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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0年以前,中国商业银行的企业社会责任大多停留在企业宣传层面,随着商业银行改制完成并陆续上市成为公众公司以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开始在战略上受到关注,银监会于2007年出台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在监管层面对银行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使商业银行的企业社会责任有了明显进步,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始陆续定期发布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并逐步引进第三方鉴证机构,以提高报告的透明度。2009年,银行业协会根据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在《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中将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定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股东、员工、消费者、商业伙伴、政府和社区等利益相关者以及为促进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所应承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与慈善责任”。鉴于银行业协会在全国银行系统中的特殊地位,本文根据该定义来研究商业银行的企业社会责任,对定义中对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进行了丰富和细化,对商业银行如何关注、回应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和需求进行了分析。 此外,鉴于中外商业银行在此次次贷危机中的表现的巨大反差,本文选取近年来在经营业绩和社会责任两方面都有突出表现的一家商业银行进行分析,总结出企业社会责任对改善自身经营绩效的四个传导途径,引导商业银行尽可能对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予以回应,以改善与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最终实现赢利性的经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