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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通过信访渠道大量反映出来,自1993年以来,我国信访总量持续12年上升,信访形势十分严峻。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信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从2005年开始,信访总量、集体上访量、非正常上访量和群体性事件发生量实现了“四个下降”,全国的信访形势明显好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的信访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重信重访率居高不下,并呈逐年上升趋势,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也成为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障碍性因素。重信重访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有利于降低信访总量,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但目前,国内外尚没有相关问题的系统论述,选取该题目既有利于弥补理论上的空白,又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文章主要采用了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分析重信重访问题的现状等实然状态时,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即回答“是什么”的问题;在分析原因和对策时,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即回答“为什么”、“怎样做”的问题。此外,文章还运用了系统论的分析方法。没有单纯地从信访的角度考虑重信重访问题,而是跳出信访看信访,站在全局的高度,全面考虑我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方面,将三方面有机结合,系统地分析和论述了重信重访问题的原因和对策,做到追根溯源,达到既治标又治本的目的。 文章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详细介绍了重信重访问题。通过从信访人、信访事项、投诉机关、受理程序四个角度分析,提出重信重访的概念即“上访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得到答复或者不服信访问题处理结果,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向原处理机关再次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行为”。从主体来看,弱势群体是重信重访的主要主体。从客体来看,求决类事项和重大复杂问题多。从手段来看,与集体访、异常访、越级访相交织。目前,我国的重信重访率居高不下,呈上升趋势,重信重访次数多,地区分布不均,反映的内容相对集中。要客观辩证地看待重信重访问题,深入了解重信重访问题的性质,深刻理解当前处理好重信重访问题的重大意义。 第二部分主要讲重信重访的原因。一是部分政府机关草率决策、不严格执法,信访机构庞大分散,缺乏协调配合,对信访问题不够重视或无原则迁就信访人。二是部分群众期望值太高,动机不纯,维权意识增强,对体制存在误解,对法律政策有曲解,受到传统观念的束缚。三是信访事项缺少法律政策依据,问题重大、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历史遗留问题多。 第三部分是文章的重点,主要是针对原因提出治理重信重访问题的对策。一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防范信访事项的发生。二是完善法律政策。充分发挥群众、专家学者、信访机构的作用,制定与社会事务相关的法律政策,修改不合理的法律政策。三是做好初信初访工作。改进基层工作,确保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四是重点解决重信重访问题。对重信重访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重大案件实行听证制度,加强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五是严格落实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建立信访信息系统,提升复查、复核的工作质量,不再受理经过办理、复查、复核程序并作出信访决定的信访事项。六是完善司法制度。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把信访问题引导到正常的司法框架内解决,切断信访案件的恶性循环,从而使社会矛盾处理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七是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和信访秩序。加强对《信访条例》的宣传培训,尽快制定和完善《信访条例》的配套措施,规范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强化信访人的法制观念,加强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依法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信访人,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