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纵观基金业发展的这些年,资本市场经历了逐步开放的过程。首先,开放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对国内金融证券市场的投资;其次,开放中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到境外进行金融证券市场的投资,这两项开放措施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而根据中国签署的WTO相关协定及对等原则,我国证券服务业在入世后也可以进入其他缔约国金融市场,并享受该国的同等待遇。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国内基金公司向海外拓展业务必将成为大势所趋。这无疑是现阶段基金业十分关注的问题。本文将站在前瞻性和开创性角度,说明国内基金公司在海外发行基金的法律制度,并以选择欧盟作为海外市场发行地为例,通过分析欧盟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体系、发行基金的形式及相应的监管模式,发行基金的筹备工作等,寻找适合国内基金公司在欧盟发行基金的理想模式。在相关法律法规健全,时机成熟之时,希望本文的研究可以为国内基金公司向国际市场开拓业务提供思路和参考。本文共分四个章节:第一章,首先介绍中国基金海外发行的意义与可借鉴的经验,海外发行的意义包括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介绍,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相关承诺等。对于基金业开放的国际经验借鉴,笔者首先分析中国所经历的资本市场开放节奏,然后以韩国和中国台湾两个新兴的金融市场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发展中国家如何通过国际化,推进证券市场和基金业的发展。第二章,分析欧盟基金市场法制环境及其对外国基金发行的监管。首先说明在欧盟发行基金的优势,即为何选择欧盟的原因,然后回顾欧盟单一市场形成的历史,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监管欧盟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法令、监管立法和监管机构,使读者对欧洲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体系有所了解。第三章,中国基金海外发行的国内监管问题,主要为三部分内容,分别是国内基金一般监管法制,基金涉外监管法制和海外发行监管的完善。基于基金业海外发行的法律规范目前阶段仍为空白,故借鉴境外发行证券的监管制度,以触类旁通,达到借鉴的目的。第四章,中国基金在欧盟发行的法律事务,包括欧盟发行地条件的满足、我国法律障碍的克服、海外发行基金的步骤及经验借鉴。这章笔者提出一些操作上的建议,供参考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