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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其资产和负债总额的增速远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显示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其勃勃发展生机。但不良贷款余额大、比率高的矛盾仍十分突出。研究和探讨如何加强与改进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控制与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银行业发展的历史告诉人们,高风险经营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往往是巨大的。信用风险是其最大的潜在风险或者说是风险的核心。控制信用风险实际上也就是控制了经营风险的关键点所在。从《巴塞尔协议》到中国银监会新近出台的一系列管理措施,都强化了严格的监管。 银行与股东的要求存在着矛盾。不注重风险的控制与管理,资产价值的任何损失都是股东和银行的损失。保持股东价值的最佳机会就是要预先建立强有力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防范损失以及波动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核心能力是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是保持其长期盈利能力和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 树立规模、质量、效益相互协调的科学发展观,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扩大规模并非是唯一选择,竞争的最终胜利者不是谁最大,而是谁最好。借鉴RAROC(Risk 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即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的控制技术,对完善股份制银行风险管理有积极意义。 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是风险控制与管理的基础。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应确立银行与出资人、存款人、员工、社会等方面的基本关系和基本目标,维护股东、债权人、社会等的利益。应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等之间的制衡关系,建立包括银行战略、信用风险管理、内控机制、稽核体制、财务体制、业务流程再造、企业文化、信息披露等制度。 建立风险资产的权重管理及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风险资产拨备率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完善以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为效益考核指标的信用扩张制约体系和延伸以利润绝对额或资产收益率来考核经营业绩的做法。应兼顾收益和风险两个方面。避免经营短期行为和“道德风险”。 实行统一授信的信用风险组织控制与管理体制策略。努力做好统一授信的内涵、运行机制、组织和管理要求。 建设健康的信用风险管理文化。依托好信用文化的四大支柱:即第一支柱为保证正确的信贷决策而进行的尽职调查过程;第二支柱授信文件完备有效;第三支柱授信后的跟踪检查机制;第四支柱高成本的非自愿冲突处理机制。努力实现信用风险管理理念的统一、目标的统一和标准的统一。达到工作效率的最大化和创造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正确处理信用风险控制管理与业务发展的辨证关系。风险管理并不是限制风险的承担。承担风险应被看作是金融机构的正常行为。要在发展中优化平衡过程。应加快金融创新,减少对信用资产创利的过度依赖,实现稳定利润增长。 没有健康的业务发展就不利于信用风险控制管理,同样,没有健康的发展也是股份制商业银行最大的风险。必须以风险可控为前提追求利润目标的最大化。不应以远期的风险换取一时的、当期的繁荣,其盈利必须能够始终覆盖所承担的风险,只有这样才可能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通过信用风险控制与管理,才有利于股份制银行更清楚地看清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