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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辩证法理论不能不研究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也不能不研究这两者的相互关系,就对后一方面的研究来说,恩格斯和列宁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作出了带有指导性意义的重要结论。在他们之后包括西方马克思主义在内的许多现代西方哲学家们也进行了,并且还在进行着比较深入的研究。但是,由于所研究的社会环境和研究者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不同,他们所得出的结论多有偏颇和不正确之处。对这一问题我们国内的传统看法认为马克思用物质辩证法颠倒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近年来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用人学辩证法颠倒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我认为这两种观点尽管都包含着某些合理因素,但从总体上看都是不对的。第一种观点的错误在于简单化。对马克思所实现的哲学变革的性质和意义认识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抹煞了旧唯心主义和新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区别。没有认识到用物质辩证法不可能直接颠倒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也没有具体深入地考察马克思进行颠倒的实际过程,而是想当然地笼统地作出结论。第二种观点的错误在于用某种先入为主的观点解读马克思的著作,未能准确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也未能准确把握马克思颠倒黑格尔辩证法的历史条件、具体过程和真正动因,所以其结论失之偏颇。
本文认为马克思既不是用物质辩证法,也不是用人学辩证法颠倒了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而是用实践辩证法颠倒黑格尔的辩证法。这是由黑格尔辩证法的特点和马克思辩证法的特点决定的。黑格尔辩证法既不是描述人的感性心理的变化过程,也不是直接地描述自然以及社会的辩证发展过程,他所描述的主要是人的抽象思维由浅入深,由抽象到具体的发展过程,由于他舍弃了一切思想的具体内容,因此他所描述的纯思维过程只能借助于最抽象、最普遍的概念的推演来实现。黑格尔在看到这种纯思的普遍性的同时陷入理性的幻觉,把本来是人的思维抽象提升为超越任何个人思维的绝对精神。因而,他所描述的辩证法是关于绝对精神以概念的自我推演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辩证法。他的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不过是概念辩证法的运用和表现,它本身没有实在的意义。所以对这种辩证法的颠倒不可能用简单理解的自然物质的辩证法就可以完成的。只有把物质辩证法提升为实践辩证法的高度,用实践辩证法的丰富内容以及在这种辩证法基础上产生的本来意义上的认识辩证法彻底揭示黑格尔辩证法的性质、特点、局限性,失误根源以及历史功绩等问题,才能彻底颠倒和战胜黑格尔的辩证法。应当指出,黑格尔的历史辩证法虽然是《逻辑学》的应用,但仍然是有一定价值的。而马克思实践辩证法的完整形态是唯物辩证法的历史观。因此,在马克思的颠倒过程中辩证的唯物史观起到了重要作用。可以说,马克思是用实践唯物主义的历史辩证法和认识辩证法颠倒了黑格尔绝对精神的思辨的辩证法。
本文认为马克思创立的实践的唯物辩证法是哲学史上的重大变革。但是它不是脱离唯物主义根本性质的另一种哲学派别。它是唯物主义发展的新的阶段,而且是迄今为止唯物主义发展的最高阶段。实践辩证法在整个辩证法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如果不细加区分,广义的唯物辩证法和广义的实践辩证法是一致的。
本文除前言之外分为四章:
第一章论述黑格尔辩证法的性质、特点,内在矛盾和解体的必然性。认为黑格尔哲学的出发点是要建立一个绝对真理的体系。为此他改造了康德、费希特等人的意识哲学,建立了他所认为的纯粹逻辑真理的体系。在这一过程中他创立并运用了辩证法。这些辩证法的主要内容有思维过程中的内在性的超越,对立面的统一,分析和综合的渗透,以及否定之否定的规律。黑格尔认为他所发现的逻辑规律不仅是思维过程的规律,也是外在事物的规律。因此,他在主观上可以认为他所阐述的逻辑真理是超越于唯物唯心之上的共同规律,这也是他认为自己的哲学高于前人的地方。但是,他所谓的逻辑只是依托于思维过程阐发出来的规律,也就是说只是思维的逻辑,而且他把人的思维抽象提升为绝对精神,把它当作世界的本源,因此他的辩证法是唯心主义的。
黑格尔辩证法存在着四个方面的内在矛盾,即逻辑先在性与时间先在性、方法和体系、抽象和具体、主体能动性和宿命论倾向的矛盾。
黑格尔哲学是在一定程度上处于上升时期德国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的表现。这一哲学的社会作用既有一定的革命性又有很强的保守性。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资产阶级力量的增强,这种外在原因必然激化黑格尔哲学的内在矛盾而使之解体。本章还简要地叙述了青年黑格尔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和费尔巴哈的主要哲学观点,分析了后者颠倒黑格尔哲学的本体论,但未能最终战胜黑格尔哲学的原因。
第二章本章重点论述马克思颠倒黑格尔辩证法的实质是用实践辩证法,而不是用抽象的物质辩证法代替它。文章首先说明马克思颠倒黑格尔辩证法的历史背景和根本原因,认为马克思代表无产阶级的利益,他进行哲学活动的目的是为无产阶级的革命事业提供理论武器。这使他特别需要研究社会历史和当时的政治问题,而且需要按照事物本来面目来认识这一切。但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具有神秘主义色彩的东西,它一方面猜测到事物本来的辩证规律,同时又以歪曲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马克思必须进行唯物主义的颠倒才能使之成为科学的思想方法。
本章认为抽象的物质辩证法既不能说明人的认识的来源和本质,也不能说明社会历史的本质和发展规律,马克思创立了实践辩证法,并在此基础上揭示了唯物的历史辩证法和认识辩证法,从而颠倒了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
本章最后一节说明所谓马克思用人学辩证法颠倒黑格尔的辩证法的观点也是不对的,因为人学辩证法本身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它不可能很好地揭示人的认识的来源与本质,不可能彻底揭示并战胜黑格尔的辩证法,而且也不符合马克思当时进行理论活动的出发点。
第三章论述马克思颠倒黑格尔辩证法的具体过程。认为马克思用现实的人这个主体代替了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用作为实践的具体形式的劳动活动的异化观代替黑格尔绝对精神的异化观;用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现实人的认识活动代替黑格尔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唯物史观代替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唯心史观。论述了马克思对黑格尔唯心辩证法认识论根源的深刻批判。
第四章论述马克思在颠倒黑格尔辩证法的过程中所创立的实践辩证法在整个辩证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本章首先阐明作者所理解的一般辩证法的主要内容,接着论述实践辩证法的主要特征和它所带来的思维方式的变革。其次,阐明实践辩证法和认识辩证法的关系,认为实践活动的辩证法为认识的辩证法提供感性认识发展的材料和理性认识得以进行的思路,实践活动能够促进人的认识能力的提高。最后说明实践辩证法和物质辩证法的关系,认为两者是相互论证的关系,但在相比之下物质范畴更基本。所以实践辩证法不是脱离物质辩证法根本性质的另一种哲学观点,它仍然属于唯物主义派别,但它是迄今为止的唯物主义发展的最高形态。看不到它同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和把它看成超越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上的另一种哲学都是不对的。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在于说明只有用实践辩证法才能彻底揭示认识的来源、本质、过程和规律。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彻底批判黑格尔辩证法的抽象性和神秘性,同时剥离出它的合理内核,从而达到颠倒和克服黑格尔辩证法的目的。此外,在一些细节上也有创新,例如对黑格尔哲学内在矛盾的理解,过去学界只承认思格斯所揭示的黑格尔哲学中方法和体系的矛盾,此外无更多论述。再如关于实践辩证法使矛盾问题更加尖锐化,明显化,使它与人的联系更加普遍化:实践辩证法还使发展获得被衡量的明确尺度和标准等看法亦有新意。
本文认为马克思既不是用物质辩证法,也不是用人学辩证法颠倒了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而是用实践辩证法颠倒黑格尔的辩证法。这是由黑格尔辩证法的特点和马克思辩证法的特点决定的。黑格尔辩证法既不是描述人的感性心理的变化过程,也不是直接地描述自然以及社会的辩证发展过程,他所描述的主要是人的抽象思维由浅入深,由抽象到具体的发展过程,由于他舍弃了一切思想的具体内容,因此他所描述的纯思维过程只能借助于最抽象、最普遍的概念的推演来实现。黑格尔在看到这种纯思的普遍性的同时陷入理性的幻觉,把本来是人的思维抽象提升为超越任何个人思维的绝对精神。因而,他所描述的辩证法是关于绝对精神以概念的自我推演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辩证法。他的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不过是概念辩证法的运用和表现,它本身没有实在的意义。所以对这种辩证法的颠倒不可能用简单理解的自然物质的辩证法就可以完成的。只有把物质辩证法提升为实践辩证法的高度,用实践辩证法的丰富内容以及在这种辩证法基础上产生的本来意义上的认识辩证法彻底揭示黑格尔辩证法的性质、特点、局限性,失误根源以及历史功绩等问题,才能彻底颠倒和战胜黑格尔的辩证法。应当指出,黑格尔的历史辩证法虽然是《逻辑学》的应用,但仍然是有一定价值的。而马克思实践辩证法的完整形态是唯物辩证法的历史观。因此,在马克思的颠倒过程中辩证的唯物史观起到了重要作用。可以说,马克思是用实践唯物主义的历史辩证法和认识辩证法颠倒了黑格尔绝对精神的思辨的辩证法。
本文认为马克思创立的实践的唯物辩证法是哲学史上的重大变革。但是它不是脱离唯物主义根本性质的另一种哲学派别。它是唯物主义发展的新的阶段,而且是迄今为止唯物主义发展的最高阶段。实践辩证法在整个辩证法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如果不细加区分,广义的唯物辩证法和广义的实践辩证法是一致的。
本文除前言之外分为四章:
第一章论述黑格尔辩证法的性质、特点,内在矛盾和解体的必然性。认为黑格尔哲学的出发点是要建立一个绝对真理的体系。为此他改造了康德、费希特等人的意识哲学,建立了他所认为的纯粹逻辑真理的体系。在这一过程中他创立并运用了辩证法。这些辩证法的主要内容有思维过程中的内在性的超越,对立面的统一,分析和综合的渗透,以及否定之否定的规律。黑格尔认为他所发现的逻辑规律不仅是思维过程的规律,也是外在事物的规律。因此,他在主观上可以认为他所阐述的逻辑真理是超越于唯物唯心之上的共同规律,这也是他认为自己的哲学高于前人的地方。但是,他所谓的逻辑只是依托于思维过程阐发出来的规律,也就是说只是思维的逻辑,而且他把人的思维抽象提升为绝对精神,把它当作世界的本源,因此他的辩证法是唯心主义的。
黑格尔辩证法存在着四个方面的内在矛盾,即逻辑先在性与时间先在性、方法和体系、抽象和具体、主体能动性和宿命论倾向的矛盾。
黑格尔哲学是在一定程度上处于上升时期德国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的表现。这一哲学的社会作用既有一定的革命性又有很强的保守性。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资产阶级力量的增强,这种外在原因必然激化黑格尔哲学的内在矛盾而使之解体。本章还简要地叙述了青年黑格尔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和费尔巴哈的主要哲学观点,分析了后者颠倒黑格尔哲学的本体论,但未能最终战胜黑格尔哲学的原因。
第二章本章重点论述马克思颠倒黑格尔辩证法的实质是用实践辩证法,而不是用抽象的物质辩证法代替它。文章首先说明马克思颠倒黑格尔辩证法的历史背景和根本原因,认为马克思代表无产阶级的利益,他进行哲学活动的目的是为无产阶级的革命事业提供理论武器。这使他特别需要研究社会历史和当时的政治问题,而且需要按照事物本来面目来认识这一切。但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具有神秘主义色彩的东西,它一方面猜测到事物本来的辩证规律,同时又以歪曲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马克思必须进行唯物主义的颠倒才能使之成为科学的思想方法。
本章认为抽象的物质辩证法既不能说明人的认识的来源和本质,也不能说明社会历史的本质和发展规律,马克思创立了实践辩证法,并在此基础上揭示了唯物的历史辩证法和认识辩证法,从而颠倒了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
本章最后一节说明所谓马克思用人学辩证法颠倒黑格尔的辩证法的观点也是不对的,因为人学辩证法本身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它不可能很好地揭示人的认识的来源与本质,不可能彻底揭示并战胜黑格尔的辩证法,而且也不符合马克思当时进行理论活动的出发点。
第三章论述马克思颠倒黑格尔辩证法的具体过程。认为马克思用现实的人这个主体代替了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用作为实践的具体形式的劳动活动的异化观代替黑格尔绝对精神的异化观;用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现实人的认识活动代替黑格尔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唯物史观代替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唯心史观。论述了马克思对黑格尔唯心辩证法认识论根源的深刻批判。
第四章论述马克思在颠倒黑格尔辩证法的过程中所创立的实践辩证法在整个辩证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本章首先阐明作者所理解的一般辩证法的主要内容,接着论述实践辩证法的主要特征和它所带来的思维方式的变革。其次,阐明实践辩证法和认识辩证法的关系,认为实践活动的辩证法为认识的辩证法提供感性认识发展的材料和理性认识得以进行的思路,实践活动能够促进人的认识能力的提高。最后说明实践辩证法和物质辩证法的关系,认为两者是相互论证的关系,但在相比之下物质范畴更基本。所以实践辩证法不是脱离物质辩证法根本性质的另一种哲学观点,它仍然属于唯物主义派别,但它是迄今为止的唯物主义发展的最高形态。看不到它同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和把它看成超越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上的另一种哲学都是不对的。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在于说明只有用实践辩证法才能彻底揭示认识的来源、本质、过程和规律。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彻底批判黑格尔辩证法的抽象性和神秘性,同时剥离出它的合理内核,从而达到颠倒和克服黑格尔辩证法的目的。此外,在一些细节上也有创新,例如对黑格尔哲学内在矛盾的理解,过去学界只承认思格斯所揭示的黑格尔哲学中方法和体系的矛盾,此外无更多论述。再如关于实践辩证法使矛盾问题更加尖锐化,明显化,使它与人的联系更加普遍化:实践辩证法还使发展获得被衡量的明确尺度和标准等看法亦有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