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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运用法学和经济学理论,采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以国际流行的股票期权制度为基础,从股票期权制度的基本理论、主要内容入手,结合国内目前的试点模式,系统地探讨了我国目前股票期权试点模式的不足之处及我国实施股票期权制度的法律问题。在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实施股票期权制度的部分问题作了粗浅设想,全文约3万余字,除引言和结语外共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股票期权的基本理论。文章首先概括地介绍了股票期权的概念、从最初期权交易的雏形到作为一种成熟激励模式的发展过程、股票期权的特点、股票期权制度产生的背景、理论依据及其优点,探讨了股票期权与相关概念:标准股票期权、职工持股、认股权证等的区别以及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权利的法律性质,然后结合目前最成熟的美国的股票期权制度,介绍了股票期权的种类、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关于股票期权制度在美国的公司法、证券法、税法及会计制度中的一些相关规定。 第二部分是针对国内问题的一些分析和探讨。文章在介绍了国内目前主要的三种股票期权模式:延期支付计划、虚拟股票和期股之后,指出目前试点模式存在的一些如认识上的偏差、股票期权成了义务而非权利等问题,进而指出我国试点模式反映出的不足和缺陷,如激励与约束并存的指导思想、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等等,最后结合我国的法律制度探讨了目前实施股票期权制度的法律问题,包括法律冲突和法律空白,如股票期权的行权、行权所需股票的来源及信息披露等。 第三部分主要是对现实问题的思考以及对立法的一些设想。文章结合部分学者对股票期权制度所作的冷思考、现行薪酬制度的不足及需求的迫切性等论证了为股票期权制度立法的必要性,之后对立法的指导思想及立法形式的选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对股票期权制度所涉及的部分具体问题,结合国外的成熟经验及国内的具体情况作了些设想,主要包括股票期权计划实施的主体、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行权所需股票来源、信息披露以及股票期权计划中需限定的一些具体内容等,这些规定对于建立股票期权制度而言,都是很重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