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2004年以来,美国Google公司拟在全球推行“数字图书馆”计划,由此引发了一系列诉讼,关于“孤儿作品(Orphan works)”的概念界定、适用范围、使用问题等亦为各界关注,许多国家在立法、司法、理论层面均做出了回应。本文以“孤儿作品利用的著作权制度”为研究对象,采取了概念分析、历史考察、比较研究、案例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力求对孤儿作品进行理论研究并界定其实质内涵,从产生原因和利用困境探究其利用制度的价值定位,并在评判域外孤儿作品利用制度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当前著作权法修订中孤儿作品制度设计的不足,提出完善构想。除绪论与结论外,本文共分五章,其中第二、三章和第五章是重点章节。绪论介绍本文选题依据、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以及论文的创新之处。第一章阐明孤儿作品的基本原理。一方面,从解释学视角将孤儿作品界定为“经过合理勤勉查找,还是无法找到著作权人的仍然处于著作权保护期内的作品”,并对其基本内涵、特征及相关概念进行辨析,基于这一话语基础,本文认为孤儿作品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具备四个基本特征:其一,孤儿作品之作品是著作权法一般意义上并且仍然处于著作权保护期内的作品;其二,孤儿作品的权利主体无法确定,或者虽然确定但是无法联系;其三,孤儿作品的潜在利用人无法取得利用该作品的合法授权;其四,孤儿作品的利用前提一般要求使用人尽到“合理勤勉查找”之义务。另一面,分析孤儿作品的产生原因、类型化方法及其法律意义。本文选取是否发表、国籍、表现形式等三个标准对孤儿作品进行类型化研究有利于进一步把握孤儿作品的实质内涵。第二章是孤儿作品利用的困境与制度原因。这部分考察孤儿作品的存在状况及其利用的现实困境及制度原因。以哲学和经济学的视角,检视作品孤儿状态下著作权背离作品本质属性的制度原因;从权利配置的角度分析著作权的内生性制度障碍。一方面,从哲学层面论证作品的本质属性,认为作品实质是有序的符号表达,著作权之权利设定应当与其本质属性相契合,不影响作品被接触和被利用的后续表达可能,这样才能实现著作权的有效激励。在作品的孤儿化状态下,这种契合性被破坏,便产生了相应的制度障碍。另一方面,从经济学层面论证了作品的基本经济属性,认为作品具备公共物品属性。当作品处于孤儿化状态时,著作权制度之设定无法弥合作品与著作权之间的罅隙,直接影响了作品基本经济功能的实现,因此产生孤儿作品利用的“消失市场”之困境。第三章旨在明晰孤儿作品利用制度的价值取向。选取“科斯定理”与“利益平衡理论”为理论基础,认为孤儿作品利用制度应以“促进孤儿作品的利用与传播”为价值取向。以其利用的正当性为切入点,对比著作权制度价值的二元化与孤儿作品利用的两面性,以求突破孤儿作品利用的道德困境。从新制度经济学的立场出发,任何法律制度都是一种激励机制。在“科斯定理”的语境下讨论孤儿作品问题,有两个点值得重视,首先,虽然法律层面上孤儿作品的初始权利配置是清晰界定给著作权人,但在孤儿状态下,这一权属状态变得模糊;其次,在孤儿作品权属状态不清晰的情况下,著作权的财产专有性呈现高度模糊状态,从而缺乏明确的“与之签约的人”,科斯所预设的完全竞争市场无法实现,市场的价格机制就无法正常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在“利益平衡理论”的维度来看,孤儿作品问题是著作财产权制度权利配置导致的利益失衡现象,只有利用孤儿作品制度矫正著作权人、潜在使用者、传播者、公众等多方主体对于孤儿作品的权利分配,才能平衡孤儿作品的相关利益。第四章是域外孤儿作品利用的著作权制度考察。比较世界各国应对孤儿作品问题立法实践,并集中考察和评述限制责任模式、强制许可模式、基础例外模式、延伸性集体许可模式、合理使用模式等五种立法模式。采用何种立法模式,并非完全出自于该国立法部门的主观意志,而是受到孤儿作品利用制度得以产生的该国的制度禀赋之影响;并且,孤儿作品利用制度的确立,体现了立法国在这一问题上的价值取向。作者权体系国家与版权体系国家的孤儿作品利用制度所表现出的精神品格具有明显差异性,而某些技术性的操作规则又呈现出全球性趋同的特征。第五章是中国孤儿作品利用的著作权制度设计。针对中国孤儿作品利用的现状,从“合理勤勉查找”、利用机制、救济机制、纠纷解决机制等四个基本制度入手进行相应的制度构建,并将著作权登记制度和集体管理制度,作为辅助制度进行补充性研究。本文认为“合理勤勉查找”的基本标准应当设定最低检索标准,并构建相应的作品数据库;还应当对潜在使用人使用孤儿作品时进行“反向著作权登记”。利用机制需要区分公益性使用与非公益性使用,对应构建“合理使用+强制许可”的授权机制;救济机制本文坚持最大限度释放孤儿作品的价值取向,认为应采取事后救济的补偿模式;纠纷解决机制则强调著作权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利用,强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事先调解功能。结束语部分指出,孤儿作品利用制度的设计对著作权制度禀赋有路径依赖,除孤儿作品利用制度内部机理外,还应关注其运行的外在环境及效率等。孤儿作品利用制度设计应遵循合目的性原则、确定性原则、经济成效原则等三大基本原则。本研究或可为当下第三次著作权法修订中孤儿作品利用的立法尝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