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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环境、执法效率对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营造成熟的法律环境一直是世界各国不断努力的目标。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据统计,我国现行有效法律为277件、行政法规610件,继《民法典》出台之后,其他方面的重要法律也在不断的修订与完善。已有的研究表明法治水平对金融整体发展和企业经营都产生了重要影响。近年来,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水平作为衡量执法水平的重要指标,在促进发行人和市场参与者之间信息交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募股过程中聘用优秀的律师事务所,通过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声誉效应向市场参与者传递企业高质量的信号,增加了投资者对IPO公司的了解,避免投资者情绪化投资。同时,优秀律师事务所在勤勉尽职工作中会披露更多的企业信息,促进了信息的流动,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降低了信息搜寻难度和信息搜寻成本,使公司的特质信息能够充分反映到股票价值中去,为IPO公司合理定价和提高资本市场定价效率提供了契机。作为反映资本市场定价效率的重要指标,IPO抑价高和长期市场表现不佳一直是财务与金融领域的热点话题。相对于西方成熟的资本市场,新兴资本市场中IPO公司的特质信息不能完全的反映到公司的股票价值上,导致股票价值严重偏离内在价值,进而产生IPO抑价现象。此外,我国股票发行时间与正式上市间隔期较长,加大了投资者的风险,由此产生的IPO高抑价是对投资者的风险补偿。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正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资本市场信息效率低下,IPO抑价“稳居”全球前列,难以促进中国股市健康稳定地发展以及资本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在国家逐步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制度背景下,系统地探究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募股过程中聘用优秀律师事务所这一事件对IPO抑价的影响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募股过程中聘用优秀律师事务所这一举动为研究对象,以2007至2020年中国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采用OLS回归探讨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募股过程中聘用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对IPO抑价的影响。本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为绪论。结合国家政策对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趋势展开阐述,引出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并提出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最后概括了研究方法与创新点;第二部分为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首先介绍了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接着整合了国内外学者对律师事务所的经济后果以及IPO抑价的文献研究,并对这些文献进行评述;第三部分为制度背景与研究假设。首先简要概括了我国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接着阐述了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募股过程中聘用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影响IPO抑价的逻辑,最后区分在信息环境、公司治理水平以及法制环境的情况下,优秀律师事务所对IPO抑价的影响有何差别;第四部分为研究设计。首先阐释了样本的选取及数据来源,其次界定了主要的研究变量,最后参照已有文献建立回归模型;第五部分是实证结果与分析。包括描述性统计、单因素分析、相关性分析和多元回归结果分析,并对多元回归结果进行内生性测试和稳健性检验;第六部分为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本部分根据实证结果得出结论,并据此提出政策建议,同时指出了本文的局限。本文的研究结果发现:(1)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募股过程中聘用优秀律师事务所使IPO公司抑价降低了 6.6%,该结论在控制内生性问题后依然稳健。(2)在IPO信息环境较差的情况下,发行人聘用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对IPO抑价的影响更显著。具体而言,发行人通过聘用优秀的律师事务所有助于企业向资本市场传递企业价值信息,增加了分析师对企业的关注和调研,使得公司特质信息迅速反映在股价中,显著降低了上市公司的IPO抑价。(3)在IPO公司治理水平较差的情况下,发行人聘用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对IPO抑价的影响更显著。具体而言,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在尽职调查中能够洞察公司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据此提供法律服务,使得IPO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了上市公司的IPO抑价。(4)在IPO公司法制水平较差的情况下、发行人聘用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对IPO抑价的影响更显著。优秀的律师事务所提升了地区的执法效率,能够为IPO公司提供更为完善的法律服务、从而降低IPO抑价。本文从发行人聘用的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视角为我国IPO定价形成机制的研究提供了有益补充,揭示了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水平在资本市场中所起的作用,能够改善资本市场定价效率,促进股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