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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扮男装又叫女性易装。在中国封建社会,女性易装被看作是危害等级制度的现象,是不被主流意识形态接受的行为,但出于复仇目的的需要,则是可以被理解和宣扬的。受传统的儒家思想熏陶,复仇行为特别是血亲复仇在古代是被允许甚至赞扬的,女性因为时代原因和自身条件所限,并非复仇行为的主体。但是,在特定条件下,女性作为复仇主体的出现,在历史和文学作品中是作为特殊现象加以关注并努力褒扬的,其选择易装的方式也是完成责任的手段,并没有放在被批判的位置上。因此,女性易装复仇现象是对女扮男装主题和复仇主题的扩展延伸,在社会性别、女性价值、文化心理等方面有着一定的研究意义。
谢小娥和商三官是女性易装复仇主题的典型形象。谢小娥作为女性血亲复仇的代表,自唐传奇中出现后受到普遍关注,不仅史料、地理杂记,包括拟话本和杂剧中都有相关作品。本文重点选取唐传奇《谢小娥传》、明代拟话本《初刻拍案惊奇》和王夫之的杂剧《龙舟会》作为研究对象,对比三种文体中谢小娥形象的演变,并从时代背景、创作心态、女性观念等方面分析其原因。《商三官》作为《聊斋志异》中女性复仇的特例,涉及血亲复仇、鬼灵复仇、易装、司法黑暗等众多元素,并且与谢小娥复仇故事有某些关联性和可比性。
女性易装复仇正是行动主体实现个人价值和完成个体责任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性别意识、审美意识和能力意识在女性社会生活中的体现。而女性参与复仇行为,在完成伦理使命的同时,也有报应说的延伸,这是其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