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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代人的生活而言,自由无疑具有崇高的价值。然而,人们对自由概念的使用却往往十分混乱。这种混乱不仅存在于日常语言中,也存在于众多的学术讨论中。即便按照比较清晰的评判标准,自由也是形态各异的:有形而上学的自由与政治的自由之分,有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之分;政治的自由有时又划分为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伯林),有时则划分为消极自由、积极自由与作为参与的自由(参见托马斯,第219页)。而且,自由的这些不同意义并不是完全平行的,它们之间的部分重合与交叉十分常见。由此,我们可以说,真正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是否要自由,而在于究竟要哪一种意义上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