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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定不起诉制度在不同法系中的概念、内涵和适用程序等都不尽相同,但是作为世界各主要国家法律所认可的刑事公诉制度,必然存在共通的发展规律。而这一规律同样适用于我国酌定不起诉制度的发展历程。因此,笔者以此为出发点,试图通过比较分析当今最具代表性的两大法系国家酌定不起诉制度的发展状况,进而找出这一内在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酌定不起诉制度在发展中遇到的困境及根本原因。文章第一部分便对酌定不起诉制度的发展规律进行了探讨。虽然两大法系酌定不起诉制度的起点和发展现状各不相同,但二者之间存在着共同的、相通的因素,如人权保障理念,这是酌定不起诉制度能够不断发展所必须具备的理论支撑和价值基础,也是本文理论层面研究的着眼点。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酌定不起诉制度的概况,主要包括发展历史、适用条件以及实施现状等,详细的介绍与阐述是为下文分析我国酌定不起诉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实施困境产生的原因提供充足详实的资料。第三部分针对上文的制度缺陷与实施困境进行了深入的原因剖析,同时也提出了本文实践层面研究的着眼点,即任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都必须以本国法治传统为出发点,脱离本国法制传统和实践基础的研究无法长远进行。酌定不起诉制度的改革甚至创新也必须在深入探索我国法治传统的基础上进行。传统的刑罚观念使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人民的对立面。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权观念在国际社会和我国的深入发展,人权保障理念也逐渐被国家和民众所接受,这为推动我国酌定不起诉制度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而在传统法制观念转变过程中进行的改革与创新试验也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材料。这也是文章第四部分研究完善建议的视角。酌定不起诉制度的完善建议也是在承接前文中一般原理和我国制度缺陷、实施困境及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进行阐述的。该部分并没有事无巨细地建议我国应该采用什么样的制度及实施程序,仅从制度架构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框架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