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 :武汉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Vercett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遗传资源的获取与惠益分享是晚近新时期南北关系的一个焦点问题。世界上绝大多数遗传资源都位于发展中国家境内,而拥有经济和技术实力对遗传资源进行开发的生物技术公司却来自发达国家。通常,生物技术公司无偿地从发展中国家获取遗传资源,对其进行商业性开发利用,由此获得巨额经济利益。但是,它们却没有让提供遗传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公平合理地分享由此而产生的各种惠益。因此,发展中国家将其行为称为“生物剽窃”。   遗传资源提供国可以在《公约》规定的基础上,确定符合本国国情的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制模式。实践中,各国管制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模式大致有以下三种模式:强调政府主导作用的公法管制模式、强调利益相关者意识自治的私法调整模式、以及利益相关者进行自我约束的自律管制模式。通常,那些拥有丰富的遗传资源、在遗传资源交易中出于提供国地位、出现了针对本国的生物剽窃事件、本国的经济和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都会选择公法管制模式。不过,私法调整模式与自律管制模式对这些国家的管制也具有一定的补充作用。   同样,各国在《公约》基础上确立的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制机制,呈现出诸多共同点。各国都确定或体现了法定监管、便利获取、分类管理、多元参与和透明管理等管制原则。在管制体制上趋向于设置统一、协调和科学的国家主管部门,同时设立多元参与机构和技术咨询机构。在管制范围上,各国的规定都超越并发展了《公约》的原则性框架,但同时也注意将特定类型对象排除在管制范围之外。国家和利益相关者双重事先知情同意是各国基本的管制程序。而为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各方确定最低法定条件的共同商定条件制度则是各国管制的主要内容。公平合理地分享由利用本国遗传资源而产生的各种惠益,是各国管制的基本目标。不过,由于国情的不同,各国管制机制中国家与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及相互关系各不相同。   知识产权制度基于其回报创新的基本原理,可以在获取与惠益分享中发挥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出台,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得到扩展和加强。在很多情况下,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沦为某些发达国家生物技术公司进行“生物剽窃”的帮凶,成为公平合理分享惠益的阻碍因素。鉴于知识产权制度为现代知识的所有者提供了超越其贡献的过度的、不均衡的保护,为了确保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公平合理性,必须在知识产权制度合理性的同时对其进行一定的制衡。
其他文献
一份杂志,承载着一段历史.历史赋予了它以人为本的神圣使命,时代为它提供了广阔的发展机遇.60年的《劳动保护》杂志,见证了新中国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历程,见证了中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全球化相伴生的区域一体化发展很快,但东亚区域合作发展缓慢,只有东南亚次区域的东盟发展比较顺利,而东盟提出了发展东亚共同体的建议使东盟区域合作机
学位
我国于1993年开始制定《公司法》,但当时的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问题规定极少,因而,公司中小股东就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随着我国市场化经济日趋活跃,公司(尤其是股份
“《劳动保护》杂志见证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发展历程.”这是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前院长刘铁民,对《劳动保护》杂志创刊60年来发展历程的评价.rn他说,我国的安全生产、劳动保
当前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也在不断变化,在这种情况下,要想符合市场化运作,国有企业就必须要在竞争中调整思路,加强企业自身改革,从而激发出企业的内部活力.在国企改革
针对攀钢360mm×450mm连铸大方坯存在的表面凹坑和表面纵裂缺陷,优化了连铸冷却制度。生产应用表明,大方坯表面质量明显提高,铸坯表面凹坑缺陷率由37.13%降至0.14%,因铸坯中
国际特许经营作为一种低成本、高速度、智慧型的扩张手段和经营方式,被誉为:“迄今为止最成功的营销模式”。不仅为从事特许经营的企业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和回报,而且作为一种重要
目前,我国的船舶制造工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对船舶制造工程全过程的管理越来越完善,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针对目前船舶工程项目事后评价过程的复杂性,文章以实际工程案
本文是针对施米特的一个访谈——《关于权力的对话》所作的文本解读,重点是对施米特权力观的分析。论文由导言、根据施米特的谈话内容渐次展开的正文的四个章节以及余论组成。
“1959年,我在北京经济学院(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读书时,就知道《劳动保护》这本杂志了.”谈起和《劳动保护》杂志的渊源,原国家经贸委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安全生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