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国家的家长是如何给孩子取名的?

来源 :中学英语园地·初一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angyi37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同学们,你们可知道,在你呱呱坠地之前,你的父母就开始绞尽脑汁、费尽心思地为你取名字了。你的名字中饱含着他们对你无限美好的深情寄托。他们希望你健康、美丽或者是聪明、有福气,能成就一番大事业。那么,在英美国家,家长是怎样为自己孩子取名的呢?
  在英美国家,大多数人信奉基督教。在为新生儿洗礼时,他们常用《圣经》中的人物或圣人的名字为婴儿取名。有时人们也从拉丁文、古希腊文和希伯莱文中找一些好听的词汇为孩子命名。另外,也有人使用中世纪小说中的人物或历史人物的名字,甚至是动植物的名称作为孩子的名字。
  从词义上看,英语国家中的男孩名字大多数都含有“强壮(strong)”、 “勇敢(brave)”、 “幸运(lucky)”等意义。例如:
  Richard理查德(勇敢) Bill比尔(果敢)
  David大卫(小英雄) Mark马克(战神的后代)
  Henry亨利(统治者) Peter彼得(岩石)
  Victor维克多(胜利者) William威廉(意志)
  而女孩的名字大多含有“美丽(pretty)”、 “可爱(lovely)”、 “幸福(happy)”、 “高雅(elegant)”等意义。例如:
  Lily莉莉(百合花) Catherine凯瑟琳(忠诚)
  Nancy南希(高雅) Alice艾丽斯(真理)
  Julia朱莉亚(朝气蓬勃) Susan苏珊(百合花)
  Rose罗斯(玫瑰花) Mary玛丽(海上明星)
  另外,有许多女子名以-a结尾,如Ada(艾达)、 Barbara(巴巴拉)、 Belinda(比达琳)、 Linda(琳达)等。还有些名字男女都可以用,只是用作女子名时在词尾加上“-a”。 例如:
  Donne(多恩) → Donna(唐娜) Paul(保罗) → Paula(波拉)
其他文献
摘要:传统的民法理论对于损害赔偿问题一般认为,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财产责任,该制度的主要功能是补偿,而精神损害赔偿只能运用于具有惩罚性的侵权法领域,因此违约责任不应有精神损害赔偿。然而对于有一些带有特殊的合同,如婚庆合同、摄影摄像合同等,乙方一旦出现违约,不仅给对方造成了一定的物质损害,同时也造成了受损失方精神上的伤害。如过违约责任不保护精神损害,那么将会与民法的公平原则相悖。本文旨在对违约责任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