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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五大国有商业银行都已经陆续成功上市,成为国有股份制银行。股份制改革对于我国的国有银行而言,是必要且成功的。通过股份制改革,国有银行的竞争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增强,在整个国民经济和金融体系中所起到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虽然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变化,由原先的国有独资银行转变为股份制,但是,五大国有银行的性质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毕竟中央财政在股份数量上占据着主导的地位,以国家控股为主的股权结构体现着公共性的特质。与此同时,国有股份制银行首先是商业银行,因此其一个重要的目标是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由其本身的股份制制度所决定的。本文认为,在现阶段,存在着我国的五大国有股份制银行过于重视营利性目标的情况。本身所具有的公共性没有能够得到足够的体现。而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公共性在我国五大行理应有着明显且具体的表现形式。通过国有股份制银行的股权结构,特殊职能以及内外部决策的分析,可以证明公共性仍然是其固有的,十分重要的属性。对于这一点的证明,意味着我国的国有银行的公共性并没有随着股份制改革而发生太大的变化。这是本文的写作目的之一。但是实际情况却是,随着股份制改造的完成,这一特质在国有五大行的日常管理和经营过程中,有被渐渐忽视的情况。主要的表现有五大国有股份制银行占据了我国银行业市场的半壁江山,并利用这一支配地位获取了超额利润而被社会所诟病。另外,在获得巨额利润的同时没有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使得舆论的不满愈发明显。因此,在目前阶段有必要分析我国国有股份制银行的公共性,以及探索如何使国有股份制银行的经营能够更好地体现其公共性。通过分析,本文认为,种种表象并不是由于股份制改革所造成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国有银行的决策环境发生了变化。原本由政府作为决策主体的决策机制不再适用,取而代之的是代表多元利益目标的多元决策主体。包括国有股份制银行的控股股东,人民银行,银监会还有政府本身。如何找到同全新的决策环境相适应的解决方法,是本文写作的另一重要目的。至于具体的解决途径可以从理论和实践中找到答案。本文认为,倡导各决策主体之间的公共理性是影响国有股份制银行公共性体现程度的一个重要因素。至于实践中的一些措施,可以从外部管理监督和激励以及国有银行自身内部进行发掘。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国有股份制银行仍将存在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可能会很长。在现阶段,如何使得国有银行更多更好地体现公共性,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正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才对于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论证。如果能够对于问题的解决起到一点作用,那么本文的写作目的也就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