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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战国时代流传于巴、楚交汇之地的“下里巴人”的历史典故,以其浅显易懂的事例,揭示了音乐作品、音乐受众与音乐流行强度的关系。本文借助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试论音乐作品、音乐受众与音乐流行强度的关系,同时强调音乐作品的社会属性。
【关键词】下里巴人;音乐受众;流行强度;关系;分析
一、历史典故“下里巴人”的回顾简析
关于“下里巴人”的记载始见于《楚辞》中的《宋玉答楚王问》,其中有:“王问于宋玉曰:先生其有遗行与?何士民众庶不能之甚也?宋玉对曰:唯。然。有之。愿大王宽其罪,使得毕其辞。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阿》《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引商刻羽,杂以流徵,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人而已。宋玉的结论是,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这个历史典故的含义是:楚襄王问宋玉说:先生也许有不检点的行为吧?为什么士人百姓都那么不称赞你呢?宋玉回答说:是的,是这样,有这种情况。希望大王宽恕我的罪过,允许我把话说完。有个客人在都城里唱歌,起初他唱《下里》《巴人》,都城里跟着他唱的有几千人;后来唱《阳阿》《薤露》,都城里跟着他唱的有几百人;等到唱《阳春》《白雪》的时候,都城里跟着他唱的不过几十人;最后引用商声,刻画羽声,夹杂运用流动的徵声时,都城里跟着他应和的不过几个人罢了。这样看来,歌曲越是高雅,和唱的人也就越少。当然宋玉与楚襄王的这番讨论的目的不是谈论歌曲本身,而是强调雅与俗的巨大差距,并为自己的才德不被世人承认而辩解。
“下里巴人”这个战国时代流传于巴、楚交汇之地的历史典故,尽管是周武王伐纣时巴人乐歌的历史延续与自然演进,但从其中不难看出音乐作品、音乐受众与音乐流行强度的关系,体现了所谓的“曲高和寡”。
二、音乐作品、音乐受众与音乐流行强度关系的分析
音乐是声音的艺术、是时间的艺术、是听觉的艺术、是情感的艺术,音乐是社会行为的一种交流形式。音乐作品蕴含了作者的生活体验、思想情懷,演奏者对作品的理解和再现作品的技巧和能力,传播的载体形式。音乐作品与人们的生活、审美、言语、行为、人际关系等有一定的关联,它是人们抒发感情、表现感情、寄托感情的艺术,不论是唱或奏或听,都与人们的情感有着千丝万缕联系。人们可以通过音乐交流情感、体验生活,以熏陶、感染为途径,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心灵,使人们的思想在美的享受中得到升华。在音乐的创作、演奏(唱)、传播、欣赏的全过程中,音乐作品、音乐受众、音乐传播显而易见成了音乐产业链中三个比较重要的关键要素。
无论是“下里巴人”,还是“阳春白雪”仅仅是形式不同的音乐作品。音乐作品是音乐产业链的生产成果、是产品、是核心,它是创作者对人类社会生活、文化、思想、情感的反映、艺术加工、抽象升华再现。好的音乐作品有的可以流芳百世而成为经典,有的会在当时家喻户晓、广为传唱、流行强度颇高。究其本质原因主要还在于音乐受众与音乐作品之间产生了共鸣,也在于音乐作品表达了音乐受众的思想、情感,抒发了音乐受众的感触、心声。音乐作品的音乐受众越广、越多,说明其流行强度越高,反之则越低。也就是说音乐作品决定音乐的流行强度,音乐作品本身质量高低、好坏起决定作用。当然,音乐流行强度也会对音乐创作者产生影响,在进入商品经济的今天就是市场对音乐产品的反映,进而影响音乐产品生产的收入,这种市场机制毫无疑问将影响传导到音乐作品的创作。
音乐受众,是音乐作品的欣赏者,也是音乐产品(作品)的消费者。音乐受众的偏好、需求决定音乐产品的生产,影响音乐创作者的音乐创作。音乐作品的音乐受众越广、越多,则音乐流行强度越高,反之则越低。当然,音乐受众的偏好、需求,是其所处的时代的社会生活背景、文化氛围所决定的,体现着不同的音乐受众的价值取向。
音乐传播,已从早期的口头传播、书刊、广播传播,过渡到电影、电视传播、互联网传播乃至手机传播。现代的各种传播媒介、手段,为音乐产品的流通和推广创造了良好、便捷的手段,为音乐产品(作品)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音乐流行强度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音乐产品市场的一种反映,是音乐受众偏好、需求乃至其价值取向的一种体现。在商品经济时代的今天,音乐产品(作品)市场也应该受商品价值规律的支配,既音乐产品的消费者(音乐受众)的需求决定音乐产品的生产供给(音乐创作),这种供需关系决定音乐产品的价格。进一步来说,音乐作品(产品)的流行强度,决定于这种音乐产品的供需关系。供给大于需求则价格上升,流行强度增高;反之,供给低于需求则价格下降,流行强度降低。
三、认识与启示
音乐作品、音乐受众与音乐流行强度的关系,在商品经济的今天就如同商品(产品)、消费者、市场的关系,受价值规律支配,决定于市场供给与需求。音乐作品(产品)是核心、是关键,其质量会直接影响音乐产品的市场、流行强度。
音乐作品在社会生活中除了具有娱乐功能外,还具有教化功能。因此,除了考虑到音乐产品的市场因素外,还要考虑到其对音乐受众偏好、价值取向的影响。要让音乐作品起到娱乐生活、陶冶情操、激人奋进、和谐向上的作用,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音乐产业的发展,除了需要党的正确方向的引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更需要全体音乐人的共同努力,以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良好的业务素质,为社会、为人民创做出优美的音乐作品。
【关键词】下里巴人;音乐受众;流行强度;关系;分析
一、历史典故“下里巴人”的回顾简析
关于“下里巴人”的记载始见于《楚辞》中的《宋玉答楚王问》,其中有:“王问于宋玉曰:先生其有遗行与?何士民众庶不能之甚也?宋玉对曰:唯。然。有之。愿大王宽其罪,使得毕其辞。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阿》《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引商刻羽,杂以流徵,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人而已。宋玉的结论是,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这个历史典故的含义是:楚襄王问宋玉说:先生也许有不检点的行为吧?为什么士人百姓都那么不称赞你呢?宋玉回答说:是的,是这样,有这种情况。希望大王宽恕我的罪过,允许我把话说完。有个客人在都城里唱歌,起初他唱《下里》《巴人》,都城里跟着他唱的有几千人;后来唱《阳阿》《薤露》,都城里跟着他唱的有几百人;等到唱《阳春》《白雪》的时候,都城里跟着他唱的不过几十人;最后引用商声,刻画羽声,夹杂运用流动的徵声时,都城里跟着他应和的不过几个人罢了。这样看来,歌曲越是高雅,和唱的人也就越少。当然宋玉与楚襄王的这番讨论的目的不是谈论歌曲本身,而是强调雅与俗的巨大差距,并为自己的才德不被世人承认而辩解。
“下里巴人”这个战国时代流传于巴、楚交汇之地的历史典故,尽管是周武王伐纣时巴人乐歌的历史延续与自然演进,但从其中不难看出音乐作品、音乐受众与音乐流行强度的关系,体现了所谓的“曲高和寡”。
二、音乐作品、音乐受众与音乐流行强度关系的分析
音乐是声音的艺术、是时间的艺术、是听觉的艺术、是情感的艺术,音乐是社会行为的一种交流形式。音乐作品蕴含了作者的生活体验、思想情懷,演奏者对作品的理解和再现作品的技巧和能力,传播的载体形式。音乐作品与人们的生活、审美、言语、行为、人际关系等有一定的关联,它是人们抒发感情、表现感情、寄托感情的艺术,不论是唱或奏或听,都与人们的情感有着千丝万缕联系。人们可以通过音乐交流情感、体验生活,以熏陶、感染为途径,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心灵,使人们的思想在美的享受中得到升华。在音乐的创作、演奏(唱)、传播、欣赏的全过程中,音乐作品、音乐受众、音乐传播显而易见成了音乐产业链中三个比较重要的关键要素。
无论是“下里巴人”,还是“阳春白雪”仅仅是形式不同的音乐作品。音乐作品是音乐产业链的生产成果、是产品、是核心,它是创作者对人类社会生活、文化、思想、情感的反映、艺术加工、抽象升华再现。好的音乐作品有的可以流芳百世而成为经典,有的会在当时家喻户晓、广为传唱、流行强度颇高。究其本质原因主要还在于音乐受众与音乐作品之间产生了共鸣,也在于音乐作品表达了音乐受众的思想、情感,抒发了音乐受众的感触、心声。音乐作品的音乐受众越广、越多,说明其流行强度越高,反之则越低。也就是说音乐作品决定音乐的流行强度,音乐作品本身质量高低、好坏起决定作用。当然,音乐流行强度也会对音乐创作者产生影响,在进入商品经济的今天就是市场对音乐产品的反映,进而影响音乐产品生产的收入,这种市场机制毫无疑问将影响传导到音乐作品的创作。
音乐受众,是音乐作品的欣赏者,也是音乐产品(作品)的消费者。音乐受众的偏好、需求决定音乐产品的生产,影响音乐创作者的音乐创作。音乐作品的音乐受众越广、越多,则音乐流行强度越高,反之则越低。当然,音乐受众的偏好、需求,是其所处的时代的社会生活背景、文化氛围所决定的,体现着不同的音乐受众的价值取向。
音乐传播,已从早期的口头传播、书刊、广播传播,过渡到电影、电视传播、互联网传播乃至手机传播。现代的各种传播媒介、手段,为音乐产品的流通和推广创造了良好、便捷的手段,为音乐产品(作品)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音乐流行强度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音乐产品市场的一种反映,是音乐受众偏好、需求乃至其价值取向的一种体现。在商品经济时代的今天,音乐产品(作品)市场也应该受商品价值规律的支配,既音乐产品的消费者(音乐受众)的需求决定音乐产品的生产供给(音乐创作),这种供需关系决定音乐产品的价格。进一步来说,音乐作品(产品)的流行强度,决定于这种音乐产品的供需关系。供给大于需求则价格上升,流行强度增高;反之,供给低于需求则价格下降,流行强度降低。
三、认识与启示
音乐作品、音乐受众与音乐流行强度的关系,在商品经济的今天就如同商品(产品)、消费者、市场的关系,受价值规律支配,决定于市场供给与需求。音乐作品(产品)是核心、是关键,其质量会直接影响音乐产品的市场、流行强度。
音乐作品在社会生活中除了具有娱乐功能外,还具有教化功能。因此,除了考虑到音乐产品的市场因素外,还要考虑到其对音乐受众偏好、价值取向的影响。要让音乐作品起到娱乐生活、陶冶情操、激人奋进、和谐向上的作用,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音乐产业的发展,除了需要党的正确方向的引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更需要全体音乐人的共同努力,以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良好的业务素质,为社会、为人民创做出优美的音乐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