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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新京报》消息:福州连江县委书记黄金高致媒体的信公开后,其本人随即受到各方高度关注。近日,黄金高再次接受记者采访时,自称“目前压力很大”,并一度失声痛哭。
黄金高所自述六年防弹衣为伴的历史若是属实,的确令人痛心。由此引发的“官场潜规则”和政治生态建设的话题清醒地摆在我们面前。逆情悖理却又通行无阻的官场利益共同体是反腐斗争的痼疾。良心媒体多在呼吁以浅层次的制度建设来降低反腐败的成本(包括前一阶段李金华审计风暴引发的“好官保护机制”的呼声),然而,刚性的法律条文并非是政治生态建设中的“诺亚方舟”,尚需要有保障“制度”得以严格实行的组织体系以及“公民社会”建设的护佑。
在以人治为主的反腐路径中,反腐者智慧永远跟不上有着巨大利益驱动的腐败者智慧,“正义必然战胜邪恶”的幼稚想像,在赤裸裸的利益格斗中徒具精神自慰意义。因此,制度反腐有现实意义,及至在2004年初,中共中央还颁布了《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员纪律处分条例》。
然而,制度反腐在健全规章制度之下仍存在局限性:首先,基层部门在实施细则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必然有人的因素和单位、部门的利益掺杂其中,无法绝对客观公正;更重要的是,制度要靠人来执行,法律制度的执行是有成本的,法不能责众。如果一个部门群体中,只有一少部分人违法,法律是有效的,而如果大部分人都违法,法律的执行将因成本太高而实质消弭。
制度只是一个规则,而游戏规则的参与者遵守与否,是在规则本身“效力范围”之外的。从根本上遏止腐败,其核心在于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制度之后还有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就是保障这些条款能得以严格实行的组织体系,只有这个组织体系的权力架构科学了、合理了,那些条款才能保证实行。
让行使权力的人找不到权力寻租的漏洞。这是我们由“权力反腐”走向“制度反腐”的加速器。
发展和完善公民社会的建设,以公民社会的有效监督和制约代替运动反腐的无序和浅层制度反腐的不足。腐败现象不是孤立的,必有其社会性利益基础和文化土壤。如果作为一个社会基本组成部分的公民集体是自律的,腐败行为能够得以延续的环境就必然受到极大的限制。
积极的政治生态建设需要制度的基础,权力的金字塔更需要倒金字塔式的对等的组织体系和公民社会的制约。惟其如此,反腐倡廉才能更有成效,也才能让好官不至于在制度面前泪流满面。
黄金高所自述六年防弹衣为伴的历史若是属实,的确令人痛心。由此引发的“官场潜规则”和政治生态建设的话题清醒地摆在我们面前。逆情悖理却又通行无阻的官场利益共同体是反腐斗争的痼疾。良心媒体多在呼吁以浅层次的制度建设来降低反腐败的成本(包括前一阶段李金华审计风暴引发的“好官保护机制”的呼声),然而,刚性的法律条文并非是政治生态建设中的“诺亚方舟”,尚需要有保障“制度”得以严格实行的组织体系以及“公民社会”建设的护佑。
在以人治为主的反腐路径中,反腐者智慧永远跟不上有着巨大利益驱动的腐败者智慧,“正义必然战胜邪恶”的幼稚想像,在赤裸裸的利益格斗中徒具精神自慰意义。因此,制度反腐有现实意义,及至在2004年初,中共中央还颁布了《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员纪律处分条例》。
然而,制度反腐在健全规章制度之下仍存在局限性:首先,基层部门在实施细则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必然有人的因素和单位、部门的利益掺杂其中,无法绝对客观公正;更重要的是,制度要靠人来执行,法律制度的执行是有成本的,法不能责众。如果一个部门群体中,只有一少部分人违法,法律是有效的,而如果大部分人都违法,法律的执行将因成本太高而实质消弭。
制度只是一个规则,而游戏规则的参与者遵守与否,是在规则本身“效力范围”之外的。从根本上遏止腐败,其核心在于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制度之后还有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就是保障这些条款能得以严格实行的组织体系,只有这个组织体系的权力架构科学了、合理了,那些条款才能保证实行。
让行使权力的人找不到权力寻租的漏洞。这是我们由“权力反腐”走向“制度反腐”的加速器。
发展和完善公民社会的建设,以公民社会的有效监督和制约代替运动反腐的无序和浅层制度反腐的不足。腐败现象不是孤立的,必有其社会性利益基础和文化土壤。如果作为一个社会基本组成部分的公民集体是自律的,腐败行为能够得以延续的环境就必然受到极大的限制。
积极的政治生态建设需要制度的基础,权力的金字塔更需要倒金字塔式的对等的组织体系和公民社会的制约。惟其如此,反腐倡廉才能更有成效,也才能让好官不至于在制度面前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