调查组,历时两个多月,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问、现场调查等方法,着重调查了大兴县红星人民公社农业机械化的情况以及机械化后增产增收的情况。3月初至5月中旬,北京市委农村工作部与北京市委房山工委共同派出工作人员组成红星公社调查小组,对大兴县红星人民公社天恩大队董家场生产小队建华一队的评工记分、劳动定额管理、工资分配等问题展开了调查,并向北京市委农村工作部负责人赵凡、常浦提交了10份调查材料。
3月至8月,北京市委派出海淀区调查组、卢沟桥公社调查组、门头沟调查组,围绕农村人民公社的各项政策和体制问题,与调查地点所在县(区)党委成立的调查组联合展开了调查。其中,北京市委、海淀区委调查组在3月至5月对海淀农村展开了典型调查。调查组分别在四季青公社玉泉、彰化等大队和清河公社清河大队朱房二队等调查点,就工资与供给比例、社队体制和供给制等问题进行了调查。3月底至5月初,卢沟桥公社调查组深入丰台区卢沟桥公社,主要就社员对食堂和供给制的态度进行了调查。调查组由李琪和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北京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王汉斌负责,由北京市委办公厅、宣传部、大学部整社工作检查组和丰台区委抽调的干部组成。调查活动从3月15日开始,李琪、王汉斌、王景铭(丰台区委第一书记)、吕子敬(丰台区委书记处书记)等人先后召集公社党委成员、大队干部、部分中队及小队干部分别座谈。同时成立4个小组到岳各庄、靛厂、大井、郑常庄4个中队进行典型调查。与此同时,北京市委门头沟调查组和门头沟区委调查组在门头沟区门头沟公社的南辛房大队,就社队规模、基本核算单位、食堂等问题进行了调查。
北京市委宣传部在3月派出了坨里大队调查组,在房山县良乡公社坨里大队,就供给制、食堂、三包一奖和社队体制进行了调查,并整理出关于坨里大队的7份调查报告。
5月初,北京市委整社工作组在昌平县南口公社南口大队、怀柔县梭草生产队、丰台区南苑公社大红门大队、丰台区卢沟桥公社岳各庄大队和怀柔县城关公社范各庄大队,就供给制、三包一奖、评工记分等问题进行了调查。
北京市委农村工作部与北京市委房山工委,共同派出红星公社调查小组,在7月至8月进一步对红星人民公社农业机械化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内容涉及作业区责任制、先进经验总结、机车效率不高的原因分析等。
11月底至12月中旬,北京市委办公厅派出调查组,以通县西集公社杜柳棵村为调查点,围绕着粮食征购问题展开了调查。
部分县(区)委的农村调查
从4月开始,包括宣武区、崇文区、朝阳区、怀柔县在内的部分县(区)委,在配合中央、北京市委调查组开展调查的同时,也各自开展了调查活动。
4月初至5月初,朝阳区委派出朝阳公社调查组,同北京市委派出的北京市委小红门整社工作组、北京市委来广营调查组一起,深入朝阳区朝阳公社的丘家庄、楼梓庄南两个小队以及南磨房大队等调查点,围绕食堂、分配制度、评工记分等问题进行了调查。4月底至5月初,通县县委成立调查组,以大兴庄和后寨府两个大队為调查点,围绕评工记分、剩余劳动力的利用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在协助中央、北京市委调查组开展调查的同时,怀柔县委也在5月初至6月中旬,以下辛庄大队为调查点,围绕食堂、政社合一和社队规模等问题展开了调查。
此外,由北京市委和部分郊区县的县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9月至12月对农村人民公社在农业政策调整后的实际情况展开了调查。9月至11月,由北京市委、北京市委顺义工委、顺义县委派出的调查组,分别在木林公社和龙弯屯公社的调查点,就粮食征购、口粮分配、三包一奖等内容进行了调查。12月,北京市委和密云县委、通县县委调查了北京市郊区的一些连年增产的生产大队,包括密云县的石城公社莲花瓣大队和河南寨公社下屯大队,以及通县的北寺庄公社翟里大队和高各庄大队,总结了这些大队在由穷变富、合理密植、贯彻“农业八字宪法”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并向中央、华北局报送了4份调查材料。
1961年北京市委开展农村调查的主要方式
各调查组到达调查点后,大都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鼓励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解除顾虑,引导他们说真话。在充分了解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得出意见、建议,再向群众进行解释、宣传。
刘仁率领的南苑公社调查组,在南苑公社进行调查研究时,解决当地公共食堂问题的过程便是1961年北京市委有效开展农村调查的典型。到达南苑公社后,调查组在南苑公社大红门大队主持召开调查组和全体基层干部会议,在会上提出要大家调查什么是群众生活上最迫切的要求以及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得到的一致反映是群众对公共食堂意见最大。随后,刘仁“突然袭击”了两个公共食堂并走访了几户社员。经过了解摸底,对群众关于公共食堂的真实想法大体掌握后,刘仁便主持召开了一次由调查组成员和公社、生产队领导干部参加的会议,学习毛泽东批示的胡乔木关于公共食堂的调查报告,又对照南苑公社的具体情况,研究了解决公共食堂问题的方法、步骤。随后在大红门大队所属的4个小队进行试点的过程中,刘仁责成社队干部在4个小队全体社员群众大会上做动员,着重讲清“吃食堂是革命的,不吃食堂也是革命的”。经过动员,社员进行了广泛而认真的讨论,不到10天,大红门大队所属4个小队的社员全都退出了公共食堂。于是,又在全公社开展公共食堂的大讨论。经过两个星期,全公社130个生产队,近万户社员,全部退出了公共食堂。
此外,还有的调查组通过典型调查、个别访问的方式来获得对实际情况和群众想法的真实了解。如卢沟桥公社调查组在丰台区卢沟桥公社开展调查时,同时成立4个小组到岳各庄、靛厂、大井、郑常庄4个中队,在每个中队分别找一个生产较好和较差的小队做典型调查。在岳各庄和郑常庄的几个生产队内,调查组采取了个别访问的方式,分别访问了愿意吃食堂和不愿意吃食堂的社员,并调查了社员对供给制的态度,并对办食堂前后妇女出勤率和所得工分以及全队用煤量进行了比较分析。 1961年北京市委农村调查的主要成果
通过这次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北京市委基本掌握了北京农业生产和农村社队的真实情况。北京市委汇总各个调查组的典型调查报告,于1961年5月和1962年1月先后向中共中央、华北局报送了9个专题报告,并附有32份典型材料,为中共中央的农业决策提供了有重要价值的第一手材料,也为北京市农村政策的调整、党群关系的改善提供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下决心废除三七开的全面供给制。北京市委提出,根据京郊各县的情况,三七开的供给办法害处很多,包括:供给和工资比例实际上行不通;不能完全解决五保户和困难户的问题;不一定对贫雇农、下中农有好处;会增加干部工作上很多困难等。而只对五保户和困难户实行供给的办法,则供给部分至多要10%,这样90%以上的收入都可以按劳分配,并且可以较好解决五保户和困难户的生活问题。因此,北京市委认为必须下决心废除三七开的带有平均主义性质的全面供给制,改为只对五保户的生活和困难户的补助部分实行供给制。
“必须在经济上采取一些根本性的措施。”调查表明,社员对社队土地耕种的积极性多半不如经营自留地的积极性高。而如果要改变这种状况,“只靠政治教育是不够的,必须在经济上采取一些根本性的措施”,这就包括在超产粮征购和余粮分配上贯彻执行公私兼顾,即国家、集体、社员兼顾,执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多卖肥料多奖、少卖肥料少奖的原则。根据典型调查、专题讨论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北京市委认为生产队在包产指标内的余粮应实行“购九留一”的办法,即国家征购90%,生产队留10%。完成包产指标以外的超产粮,原则上实行“购四留六”(社员称之为“活包”)的办法,即对超产粮,无论市、县都只限于在40%以内进行征购,不许层层加码,其余60%留给大队、生产队、社员个人。为了鼓励包产指标高、劳动好的队,征购超产粮的时候,可以按包产的高低,采用不同的征购比例。根据几个地方的试点材料,实行此办法后农民所分得的粮食和获得奖励的粮食数量相当可观,农民对社队土地的耕種、经营积极性也大为提高,对集体财产和集体利益也更加关心了。
坚决实行三包一奖、评工记分。关于三包一奖和评工记分,京郊各县(区)许多调查材料表明,几年间,凡是生产连年增长的单位,一般都在不同程度上坚持执行了三包一奖、评工记分的制度,且社员的劳动积极性都很高。据此,北京市委认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首先是必须坚决废除卯子工、死分死记和死分活评”,并且应坚决实行三包一奖、评工记分。而为了搞好评工记分,应首先搞好定额管理,并在具体施行中根据各社队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办法。
耕畜和农具的所有权应下放到生产队。根据典型调查,北京市委发现,耕畜和中型农具归生产大队所有的情况下,几年来京郊农村的大耕畜一直在减少,反映出耕畜农具所有制上存在着问题。为此,各调查组征求了干部、社员意见,多数主张把耕畜和农具的所有权下放到生产队。北京市委认为,应根据各生产队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下放方式,把耕畜和农具的所有权下放到生产队。具体下放办法则由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干部与群众商定。
大力发展农村手工业和恢复供销社。北京市委根据调查得出,几年来京郊各地农村手工业和家庭副业“不仅没有发展,有些又减少了”。在分析了造成农村手工业和家庭副业减少的原因后,北京市委提出一方面应恢复供销社,把农村商品流通搞活;另一方面应大力恢复和发展农村手工业和家庭副业,以活跃农村经济。
真正贯彻自愿原则决定食堂去留。北京市委通过调查认识到,过去许多食堂多半是在几天内一哄而起建立的,没有经过群众充分酝酿,群众吃食堂虽然也有自愿的,但多数人吃食堂是很勉强的。因此,北京市委主张应真正贯彻自愿原则,“既不要勉强群众吃食堂、办食堂,也不要勉强群众不吃食堂、不办食堂”。吃不吃食堂是社员自己的事情,应该完全让社员自主选择,一点也不能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