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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山区县正处于快速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失控、结构失衡、集约度低、效益欠佳等现象。山区县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的失衡,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且还使得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城乡建设用地的结构和数量是规划要求落实的任务,城乡建设用地的布局则是根据区域内自身的发展条件和方向进行确定的,合理的布局成为了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内容,其不但能推动节约集约用地、构建环境友好、景观优美的城乡宜居环境,更能促进区域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达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途径。
本文首先在深入分析山区县—大埔县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自然条件、社会条件、经济条件等三个方面中构建大埔县城乡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体系。其次,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了评价因子的权重,并通过权重突出大埔县特有的土地资源条件。最后,通过建立潜力-限制性模型评价大埔县城乡建设用地的适宜性,其评价结果为大埔县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作出合理的宏观指引,本研究的主要成果有:
1、大埔县城乡建设用地的现状分析。大埔县城乡建设用地7212.69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2.92%,与梅州市及周边县相比,比例偏小。1999~2007年大埔县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变化表现为增加态势,与周边县市相比变化的幅度和速度处于中间水平。城乡建设用地存在用地结构不合理,布局零散,缺乏系统的规划布局,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2、适宜性评价将大埔县的土地资源分为适宜、较适宜、一般适宜、勉强适宜和不适宜5个城乡建设用地适宜性等级,评价结果为:适宜和较适宜城乡建设的土地44679.38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8.09%;一般适宜土地面积115829.33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46.89%,所占比例最大;其次是勉强适宜土地,占全县面积的30.46%。适宜和较适宜城乡建设的土地主要分布在大埔县的中心城区,高陂镇、枫朗镇、大麻镇、茶阳镇等,以及省道S222和S221沿线区域。
3、结合适宜性评价的结果,本研究建议大埔县新增城乡建设以“点-轴”的布局模式安排用地,以中心城区和重点乡镇为中心,依托主要交通线路连接各区形成城乡建设用地的发展网络,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依据适宜性合理布局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并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措施。
构建潜力-限制性模型评价城乡建设用地适宜性是本文在方法研究方面的重点。潜力-限制性模型不同于常用的权重修正模型,其主要借鉴费用效益分析和生态足迹的思路,将评价因子分成潜力性和限制性两大类,把适宜性看成是从潜力性中扣除限制性的剩余。潜力-限制性模型弥补了权重修正模型缺乏考虑因子间质的差异的不足,具有一定的科学性。