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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侦查阶段,对有关酌定量刑情节的侦查直接影响着整个刑事诉讼的质量。我国单轨制的侦查模式对酌定量刑情节的侦查产生了一些不利影响,导致酌定量刑情节证据的缺失。要消除这些不利影响,面临着主体上、法律依据上等多方面的困境。但现阶段探讨完善对酌定量刑情节的侦查还是应该在单轨制侦查模式的前提下,通过培养侦查人员的诉讼观念,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和加强侦查理论研究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