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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山西省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增长,贫困问题逐步得到改善,但是距离完全消除贫困还有一段距离。为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实现贫困县、贫困人口的全摘帽。面对硬任务,2017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因此,从现在起,未来两年是山西省全面脱贫迈向小康社会的关键决胜期,是山西省工作的第一要务。同时扶贫是一项资金需求量大、公益性质明显的工程,这需要政府、金融机构等组织提供大量的财政支持和优惠贷款,目前山西省金融扶贫资金连续快速增加,为山西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本文第一章首先对国内外金融发展减缓贫困的文献进行了梳理,得出了金融发展对贫困的三种效果:即金融发展减缓了贫困,金融发展加剧了贫困,以及金融发展对贫困存在先加剧后减缓的倒“U”型关系。随后对本文的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做出了说明,分析了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本文第二章首先对金融发展和贫困减缓的概念进行了定义,随后整理回顾了目前的金融发展理论和减贫理论,在此基础上得出了金融发展减缓贫困的直接机制和间接机制,直接机制是指金融机构通过提供储蓄、信贷、保险服务直接减缓贫困;间接机制是指金融发展通过经济增长提高穷人收入减缓贫困,以及通过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减缓贫困。本文第三章首先从经济总量和产业结构两方面分析了山西省的经济状况。随后分析了山西省金融发展的现状,在分析金融发展现状的过程中,先从金融发展效率和金融发展规模角度分析了山西省金融业的现状,然后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四个方面分析了山西省金融机构发展的现状,在其他金融机构现状的分析中,着重分析了目前山西省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信用社两种最主要的扶贫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最后分析了山西省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分析山西省贫困减缓现状的过程中,着重从贫困的分布,贫困的原因,扶贫方式以及减贫成效4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最后本文对山西省金融扶贫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本文第四章利用山西省1978-2016年年度时间数据研究了山西省金融发展对贫困的减缓效应,因变量选取农村恩格尔系数来衡量贫困水平,自变量选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衡量经济增长的基本情况,选取金融发展规模和金融发展效率来衡量山西省的金融发展水平,并选取城镇居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比来衡量收入分配差距,通过对数据进行处理,使其通过单位根检验,然后确定滞后阶数,并进行协整检验分析了这5个变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随后又建立了VEC模型分析短期互动关系。实证结果发现,山西省金融发展规模、金融发展效率以及经济增长对山西省的贫困减缓有着长期的促进作用,而城乡收入差距的长期扩大加剧了贫困,同时,短期来看,只有金融发展的规模减缓了贫困,其他变量对贫困减缓的作用不明显。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本文第五章提出了针对山西省扶贫情况的金融对策建议,希望本研究有助于消除山西省的贫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