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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在近现代世界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其自身也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制度体系,促进了科学技术和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然而在专利的审查过程中,专利行政相对人与专利行政机构的地位是不平衡的,在具有优势地位的专利行政机构面前,专利行政相对人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同时,在专利的保护过程中,民事、行政、刑事各种权力交相作用也难免冲突。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的专利制度中都设立了相应的制度来监督制约专利行政机构行政权的行使,我国的专利无效宣告制度就是这样一种监督、制约专利行政权行使的制度。然而对于专利无效宣告制度,目前国内尚无系统的理论分析介绍。本文尝试通过对专利无效宣告制度所进行的理论和实践的分析,针对当前我国专利无效宣告诉讼所面临的困境,借鉴国外的经验,提出适合我国目前国情的改进和完善专利无效宣告制度的选择方案。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章通过对专利无效宣告诉讼概念的阐述,揭示了专利无效宣告制度的特点和性质,对专利无效宣告案件的种类进行了合理界定。第二章分析了我国专利无效宣告制度的现状和目前所面临的现实困境,实践层面上的专利无效宣告制度数量少、审判力量不足和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理论层面上,专利无效诉讼也存在究竟应当属于行政诉讼范围还是民事诉讼范围的争议;专利无效宣告案件诉讼管辖在理论与实践上的背离、专利无效宣告案件中对专业技术性问题的认定究竟应当采取何种有效方式等,这些都是我国目前专利无效宣告制度所面临的现实困境。第三章介绍了外国法律体系中的关于专利无效的制度,包括德国、日本、韩国的专利无效宣告制度和英国、美国的专利司法审查等,并提出国际成功立法、司法先例并指出其先进之处。最后一章针对我国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专利无效宣告制度的理论基础,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专利无效宣告制度所应进行的选择:在现阶段应进一步改革专利无效诉讼、加强专利审判力量;而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是建立我国的专利法院,从根本上杜绝诉讼中权利的冲突。在文中笔者初步提出了自己建构专利法院的具体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