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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并政策的颁布实施不仅实现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而且公平竞争税收环境的建立有利于市场经济更加健康、协调地发展。两税合并政策下,税收征管机关的税收工作标准发生改变,税收征管力度随之调整;上市公司的名义所得税率发生变化,盈余管理程度随之浮动:而税收征管与上市公司盈余质量在税收征纳博弈中又存在互动效应。
本文正是在两税合并的背景下,通过借鉴国内外最新的研究成果,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情况,构建税收征管机关税收征管力度与上市公司盈余质量的征纳博弈模型,分析两税合并政策对税收征管力度、上市公司盈余质量的影响。并通过实证研究表明:两税合并政策实施后,税收征管机关的税收征管力度(提高幅度)高于两税合并政策实施前;两税合并政策颁布后,税率变动的上市公司的盈余质量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且其盈余质量比税率未变动的上市公司的盈余质量差;两税合并政策背景下,税收征管力度的提高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税率未变动的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但对税率变动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抑制效果并不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