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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分析了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现状及存在的“投、建、管、用”四位一体的弊端,对比分析了国内深圳、珠海、上海、厦门四地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并结合山东省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实际,对山东省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模式进行了认真研究,其目的是为山东省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山东省政府投资项目效益提供一些建议和思路。在研究方法上,本论文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对比分析与归纳总结相结合,运用现代项目管理、项目业主制、委托代理理论,提出了山东省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初步架构,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通过分析研究,主要形成如下几点结论和认识: (1)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山东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已严重阻碍了经济发展,加快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改革势在必行。 (2)盈利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在实行项目法人制后已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而非盈利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因此本论文将定位于对山东省非盈利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进行研究。 (3)通过分析国内四个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改革情况,著者认为山东省应参照深圳模式进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改革,即设立一个政府代建机构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 (4)对山东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改革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