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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中股东股权质押融资行为已经越来越常见,成为上市公司股东进行融资的重要方式。股权质押以后,控股股东行为是否会影响到企业创新,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企业创新需要资金投入,不确定性较大,并且是个长期过程,对其经营业绩会产生重要影响。控股股东作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企业战略及创新投入发挥重要影响力,对企业能否进行风险与收益并存的创新行为有极大的决策控制力及影响力。本文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角度,验证股权质押后的控股股东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国家鼓励企业创新,大力支持创新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创业板是我国高新成长型企业的代表,其创新投入和创新成果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十分关键,因此本文选择创业板企业为研究对象。
论文首先对股权质押与企业创新的国内外文献进行了整理与总结,从已有文献中找到研究的切入点。其次对相关理论进行概述,综合实践情况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假设。之后,整理了2013-2018年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创新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本文的发现是: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是否有股权质押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跟企业创新投入均存在显著负向关系,回归方程系数分别为-0.0112与-0.0002(显著性水平均为1%),表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是否股权质押与企业创新投入负相关,并且随着其股权质押比例不断上升、企业创新投入越少;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高组,控股股东是否有股权质押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比例跟企业创新投入均不显著,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低组,控股股东是否有股权质押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比例跟企业创新投入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系数分别为-0.0186与-0.0002,表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越低,其股东股权质押越不利于企业创新投入;在董事会规模高组,控股股东是否有股权质押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比例跟企业创新投入均不显著,而在董事会规模低组,控股股东是否有股权质押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比例跟企业创新投入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系数分别为-0.0090与-0.0002,表明小规模董事会企业,其股东股权质押越不利于企业创新投入;在独立董事占比高组,控股股东是否有股权质押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比例跟企业创新投入均不显著,而在独立董事占比低组,控股股东是否有股权质押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比例跟企业创新投入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系数分别为-0.0069与-0.0001,表明低独立董事比例企业的,其股东股权质押越不利于企业创新投入。为了验证实证分析的可靠性,论文将公式中的被解释变量更换为研发支出占总资产的比例来衡量企业创新投入,并借鉴以往学者的做法,将上市公司所在省份的平均质押率作为工具变量引入回归模型中,重新进行回归,结论也依然成立。
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丰富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经济后果研究,从企业创新的角度论述了股权质押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第二,以中小创新企业居多的创业板数据进行研究,对高速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有较大的借鉴意义。第三,从公司治理的视角研究了创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验证了不同董事会结构下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企业创新的关系。
不足之处在于:样本数据选取了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数据,只适合于创业板企业,若要推广到全部上市公司样本,可能不适用;由于数据资料的限制,未能取得控股股东的财务状况及股权质押后资金的实际用途,导致本文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动机的分析尚不够全面。
论文首先对股权质押与企业创新的国内外文献进行了整理与总结,从已有文献中找到研究的切入点。其次对相关理论进行概述,综合实践情况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假设。之后,整理了2013-2018年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创新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本文的发现是: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是否有股权质押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跟企业创新投入均存在显著负向关系,回归方程系数分别为-0.0112与-0.0002(显著性水平均为1%),表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是否股权质押与企业创新投入负相关,并且随着其股权质押比例不断上升、企业创新投入越少;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高组,控股股东是否有股权质押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比例跟企业创新投入均不显著,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低组,控股股东是否有股权质押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比例跟企业创新投入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系数分别为-0.0186与-0.0002,表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越低,其股东股权质押越不利于企业创新投入;在董事会规模高组,控股股东是否有股权质押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比例跟企业创新投入均不显著,而在董事会规模低组,控股股东是否有股权质押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比例跟企业创新投入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系数分别为-0.0090与-0.0002,表明小规模董事会企业,其股东股权质押越不利于企业创新投入;在独立董事占比高组,控股股东是否有股权质押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比例跟企业创新投入均不显著,而在独立董事占比低组,控股股东是否有股权质押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比例跟企业创新投入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系数分别为-0.0069与-0.0001,表明低独立董事比例企业的,其股东股权质押越不利于企业创新投入。为了验证实证分析的可靠性,论文将公式中的被解释变量更换为研发支出占总资产的比例来衡量企业创新投入,并借鉴以往学者的做法,将上市公司所在省份的平均质押率作为工具变量引入回归模型中,重新进行回归,结论也依然成立。
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丰富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经济后果研究,从企业创新的角度论述了股权质押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第二,以中小创新企业居多的创业板数据进行研究,对高速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有较大的借鉴意义。第三,从公司治理的视角研究了创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验证了不同董事会结构下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企业创新的关系。
不足之处在于:样本数据选取了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数据,只适合于创业板企业,若要推广到全部上市公司样本,可能不适用;由于数据资料的限制,未能取得控股股东的财务状况及股权质押后资金的实际用途,导致本文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动机的分析尚不够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