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要件主义相关论文
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动产与不动产划分的动因包括历史生成、功能实现与......
谈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盛勇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登记机关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依照法定程序,将不动产的标示(如不动产......
房地产抵押权的顺位,是指抵押人因担保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就同一财产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之间优先受偿的先后次......
低碳经济的发展刺激了新的经济模式的出现,排污权抵押贷款制度以燎原之势在全国各地开展起来.实践先行,而立法未动.我国现有法律对......
《物权法》的出台,规定了以登记要件主义为确认登记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效力,并辅之以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新制度,这对......
的颁布完善了我国的物权登记制度,在制度设计上,由于其同时采用了登记要件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理论,肯定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
动产抵押登记制度是为适应资金融通以及动产用益的需求,并保障动产交易安全而创设的法律制度。动产抵押登记是动产抵押权取得对世......
《物权法》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了登记时抗主义变动模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动因主体的不同而应当采取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
一、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1、对抗效力.就物权登记的效力,立法例上区分为两种,其一为登记是物权变动的成立要件.也即“登记要件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