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行对社会团体的管理实行“双重管理体制”,限制了社区民间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要获得合法身份必须到民政部门登记,同时应当有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但这一规定对大多数草根社区民间组织而言是难以跨越的门槛,原因是大多数的政府部门不愿做社区民间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由于合法地位的缺失使得这些草根社区民间组织先天发育不足,往往规模较小,活动能力较弱,以致社会认知度低,缺乏公信力。另一方面,已经正式注册的社区民间组织,大多数是由政府部门自上而下成立的,对政府部门带有很强的依赖性,从办公场地、设备、人员、经费来源到都依赖于政府,活动组织也带有很强的政府意图,缺乏民间组织的独立性和志愿性。这类民间组织工作出发点往往不是从社区群众的需求出发,所以社会认同度不高,社区群众参与度也不高.由此可见,不论是官办的社区民间组织还草根社区民间组织同样面对着合法性困境。
本文以深圳市宝安区为例,通过问卷调查、个案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社区民间组织的现状和面临的合法性困境,从政府、社会、民间组织等层面分析困境产生的深层原因,并从执政党、地方政府、社区民间组织等视角提出解决社区民间组织走出合法性困境的对策建议。
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社区民间组织合法性困境。从执政党的视角提出对策:一要更新观念,提升对发展社区民间组织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建立执政党与民间组织之间相互的信任,构建执政党与民间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合作关系;三要变革双重管理体制,从体制根源上推动社区民间组织合法性问题的有效解决。从地方政府层面提出对策:一要大胆尝试,制度创新,创造条件保障社区民间组织的合法性;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培育公众对社区民间组织的认同感;三是建全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社区民间组织的公信力。此外,还要大力培育公民社会和公民意识。从社区民间组织的视角:一是主动引入政府符号获取政治和行政合法性;二是主动参与社区治理,成为联系政府与社区公民的桥梁和纽带,社区多元利益的代言人,获取社会合法性;三、健全自律机制,增强自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