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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中国,国民经济正在承受着内外两个方面的巨大压力:一是国际资本对中国国内企业提出更大的挑战,二是粗放型管理的国有企业使资源闲置和浪费现象严重,拖累了经济增长和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改革者们希望使私有产权代替国有产权在国家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从而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效率问题,既应对国际竞争,又化解宏观经济中的潜在风险。 尽管存在的问题很多,但迫使65000亿国有资本中的大部分退出竞争领域已不可逆转。 最近一段时期,MBO在中国国有资本转让中逐渐兴起,大有蔚然成风之势。 MBO(Management Buy—outs),又称管理层收购,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利用自有资金或外部融资所获资金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进而改变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 无论从规模还是从时间上来看,MBO在我国还只能算是一个“新生儿”。由于还没有相关的管理法规出台,MBO热潮同样衍生出许多问题,本文重点研究实行MBO相关的法律规范和定价机制的完善,通过宇通客车MBO案例来进行相关的分析。 目前实施的MBO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权和企业经营权是分离的,MBO使管理者和所有者合一,那幺,如果实行MBO,是不是又回到老路上去了? 2、对MBO非议较多的是定价,如何保证股价转让的公平、公正,给MBO又蒙上了错位的阴影。 3、在MBO中,涉及的标的金额较大,在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财富没有被迅速放大的情况下,融资的合法性又成了根本性的问题。 4、中国企业在政府关系中运作,企业内部人际平衡方面着墨甚多,行为缺乏合理性。MBO实施受到部门、地区、行业的限制,存在诸多条条框框的约束。 本文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同时,针对宇通MBO探讨了国有资产的定价机制和信托融资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