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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控股股东在参与公司治理中的角色日益重要,这不仅有效地降低了代理成本,而且提高了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但是,近年来一些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由此引发了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冲突,从而逐渐成为制约上市公司发展的瓶颈。研究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行为有助于我们发现控股股东行使控制权的制度缺陷,为完善约束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提供一条思路,以达到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为目的,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稳步、健康的发展。
本文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和实证研究方法,立足于我国上市公司的真实数据,对比发达国家对控股股东典型行为的规制,探索并建立适合于我国控股股东的法律约束机制。通过研究,本文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与创新。本文指出现代公司治理的核心是约束控股股东行为,以解决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冲突问题。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的现实考察,认为资本多数决的滥用、中小股东对控股股东的股权制衡能力较弱,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失衡是导致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的重要原因。在参考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后,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完善的控股股东约束机制应当包括内部和外部约束机制两个方面。内部约束机制即明确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的对象与内容,并对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加以权力制衡。外部约束机制则包括外部市场环境的制约、控股股东表决权的限制、民事责任的完善以及对控股股东监管的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