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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资源的稀缺性在任何一个社会中都是一个绝对的概念,特别是在一个经济还不十分发达的国家里,这种稀缺性表现得更为明显.而如果对这些资源的分配和利用又采用了不公平的策略的话,那么这种分配必定使社会中的某些弱势群体在保障健康问题上雪上加霜.但是当各国政府着手改进卫生资源分配公平性这一工作的时候,其理论根据是什么?仅仅诉诸于直观的善良行动显然无法成为政府工作的指南.因为如果政府仅仅由于善良的意愿而做一些慈善性的工作,那无异于劫富济贫,从而同这些弱势人群承受不健康的痛苦一样是不公正的行为.该文通过文献与个案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试图寻找到公平分配卫生资源的理论与原则.文章首先通过区分卫生资源分配与卫生资源配置的概念差异和回顾已有的文献研究,弄清了卫生资源分配所涉及到的复杂的社会因素,然后引入了对卫生资源分配公平的理解.文章指出,卫生资源的稀缺性是一个基础性的概念,是理解卫生资源分配公平的前提.从这种稀缺性出发,确定卫生保健需求的重要性程度和优先次序十分重要.文章把人们的卫生保健需求分为两类,即基本卫生保健需求和特定卫生保健需求,又把特定卫生保健需求分为生存保健需求和审美保健需求,然后分别确定了在满足各种保健需求时的原则.这实际上是一种按照重要程度和优先次序限额分配卫生资源的公平方案.但这种方案也有其问题,如可能会造成马太效应,由此必须充分考虑人们健康获得的历史链条关系,从而对那些在保健上居于劣势的人给予优待,以作为优先满足基本卫生保健需求时的一种补充规定.文章接着分析了在这种分配原则下的社会测量问题,并指出了影响卫生资源分配公平性的三个因素:观念因素、体制与政策因素、经济因素.在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该文以山东省为例,应用文中所提出的理论,对山东省的卫生资源分配现状进行了分析,探讨了目前卫生资源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最后文章指出,改进卫生资源分配的公平性,这不是一个单独的社会领域的事情,而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同时这一工作也需要长时间的努力,而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在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也许不是各种具体措施的实施,而是卫生政策制定者们观念的革新.只有真正把社会中那些弱势人群的健康权利也同样看作人的权利,换句话说,只有把他们也当作人来看待,那时,卫生资源分配的公平性才能真正得到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