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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必然产物,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期货市场具有发现价格、回避风险、投资管理等重要功能,它在规避市场价格风险和发现价格方面是其他市场和其他办法无法替代的。成熟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多数是以交易所为载体、以投资者为主体、以期货公司为中介。在现实的期货市场上存在着包括期货居间人、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期货交易顾问等在内的期货经纪人,他们是期货市场健康、快速、稳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推动量,是期货市场发展的润滑剂、助推器、和加速器。而目前的期货法律中只承认期货经纪公司和期货从业人员,司法解释中仅明确了期货居间人的法律地位,而对其他期货经纪人则没有赋予其明确的法律地位,同时对其他期货经纪人在管理上也相对处于空白,而期货经纪人在期货市场上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同时,也经常引发期货交易风险和纠纷,因而需要在法律上和管理上进行调整和规范,需要成熟且配套的法律制度为其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发展空间。因此探讨期货经纪人在期货市场上的作用和风险,研究对期货经纪人的法律调整和规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课题。在期货公司以外的其他期货经纪人中,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是最为重要也最容易引发风险和纠纷的中介主体,因此本文重点探讨了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的作用与引发的期货交易风险,研究了对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的法律规范和管理。在笔者看来,基于共同性、重要性、操作性的考量,对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的管理与规制的模式可以基本应用于对其他期货经纪人进行调整和规范,未来的期货法律规范应该对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及其他相关主体一并监管。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述了期货交易投资者及期货经纪人。期货投资者是指在期货市场进行投资活动的机构和个人,他们是期货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根据参与交易的目的和操作方式的不同,期货市场投资者可以分为套期保值者、投机者、套利者三大类。广义上的期货经纪人包括期货居间人,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顾问等。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期货经纪人指的就是期货经纪公司,在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承认期货经纪公司以外的期货经纪人。第二部分探讨了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的法律内涵。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是指接受期货交易客户的委托,以客户的名义从事期货交易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相应法律责任由客户承担。按照代理权限,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可以分为一般代理和全权代理。按照代理人的身份,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接受委托代客交易。第二类是期货经纪公司及从业人员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接受委托代客交易。第三部分重点分析了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的作用及其引发的期货交易风险。首先分析了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在期货市场上的作用。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在推动期货市场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期货货交易客户代理人为客户进行期货投资提供便利服务,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人为期货经纪公司开发客户资源,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人对推动期货市场的诚信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其次,重点分析了期货交易易客户代理人引发的期货交易风险。从“经济人”、博弈论、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等角度分析风险后,分析了期货交易不同阶段引发的期货交易风险,第一类风险:开户阶段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引发的期货交易风险包括诱骗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代替客户签订虚假期货经纪合同等;第二类风险:下单阶段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引发的期货交易风险包括全权代理客户交易而恶性炒单、集合多个客户资金在一个账户交易、擅自以客户名义进行交易;第三类风险:竞价阶段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引发的期货交易包括风险私下对冲、换仓行为;第四类风险:结算阶段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引发的期货交易风险包括夸大或虚构交易业绩诱导客户出资、故意透支交易、故意不签署确认交易结果、“吃点”行为等风险。第四部分重点研究了对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的法律规制。首先,分析了我国目前关于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的管理现状,探讨了对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及其相关经纪人的四个管理模式。其次,重点分析了对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及其相关经纪人的法律规制。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分析,应考虑对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及其他相关主体一并监管,可以通过四个现实的途径来规范期货经纪人:第一,民法约束:即通过民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定尤其是合同法的规定来约束;第二,专业法律约束,指有关期货特别是有关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及相关主体的法律法规的约束,这主要是指三方面,一是在权威的法律法规中即《期货交易法》或者《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承认并且赋予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以及其他相关系主体一定的法律地位,这具有极大的可操作性。二是在权威的司法解释中,借鉴对期货居间人的规定,在司法解释上承认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以及其他相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三是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期货业协会的指导文件中对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以及其他相关系主体予以承认和规范。第三,市场约束指在市场上各个相关利益主体,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所进行的相互约束过程的总和。在完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为了维护和取得自己的最大利益展开充分的市场竞争,竞争的结果利益趋于均衡;第四;期货监督管理体系的约束,指的是期货市场各级监督管理体系对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的管理。最后,分析了审理期货交易客户代理人引发的期货交易纠纷的基本原则。审理期货纠纷的基本原则可以分为四个原则:依法审理原则、合同约定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公平合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